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一盒子钱可都不见了。
“不行,不行,不能就这么算了,我们得赶紧出去找找。”
老太太着急的推开自己孙子就想出去找,
其他人站在旁边面面相觑并不着急的样子。
他们有什么好着急的,丢的又不是他们的东西。
而且娘说自己的钱丢了,娘不是天天在家哭穷吗?
能有多少钱,要是有钱的话也不用为了给老三娶媳妇就把孙女给卖出去。
也不是他们舍不得那丫头,这不是家里丫头现在就数她最大什么活都可以干了。
不过他们再怎么不着急还是要跟着自己老娘出去找的,毕竟也是自己家东西。
这一动静又轰动了全村,不过这次村里人没有冷眼旁观,听到孟家被人给偷了,也纷纷看看自己有没有丢东西。
不少人也加入了在村子里找偷子的队伍,怕那贼人哪天也偷到他们家去。
结果当然是什么也没找到,孟老太太不死心去了大队长家。
可大队长儿子刚才也跟着一起去找了,什么线索也没发现。
但孟老太太坐在自己家里不依不饶的开始哭诉,大队长就让自己儿子骑着自行车驮着孟老太太去了镇子派出所报案。
等老太太被带走后孟家人这才准备回家。
到了家要做饭时才发现厨房的粮食也被偷了,还有一些厨具也不见了。
虽然丢的不多但这牵扯到每个人的利益,大家这才真正的开始着急起来。
不过这一切都不关孟小麦的事。
到了山洞后她才又进了空间美美的开始睡觉。
等早上起来就开始在山洞外面用石头架起偷来的砂锅,弄了些井水和米进去开始熬粥。
忘了偷筷子孟小麦只能从旁边找两根棍子在锅里来回的搅动。
空间里已经种下东西了,现在只要混过这段时间孟小麦就什么也不怕了。
一连几天孟小麦都在林子里逛逛,空间里转转过的甚是惬意。
就在孟小麦以为日子可以一直这么惬意下去的时候意外出现了。
孟老太太在报案后警察来到村子走了个过场什么也没发现也就走了。
但孟老太太怎么可能就让自己那一盒子钱白白的给丢了。
转眼一想她就想到了孟小麦这个死丫头。
俗话说的好,有剩下的爷,没剩下的婆。Χiυmъ.cοΜ
就算是疯了又怎样,只要是能生孩子能暖炕还不是一样可以卖的出去。
搜山!
孟老太太一声令下全家人都上了山开始找孟小麦。
只是一家人都请了一天的假没去上工,也什么都没找到。
只找到了一个小山洞和几堆灰。
当天晚上孟老太太又去了大队长家里哭。
哭她命苦,老头子早早就走了,剩下她一个人拉扯三个孩子。
大队长看老太太哭的可怜的样子,还以为自己记忆出了差错。
要是没记错的话孟老头应该是给三个儿子都娶了媳妇才死的吧!
哭完自己老头子又开始哭那天杀的贼,把自己洗劫的一干二净呀!
哭完这些才开始哭重点。
“我那可怜的孙女哟!一个人在山上这么多天没吃没穿,也不知道还活着没。”
“虽然是疯了,但我这个当奶的也舍不得就这么不管不顾啊!”
“大队长,你安排村里人帮忙上山找找吧!”
哭诉完狠狠的醒了把鼻涕,又开始没完没了的哭嚎,一副你不帮我,我今天就不走了的样子。
大队长被孟老太太哭的脑壳疼,也是有点不放心那丫头一个人在山上就顺势答应明天下工早点让大家都去山上帮忙找不找。
等第二天上工的时候大队长就对众人宣布了这事。
其实很多人都不愿意去的,孟家那一家子就没一个好东西。
就算是那几个丫头是个好的又能怎样,找回来还不是要被那一家子给卖了。
说不定一直待在山上那丫头的日子还能好过些,就算是真的死在山上也算是好事,没见那孟家给丫头说的是啥人家,那前头可是刚搓磨死一个媳妇。
不过也没人第一个站出来反对,站出来就是摆明了和那家子烂人作对,大家可都没有把黄泥往裤裆抹的习惯。
反正提前下工也是记了公分的,人找不找得到到是无所谓,上山还能顺捡些柴火回来。
所以大家对上山也都没太大反应,除了一个人。
苏小梅不用回想也记得这件事,具体日期记不清楚了但是在她记忆里并没有孟家丫头失踪和发疯这件事。
上辈子孟家那丫头不是被村民发现在山上失了身,回来后就被她那奶奶给把腿打断了,后来好像还是被卖了。
怎么这辈子不一样了?
苏小梅越想越惶惶不安,还有她上辈子在林子里遇到了生病的程风,还帮忙把程风送到了村卫生室。
可这辈子她天天上山也没碰见过程风,程风最近也都没生过病。
其实程风那天在山上是碰见苏小梅的,上辈子孟小麦没得手所以程风衣衫都是整齐的。
但是这这辈子由于后世的孟小麦穿越而来把程风的衣服撕了个稀巴烂,所以程风下山的时候远远的看见前面有人就绕路了。
苏小梅为了能救生病的程风请了一天的假,一直都待上辈子碰见程风的地方等着。
一直等到太阳下山苏小梅都还不死心的在山上来回的找了好几圈。
当苏小梅再回去就发现程风已经在知青点了,也并不知道程风下午也请假的事情,只以为时间太久了自己记错日子了,导致最近苏小梅一看程风没上工她就去山上守株待兔。
上辈子她也是听说,程风后来是有名的企业家,是不是真实的她不确定,但是万一是真的呢!
有了搭救他的这层关系,肯定是对她有好处的。
本来以为是还没到程风生病的那天,可现在这是怎么回事,连村里的一个丫头也和上辈子的结局不一样了。
难道,难道是她重生导致的吗?
上辈子她抛弃了自己青梅竹马的男朋友,为了能干点轻松的活选择了和村里会计的儿子结婚,结婚后她是干上轻生的活了。
可没几年就恢复高考了,其他人都去考大学,就算没考上的也慢慢的都能回城了。
可她呢!
那家子就不是人。
不但不让自己考大学,还不让自己回城,逼着自己生孩子。
而且她那个丈夫更不是什么好东西,动不动就动手打她。
那家子家大族大的不给她开介绍信她也哪里都去不了。
后来生的儿子也被婆婆给惯的不像话,他爸每次打她的时候他就在旁边安安静静的看着一点都不知道护着她这个亲妈。
自己操劳一辈子四十多岁身体就已经不行了,临死前她在医院的电视上看到了宋杰明,她那个青梅竹马的男朋友。
电视机里,他和一群人一起在视察一个企业,一眼就能看出这群人是以他为首的,一个个的都在旁边一路走一路手里比划着介绍。
她在心里苦笑几声,流下的悔恨的泪水,要是她当时没有抛弃他,他们肯定会很幸福的在一起吧!
要是有下辈子,有下辈子,她一定不会那么的目光短浅。
等再醒来时她不是到了下辈子,而是重生了,重生在他们还没分手的时候。
哈哈哈!
老天待她不薄啊!
这辈子她一定要好好对待宋杰明,一定要好好过好这重来的一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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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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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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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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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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