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灵最早出现在草原地区。
不过,最早要追溯到成吉思汗铁木真攻破西域小国花剌子模的那个年代,在皇宫抢夺财物的时,一队士兵无意间发现一个房间,里面码放着一层黑布包袱。
士兵见状大喜,以为找到什么宝物,一进房间,所有的士兵都好像着了魔一样,纷纷解下裤腰带,把自己吊死在房梁之上。
当时有人还想进去拦住他们,可不管是谁,一进房间,同样也会解下裤腰带把自己吊死。
不一会的功夫,房间内密密麻麻吊的都是死人,尸体如风铃一样,随风摆动。
这诡异的情形惊动了成吉思汗,过来匆匆看了一眼,顿觉诡异,匆匆命人烧了房子。
时光荏苒,大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灭了元朝,把蒙古人赶回草原了,草原上的各部落间也开始分裂,互相征伐。
其中有一个神秘的部落--雾族,在草原上口耳相传,没有人见过这个部族,或者说与这个部族遭遇的人没有活下来的。m.χIùmЬ.CǒM
相传,这个部族世代生活在森林和草原的交界地带,藏于深山,牧于草原。
部落并不信奉长生天,而是信奉雾妖,每当他们迁徙之时,周围都会升起浓浓的白雾,不管是人又或是动物和白雾遭遇,等白雾散去之后,地上只留下血淋淋的骨头。
曾经有人亲眼看过一群健硕的汉子在草原上牧马,突然地面一层层地隆起,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地下蠕动,不多时地下升起厚重的白雾,瞬间吞没的牧马人,接着是此起彼伏的惨叫声……
等大雾散去,一具具鲜红的马骨立在地上,上面的汉子只剩下少量的衣服布挂在白骨上,马似乎还没死透,马骨颤抖哆嗦,骨头撞得咯咯响,片刻之后,哗啦一声,人和马的骸骨一下子散了架,堆在成了一堆。
与此同时,草原上会突然出现一支驼队,每只骆驼身上都挂着两个木筐,里面是一个个水桶大小的黑布包袱。
这支驼队十分反常,他们昼伏夜出,而且只在午夜到日出之间的那段时间赶路,日出之前,他们会找地方落脚,不管是人还是骆驼,身上都盖着一层黑布,驼队周围也会有厚重的白雾围绕,更没有人知道包袱里面是什么。
话说大明王朝统一疆土之后,为了消灭元朝残余,让北境永无后患,朱元璋派出多路大军,剿灭元朝,其中有一支六人的骑兵小队,在夜间探路的途中,遭遇了神秘驼队。
当时,骑兵小队并不知道驼队的诡异,打马扬鞭追赶驼队,让人意想不到的是,骆驼竟然比战马跑的还快。
骑兵小队当即拉弓射箭,射到了一头骆驼,见骆驼托着两大筐货物,小队的人顿时起了贪念,纷纷下马,抢夺货物,不料刚一接触黑布包袱,小队的六个人瞬间死亡。
等大军找到小队的时候,发现五个人整整齐齐躺成一排,旁边只剩下一头骆驼的白骨,连马都不见了。
军官检查了五人的尸体,竟然没有半点伤痕,而且尸体竟然散发出一股诱人的香味。
当时的将领以为剩下的一个人继续探路去了,派出几路骑兵寻找,但也没发现任何踪迹。
大军不能耽搁太久,匆匆掩埋几具尸体,继续深入草原。
可没多久,诡异的事情就发生了,一名军官巡查的时候,发现被掩埋的五个人竟然又出现在了营地里。
军官大惊,慌忙审问几人,几人把事情如实交代,军官也没有多想,只是把他们当成假死。
几日后,大军和草原人正面遭遇,这五人全部战死,诡异的是,五人死后,同营帐的另外五个士兵竟然声称他们就是死去的五人。
当时他们也是奇怪,找军官报告此事,开始军官还不信,可没多久,军官就发现这五人的行为举止竟然和死去的五人一模一样,而且他们还说出了当时提审的详情。
军官大惊,命五人再次上战场,其中两人战死后,营地里又出现了两个行为举止一模一样的人。
这件事很快在大军中传开,军官为了防止将士们哗变,下令烧死了这五个人。
等大军凯旋的时候,将军向朝廷奏报了此事,刘伯温开始也是不信,但几年后,在翻阅元朝留下来的史料时,发现了有关黑布包袱的记载,两件事一结合,他才相信这是真的,赶忙命人去寻找当年六人小队中消失的那个人,却始终毫无音讯。
但换灵这门邪术从此就在民间有了流传。
此后的几百年,不断有换灵的事情发生,换灵者也越来越狡猾,为了不被外人发现,换灵都在父子间进行。
起初,换灵者会娶妻生子,而且会表现得很喜欢孩子的样子,一连生下四五个孩子,从中挑选一个身体最强壮的好生喂养,其余的孩子都会作为换灵者的养料,供其吸食精气,除了选定的孩子,其余的都会相继死亡。
等存活下来的孩子长到十七八岁,这时候精血最为旺盛,换灵者会急于给儿子娶妻,当儿媳妇生下第一个孩子时,换灵者就会施展邪术,刚出生的孩子就沦为了换灵前的补品,然后和儿子交换灵魂,霸占儿媳,继而继续生孩子,如此反复,达到长生不老又或是永生的目的。
……
听了老把头的讲述,我吓得冷汗直流,不免觉得后怕,没想到孩子的生命就是用来喂养先祖的养料,而且为了长生,竟然做出这种泯灭人性的事情,若不是今日发现了,恐怕艾毓晴还要被公爹玷污了清白,想想真是人间惨案。
婆婆一言不发,双眼盯着一上一下的磨盘。
院子内弥漫着紧张的气氛,有人默默抽烟,有人目不转睛地看着婆婆。
沉默了好一会,族长清了清嗓子道:“老仙儿可知那黑布包袱里是什么东西,竟如此厉害。”
婆婆抬起头,和老把头对视一眼,缓缓开口道:“我也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但有一点,这东西一定在村子里,想必没有黑布包袱,也没法一直持续。”
所有人面面相觑,又瞬间炸开了锅,我更是觉得脊背发凉,忙问道:“婆婆,这老头被咱们捉住了,咱们暂时也算安全了吧。”
婆婆摇了摇头道:“恐怕,村子里在用这种邪术的人,不止他一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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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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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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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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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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