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孩子,这天都快黑了才想起来你作业没写完,快去快去,家里没有你要忙的。”
看到屋里人影孟小麦马上就没了去洗碗的心思放下手里空碗就对着还在堂屋擦桌子的高兰草高声喊道。
听到两人对话的孟大伯深深叹口气,心里直念叨,小麦这孩子苦啊!
有些人光是上学就点灯熬油废寝忘食耗尽精力。
小麦这孩子不光是要上学还要经营药膳馆,真是难为这孩子了。
说是去赶作业的孟小麦进了屋就挂到了房间人身上悄声问道。
“这么晚了你怎么来了?”
程风好笑抱紧挂在自己身上的媳妇。
“过来干活啊,药膳馆这两天开业用了很多食材吧!”
“嘿嘿,还是你最勤快。”
说着就跳下来跑去房间书桌边把掩人耳目的台灯给打开,抱着程风就进了空间。
进了空间程风到处转想看看什么食材需要准备,孟小麦也屁颠屁颠跟在后面到处转,程风转身笑着问道。
“不是说周末作业还没写完吗,还不去写。”
“我这不是看你干活辛苦过来陪着你嘛!”
程风心疼摸摸孟小麦的头,心里是知道孟小麦为什么半步不离跟着自己的。
虽然表面上看去孟小麦什么变化都没有,但也只有程风感觉的出来孟小麦无时无刻不在害怕。
不过这也很正常,不管是男的还是女的,当血淋淋的两具尸体躺在脚边,你的脚甚至还踩在了两人刚流出来甚至还未凝结的血水上,谁的心里都会有阴影。
就是因为知道晚上才特意跑过来借着干活的名义陪陪自己媳妇。
程风不知道的是孟小麦还开枪打死了一个人,那人眉心中枪满脸鲜血直直跪下去的那一幕只要孟小麦闭上眼睛就会在脑海里浮现。
可能是时间短孟小麦还没从惊恐中走出来。
如果孟小麦静下来仔细回想一下,就会发现她站着的那个位置根本就不可能一枪打到对方眉心,就是枪法爱准也只是打到太阳穴。
孟小麦刻意不去提不去回想那天的事情,但只要身边没人不由就会想起来,这两天不管是在哪里身边都不会离人。
次日周一孟小麦一大早就起来去学校,等到了村口没人的时候才把程风从空间给放出来。
两人绕路先去了药膳馆,没进门在门口喊了个服务员把东西拿进去就直接去了学校。
服务员把东西拿进去交给张英,张英解开外面绑着的床单看着里面的东西和王美娟对视一眼都好笑不已。
“这要挂哪?”
王美娟问道。
“当然是挂在显眼的地方啊!”
张英打量药膳馆大厅一圈回道。
所以第三天一大早来药膳馆就餐的客人就又看见了传闻中的金麦子,不过不是实物而是宽一米,高一点二米的大相框。
上次到处去学制茶的时候在当地给不少人拍了全家福,甚至是整个村的全村福,回来后孟小麦就到处找的买了最大的相纸来洗照片。
洗的都是双份,一份按照地址给村民寄回去,一份都留在了空间。
相纸剩下很多,昨晚在空间孟小麦就给金大麦找了红色的布当作背景给拍了个特写当晚就洗了出来找了个大相框给装裱了起来。
这直接导致昨晚要赶的作业孟小麦到了教室才开始赶。
秦爽:“你周末都去干什么了,现在才来赶作业。”
孟小麦:“我~”
“你还不知道吧!”
早春别人都还没来得及脱棉袄,赵春华就已经穿上裙子了,站在秦爽和孟小麦桌前冻的青紫的一双手高傲地抱着胸开口道。
“知道什么?”
秦爽不明所以抬头去看。
孟小麦则是没空去理会别人是挑衅还是什么,把作业补完才是最重要的。
不屑地眼了孟小麦一眼赵春华才对着秦爽继续说道。
“人家现在都是大老板了哪里还需要写什么作业,要我说啊什么作业不作业的学都不用上了。”
“什么老板?”秦爽依然不解。
药膳馆开业当天孟小麦前前后后也就上台了几分钟时间简单讲了两句话,在场的人毕竟是少数,在场还是京大而且还认识孟小麦的人就更是没几个了。
并且孟小麦上去也没有自报家门,大家只知道药膳馆老板是个小姑娘。
不过赵春华就是当时在场人之一。
作为班里乃至全校因长相穿着和家世都很出众的人,赵春华一项都是受人瞩目的,赵春华也很是享受这种瞩目。
听说街上有个药膳馆要开业了,药膳的价格都还不便宜,消费一次就能作为谈资得道别人艳羡的目光赵春华怎么能放过。琇書蛧
周六一大早就收拾妥当去了药膳馆想当第一批食客。
可她看到了什么。
看到一向打扮的跟个土猪一样今天也穿着肥大的灰扑扑的大棉袄的孟小麦站在了传说中的药膳馆门口。
还有为什么连一条裙子都买不起的土猪是这里的老板,还第一个讲话。
为什么大家都在说土猪要和台上那个穿红色西装的同志结婚。
这个土猪不是死气白赖缠上了新闻系的一位男同学吗,怎么又跟别人光天化日之下乱搞。
道德败坏,不要脸,没看完全程赵春华就脸色难看骂骂咧咧揣着自己攒了好久的零用钱药膳都没吃就走了。
“街上不是开了一家药膳馆嘛,看看这位正赶作业的同学就是药膳馆老板。”
“药膳馆?老板?”
对于一个阴差阳错差点错过上大学的秦爽来说,没什么是比学习正要的。
别说周末了就是寒暑假在家也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哪里有空去打听街上都开了什么铺子。
秦爽不知道但别的很多同学都是听说过的,周六中午就听说了什么金麦子的,赶过去看才知道人家早都拿走了。
传闻中是说药膳馆老板是个小姑娘,可这话并没有多少可信度,更多人还是愿意相信传说中的那个港岛人才是老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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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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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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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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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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