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盖亚之光:从艾斯开始>第一百零九章 寻找信鸽
  渐渐地,都市的喧嚣被抛在身后,皮卡开进了僻静的林间小路,然后一扇青铜大门挡住了去路。

  识别到八轩的皮卡,大门很快打开了。

  “这里为什么会有大门啊?”亚纪有些不解,这里不还是郊区的公路吗?

  难道是设卡收费?她不由想起了故事里路霸留下买路财的桥段。

  “因为这里就是大岛家啊。”

  “啊?哪里?”亚纪转头看前顾后,依然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林间小路,实在没看见哪里有别墅。

  “这里,全部。”

  “哈?”

  亚纪是听八轩说过他现在工作的主人家的,东京有名的财阀大岛家,家里甚至还有马场——这没什么,因为亚纪家也有马场。

  在她想来,大岛家应该就是郊外的一栋大别墅,有个不小的花园。既然还有专门给工作人员居住的员工宿舍,那么别墅应该很大,或许能和一座宾馆一样大。

  将私人的居所想象成一个大宾馆,这已经是亚纪尽最大可能的想象极限。毕竟,再有钱人家的房子,不也就用来住的吗。一个人能占几间屋?

  但是,你管这叫大岛家?

  湖泊、森林,原来八轩守林所守的,不是大岛家周边的森林。那森林本身就全都属于大岛家!

  皮卡在林间小路拐过几个弯之后,巍峨的古堡出现在视线尽头。虽然之前已经被惊吓,可看到了那童话故事中才有的巨大城堡,还是超出了亚纪想象的极限,怀疑自己是不是在车上坐着睡着了,还在没有边际的梦里。

  东京的房价她已经深刻体会,十多平米的一个房间,租一个月就要五万。这里有多少个十多平米?她的大脑已经算不过来,不,已经拒绝计算了。

  那可是城堡啊!童话里公主、王子居住的城堡!每个女孩都有一个公主梦,但亚纪没有想到,自己的‘梦’会如此荒诞的方式实现。

  片刻之后,皮卡停在了森林边缘的一座洋房前。

  如果是在半小时前,这样一座气派的林间洋房,亚纪会以为已经是有钱人能够豪奢的极限,是东京最有钱的人才能住的地方(就是她之前想象的,和宾馆一样的大别墅),但是现在她已经麻木了。

  “这里又是哪里?”

  “守林小屋。”

  “……”

  “那个,勇吾。要不,你还是把我送到火车站吧?”

  住不起!这种地方,把她卖了也住不起!

  就像她爸爸说的,任何占取别人的便宜,都是提前支取了报酬,最后都是要还的。也许和金钱无关,支取的是冥冥之中的‘运气’。运气花光了,以后会事事碰壁,所以知足常乐。

  如果住了这样的‘员工宿舍’,支取的运气,会不会让她明天就被天打雷劈?

  八轩却不管她,自顾自的将行礼拿下了车。

  其实也没什么行礼,就一个装着衣服的小巧旅行箱和一只鸽子笼。白雪在笼子里好奇的张望,灵巧的转着脑袋,发出咕咕的声音。

  “进来吧,里面有十几间客房,可以随便选一间。我觉得最东边临湖的那一间不错,清晨醒的早的话,还能看到日出时湖上的薄纱。”

  当然不错,那可是湖景房,是八轩之前自己住的。昨夜连夜搬空收拾了出来,假装成了现在的空房间。

  亚纪浑浑噩噩的,就这么被八轩带到了房间门口。房门打开,大约有三、四十平的空间,床、衣柜、甚至还有书桌,可依然显得有些空旷。

  衣柜和书桌都是空的,只有床上已经铺好了床单,被子和枕头也都整齐干净地叠放好。

  “床单和被褥都是新的,如果不喜欢的话,待会儿我带你去周边的市场买一套。”

  大岛家的主宅虽然环境幽静远离人烟,但其实开车二十分钟的车程内就有商场和菜市场,日常出行并不麻烦。

  “这里卫生间是公用的,不过每个楼层都有两间,我们可以分开用。另外,一楼也有厨房和洗衣房。”

  八轩叨叨絮絮的说着,亚纪其实一点都没听进去,直到八轩将她的行礼都安置在房间离开之后,许久才回过神。就这么迷迷糊糊的,她竟然真的就住进来了?

  亚纪知道,她亏欠的是八轩。

  她不认识大岛家的任何人,从没有任何交集。能够踏足这里,甚至被允许居住,是八轩耗费了人情。所以,自从踏入这里之后,她欠了八轩天大的人情。

  爸爸跟她说过很多次,人情债是最难还的。特别是女孩子,决不能欠别人人情,如果真要欠的话,一辈子也只能欠一人,认定了真正携手度过一生的人。因为两人互相拥有彼此,也就没有了‘人情’的说法。

  这一次,她真的要把自己给“卖掉”了吗?

  亚纪当然不讨厌八轩,毕业后这么多年还保持着联系,双方除了对方之外,与其他同学的联系早就淡薄了,这本就是一种默契。也不能违心的说从没有想过将八轩作为将来一生的伴侣。

  但无论如何,应该是有个更恰当的契机。Χiυmъ.cοΜ

  皎洁月色中、浪漫星空下,玫瑰花田中,或者缤纷樱花下。她或者他,在某个浪漫的时刻情不自禁的说出那句话,然后对方点头答应。

  而不是像现在,仓促的就像玩笑一样。

  “对了,亚纪,要去马厩里面看看‘照夜’和‘乌骓’吗?”

