“狸子哥,你倒是说句话啊,海棠姐是我们的救命恩人,如果让他魂飞魄散,恐怕,我们这辈子也不能原谅自己。”
我看着毓舒,一狠心,咬着牙用银针狠刺在了海棠的天灵盖,海棠全身一下都瘫软了,只有嘴角挂着一抹淡淡地笑容。
毓舒连打了我好几下,哭着喊着说我不是东西,我心里何尝不是悲痛万分,我没有理会毓舒的拳脚,轻轻地给海棠盖好了被子。
看着一脸泪水的毓舒,我轻声说道:“走吧,咱们还有咱们的使命。”
说完,我拉着毓舒走出了院门,回身把火折子扔在了柴草堆上,干草遇到火苗瞬间爆燃,青烟直冲云霄。
我和毓舒跪在院门前,磕了三个头,算是送别了救命恩人。
“狸子哥,我们这样,是不是算是忘恩负义?”
“不,我们在帮她,在帮助她达成心愿。”
“可她是一个好人。”
“说真的,要不是想让婆婆的技艺传承下去,我也不想在这乱世久留。”
毓舒惊恐地看着我,我苦笑一下,心里早已被泪水灌满。
呆呆地看着海棠的宅院燃烧冒出的蓝火,我和毓舒靠在树上,谁也没有说话。
这场火整整烧了一整夜,次日清晨,我们被砰砰砰的枪声响起,山里的鸟群不断地惊起,看着方向正是向我们这边靠近。
“狸子哥,咱们快跑吧。”
我沉思片刻,开口道:“毓舒,我怎么觉得,遇到人,咱们活下去的几率要大一些呢,如果咱俩继续往林子里跑,用不了多久,咱俩还是水尽粮绝。”
毓舒点了点头,我们就靠在树干上,心中有了一种听天由命的感觉。
不多时,一只梅花鹿出现在眼睛,径直躲在了我的身后,仔细一看,梅花鹿的一条后腿受了伤,里面的红肉激灵激灵地跳动。
“你们是什么人?”
在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有一个男人的声音对我们喊道,能听出来他就在附近,可就是看不到他们,对他们隐藏的技艺,我心中暗自叫绝。
我清了清嗓子开口道:“我是走方郎中,不知英雄靠何为生?”
话音刚落,在不远处的树干后面钻出来一个二十来岁的汉子,手持猎枪,半蹲着身子,谨慎地向我们走来。
我举起手,示意我手中没有武器。
汉子靠近我时,用发发亮的眼睛对我上下打量,缓缓开口道:“我们是进山的猎人,你是哪个村的?”
“四方游走,无村无家。”
“你是郎中?”
“略懂一二。”
汉子脸上浮现出疑惑地表情,随后开口道:“有道是见者有份,你先闪开,让我杀了这畜生,到时候鹿肉咱们一起分。”ωωω.χΙυΜЬ.Cǒm
“你是猎人?”
“是啊,怎么地,不像啊。”
“放屁,你他娘的算个球的猎人。”.
我故意提高声音,吓得汉子猛地捂住手中的土枪,声音有些颤抖地说道:“扯犊子,我怎么不是猎人。”
“你是猎人,难道不懂山林的规矩吗?”
我记得当时村里的猎人只在秋季打猎,储备过冬的时候,夏季虽然有人去打猎,但最多也就猎个野兔,够一顿下酒菜也就收手了,而在动物繁衍的春季,作为猎人,是万万不能进山打猎的。
汉子一惊,随后立马收起枪道:“这不是没办法了嘛,不过,这梅花鹿怎么躲在你身后了?”
我故作神秘道:“梅花鹿有求于我,除了郎中,我还略懂一些掐算之法。”
“那,遇到了也算是缘分,能否我算上一挂。”
“你写个字吧,我给你拆拆。”
“这,这,山里住着,哪能识文断字。”
“那你说一个字吧。”
“活。”
我真的没想到汉子竟然说出了这个字,我沉吟片刻道:“活字,左边是水,右边是舌,这表示你过日子要多费口舌。”
说到这,我故意顿了顿,见汉子一片吃惊地看着我,我心中也有了几分把握,我闭了一会眼睛继续说道:“而舌又和水难舍难分,互相依存,不可独活,想必让你废口舌之人,定是你最亲近的两个人。”
“对对对。”
汉子不停地点头称是,我心中暗自高兴,继续说道:“一边是亲娘,一边是媳妇,你夹在中间,属实为难。”
“哎呀,神了,你可是真神啊。”
“你先别急着夸我,让藏着的人先出来吧,躲在那也不好受。”
汉子愣了一下,一转头道:“爹,出来吧,人家活神仙,什么事都知道。”
话音刚落,不远处的草丛中钻出了一个年纪稍大一些的汉子,看起来不到四十岁。
老汉一脸憨笑地走了过来,先是自报家门,自称名叫孙玉山,儿子孙长海,二人就住在附近的村子里,因家中婆媳吵得厉害,父子二人无处可躲,万般无奈之下,才进山打猎,想讨几天清净。
父子二人热情地邀请我去他们村子走一走,这正是我梦寐以求的,我和毓舒也没地方去,再找到人家,怕也得曝尸荒野,任凭野兽虫蚁啃咬尸身。
我帮梅花鹿处理了伤口,索性只是子弹擦伤,敷上点草药,几日就好。
父子二人走在前面带路,我和毓舒跟在身后。
毓舒小声问道:“狸子哥,你真的会拆字啊,原来怎么没听你说过。”
“我会个屁,看孙长海的模样猜出来的。”
“这怎么说?”
“你看他面容,眼睛小,眉毛粗,耳大发软,鼻小梁陷,典型的怕媳妇的面相。”
“那,那你怎么知道他结婚了呢?”
“看他衣服上的补丁啊,没发现补丁针脚细密,而且鞋子上还绣着一只鸳鸯,有娘给儿子绣鸳鸯的嘛。”
毓舒嘿嘿一下,继续问道:“那也不对呀,要是这能看出来,那你怎么知道婆媳不合的呢?”
我也跟着笑了起来道:“咱们村,不是媳妇骂婆婆,就是婆婆在外面骂媳妇,千百年来,婆媳不都是这样吗?”
毓舒笑了笑,没有说话,中午时分,我们走到了父子二人的村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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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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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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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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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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