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风觉得这个有点不可能,他对做生意根本就没什么兴趣。
“是啊,上辈子你爷爷在乡下就去世了,你也没参加高考直接就下海经商了。”
孟小麦继续说着书中的发展。
“我爷爷在乡下~”程风声音有些暗哑,退开一点认真看着孟小麦。
“所以你知道我爷爷的事情特意去~~”
“是啊!”孟小麦抬了抬头得意道,“我对你们家可是有救命之~”
“谢谢,谢谢你小麦。”
话没说完就被程风重新揽进怀里,说话的声音甚至都有些颤抖。
闭眼想象了下,家里那么个情况要是爷爷提前离开了,自己应该真的会按照书中所写去做。
爷爷现在虽然没什么实权但毕竟已经回来了,也没损害到谁的利益保证一家人安稳的日子还是完全可以的。
“谢谢你”
程风继续说着,不过这次声音是含着笑意的。
“没诚意啊!救命之恩就嘴上说说吗?”孟小麦故作不满。
“不是只是救命之恩,救命之恩我已经以身相许了,我谢的是你提前帮我复习让我有机会考进京大。”
要是感谢救命之恩那孟小麦觉得自己当之无愧,可说起谢帮忙复习孟小麦就有点不好意思了。
“哎呀,自己人这么客气干嘛,到最后还不是换你给我复习的。”
知道了媳妇和孟家人真正的关系,程风这会才想起自己和孟家人那已经破裂的关系。
不知道现在再去拉关系还来不来得及,可自己岳父这会还没满一岁,这就让人很难办了。
时间一晃很快就到了一九七八年十二月。m.χIùmЬ.CǒM
这个月对孟小麦来说还是很重要的,她记得改革开放的消息就是今年的十二月宣布出来的,只不过不记得具体日期了。
等这个消息宣布了他的药膳馆就可以开业了,不过孟小麦也不着急打算等过完年再正式开业。
值得一提的是王美娟那边回城后在她老家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前段时间给孟小麦这边来信,问她还能不能过来做孟小麦之前在信里提到的工作。
几次通信后孟小麦也算是知道了王美娟那边的具体情况。
家中父亲早逝母亲跟着爷爷奶奶二叔三叔一大家子一起生活。
当年下乡时就算是她那房只有他一个女孩家里人也让她顶替几个堂弟下乡了。
这一去就是十几年,今年回来王美娟也是个三十岁还未婚的老姑娘了。
当年在乡下也不是说王美娟就找不到一个当地人嫁了,只是她始终放心不下自己母亲一个人在那个家里。
终于等到了回城的日子,回去后才发现虽然她替堂弟下乡了但自己母亲在家也没被大家公平对待。
一大家子屋里屋外的活基本都被自己母亲给承包了,而且还落不下个好,现在就连堂弟几岁的孩子都可以随意使唤自己母亲。
也还好是在城里没有土地,不然自己母亲绝对又是那个干活最多的。
现在她回去了家里人是对母亲好了点了,可这都是有原因的。
家里整天说媒的都能把门槛给踩烂,说的不是各种残疾就是死了老婆带着几个小孩的。
王美娟也知道自己的情况,现在也只能配这些人了。
可自己嫁人了母亲还是会重新过上以前当牛做马的日子。
索性就打消了嫁人的念头,想带着自己母亲一起来京市,还在信中一再保证不会给孟小麦添麻烦。
孟小麦回信也是一口就答应了,还说自己这边可以给母女二人提供住所。
就王美娟那个利索劲,孟小麦觉得要是把药膳管交给她打理自己大伯甚至都可以闲下来了。
而且孟小麦觉得自己给开的工资就算是王美娟妈妈整天在家吃吃喝喝也是够两人用了的。
让王美娟特意买了周末到京市的车程风和孟小麦早早就去了火车站去接。
本来四个人孟小麦和程风骑两辆自行车去接完全是够了的。
到时候程风和自己骑一辆,王美娟和自己妈骑一辆。
但经过程风提醒孟小麦才想起来,大冬天的人家过来工作常住肯定带了不少东西,最后两个人弄了三辆自行车去接。
可等接到人时两人都惊住了。
“娟姐,你行李呢,咋跟阿姨就穿这点?”
大冬天王美娟穿着破烂的单衣缩着手脚,窘迫地抬头看了孟小麦一眼。
“那个,都在家里没带过来。”
还想在多问,可一下子就想起了王美娟在信上说的事情就了然了。
“等下,我车站附近有朋友先去拿几件衣服过来给你们穿。”
本来是应该程风去的,可谁让程风没空间呢,只能尴尬地和王美娟母女两站在原地等。
“京市可真冷啊,比我们那里冷多了。”
为了解除尴尬气氛,王美娟从僵硬地脸上硬是扯出个笑容对着程风说道。
程风是知道王美娟家在南方的,可就是南方冬天也不至于穿这么一点,不过也没揭穿。
“娟姐,你先和阿姨去那边避风的地方躲躲吧,我在这等小麦就行。”
王美娟是想客气一下的,可看了眼同样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母亲也就点点头,搂着母亲肩膀去了不远处避风的地方。
孟小麦找到了半天才找了个没人的地方进入空间,又在空间翻找了半天。
找出自己之前穿过的几件旧衣棉棉鞋拿了个床单包起来就出了空间。
十几分钟时间孟小麦就抱着个大包袱过来交给王美娟让她们赶紧卫生间去换。
“他们应该坐车的这几天都没怎么吃东西。”等人走了程风才说道。
“啊?”孟小麦先是惊讶了下,就开始骂起人来。“肯定是她家里那帮不是人的东西把他们东西都拿走了。”
“就算是她家里再穷,那娟姐在乡下的衣服总该不是回城时扔了吧!”
“别人家事我们就别管了,一会先不去房子那边,先去吃饭吧!”
“嗯好。”孟小麦点头赞成。
“你们三个去,我就不一起吃了,我在她们会拘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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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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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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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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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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