  八轩不知何时又回来了,因为房门没关,他在门口直接问道。八轩的声音也让陷入某种恍惚状态的亚纪回过神。

  “‘照夜’和‘乌骓’?”

  “厄,就是你送来的那两匹小马驹,白色的叫照夜,黑色的叫乌骓。是大小姐起的名字,因为你事先没告诉我小马驹是否有名字,既然用了大岛家的马场,大小姐又兴致勃勃的想要起名字,所以我就答应了。应该没问题吧?”

  “啊?哦,当然没问题,我确实还没有给小马驹起名字。”其实亚纪的心里是有备选名字的,但既然这里的主人家提供马场,起名权这样的小事确实不算什么。

  说到小马驹,亚纪又精神了,将之前的顾虑都抛之了脑后。总之,就算做鸵鸟也好,暂时不去想的话就不会头痛了。

  “不过,‘照夜’和‘乌骓’,这两个名字好古怪啊。”

  “嗯,大小姐说那是中国汉字的发音,直接读的话确实有些奇怪。”

  “中国的汉字?大岛家的大小姐还懂外国文字吗。”

  其实是玲也之前见小马驹可爱,兴致勃勃的想要起名,可又不得不承认自己没有起名的天赋,想了半天也没什么好主意,最后还是直接照抄了古代名马的名字。

  白马叫“照夜”,又或者叫“照夜白”,取自自唐代画家韩干的《照夜白图》,是玄宗李隆基的爱马。后来这个名字被施耐庵写《水浒传》时借鉴,‘照夜玉狮子’成了宋江的坐骑。

  黑马叫“乌骓”,这名字当然就更有名了,是传说中楚霸王项羽的坐骑。

  玲也也没有费心翻译成日文,直接以中文的发音给两匹小马驹命名了,让亚纪念着觉得有些奇怪也很正常。

  马场距离守林小屋不远,就在屋后湖泊相反的方向,靠近林区开辟的一片平地。

  虽然比不上正规的赛马场那样每天精心维护,不过相比普通牧民的马场要整洁许多。牧民对随地掉落的马粪是习以为常的,只会清理马厩以确保马匹健康,掉落在外面一般都会让大自然去降解,也算是肥料。

  这里却清理的很干净,一路上的草坪没有任何的马粪遗留。这当然是八轩的功劳。

  当八轩带着御影亚纪来到马场的时候,还未走近,就听到了马蹄声。

  御川矫健的在赛马场上奔驰,就如黑色的闪电。马背上的女孩和两米多高的御川对比太过于娇小,让人第一眼不经意忽略,以为是赛马自己在奔跑。又或者因为动作太流畅了,让人无意间忽略了马被人驾驭的事实。

  “好厉害的马术!”亚纪是懂行的,家里农场中有马场的她本身也可以说自小在马背上长大,正因如此,她很清楚那驾驭着飞奔的御川的女孩动作是多么和谐流畅。

  人与马不分彼此,简直给人一心同体的感觉。

  “那么小的孩子,马术好厉害!”

  “那就是大岛家的大小姐。”

  “诶?”

  那个小女孩,她就是这片庄园的主人?

  亚纪感觉到一种名为‘金钱’的压迫感迎面而来,一瞬间,那马背上原本娇小的人影就仿佛富士山一样高大起来。她不自觉的抬头仰望。

  不,不是错觉,她确实要抬头,因为女孩驾着御川减速,停在了两人面前。骑在肩高两米多的御川背上,无论女孩多娇小,他们自然都要把头抬起才能看到。

  深蓝色的上衣,紧身的白色马裤,脚下踏着马靴。这是一套正规的马术服,是玲也最近置办的。像童装,又有点正式的感觉,反而透着可爱。

  “八轩叔叔,你来了啊。阿啦,这位就是传说中的亚纪姐姐了吧?”

  亚纪要来暂住,玛利亚和玲也提过,她当然没有任何的意见,反而是抱着某种吃瓜的期待。

  不对,乱辈分了!八轩心里道,凭什么自己是叔叔,亚纪就是姐姐?

  不过平日里玲也确实一直称呼他叔叔,已经习惯了。毕竟在玲也出生没多久的时候,他就应聘来了大岛家做守林员,从小玲也就称呼他叔叔长大。

  而亚纪,如果被称呼阿姨大概会炸毛吧?就和玛利亚小姐一样,这是女孩的通病。

  玲也从御川的背上翻身下来。

  因为指导老师请假,今天没有课后合唱团的社团活动,一下课她就回家了。

  现在天色还早,这阵子她没事的时候经常来骑马,风驰电掣的感觉非常舒服。动作相比一个多月前流畅了许多,完全看不出是新手。

  三人寒暄了几句。

  老实说,这位大岛家家主比亚纪想象中平易近人的多,完全就像个邻家小妹妹。但是先入为主的代入对方身份,这片巨大城堡庄园的主人这个前置身份,无论对方多么和气,都让亚纪难免有些拘谨。

  不过,她的注意也很快被御川吸引了。

  已经这么大了呀。一年多没见,御川又健壮了一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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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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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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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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