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姓王,家在西北的偏远县城,自从儿子考上临市的大学,她也就跟着过来了。她一直在家政公司做住家保姆,不仅能给儿子赚到学费,偶尔放假,还可以去学校看儿子。
叶母当初选她,一方面是因为她有工作经验,另一方面,她就算是为了儿子的学费,也会兢兢业业,一丝不苟。
保姆王姐憨厚老实,人也勤快,还有点文化,交流起来并不困难。连叶欢那么骄横跋扈的性格,也渐渐习惯了她的照顾。
白蔚然一直在暗中调查叶欢,转眼就把目光锁定在了王姐身上。
这样的人该用什么方法去收买呢?直接给钱,她还真不一定会收,还有可能把这事捅出去,告诉叶家人。
白蔚然冥思苦想了好几天,也没想到好办法。她偶然看到书上的一句话,穷人有两个致命的弱点,一个是穷,一个是善良。
她突然茅塞顿开,这两个致命弱点正可以为她所用,得好好研究研究。
白蔚然给陆有志打电话,“姑父,叶欢那边,我已经找到突破口了,但需要您帮我调查两个人。”
“你想调查什么人?”陆有志问。
“调查叶欢的保姆王姐和他的儿子。”
“调查他们做什么?和叶欢也没什么直接关系。”陆有志满腹狐疑。
“姑父先帮我调查吧,成不成就在此一举了。有关他们母子俩的事越详细越好,最好能派个人到他们的老家暗访一下。”
陆有志知道白蔚然的手段,便没有多问,就依她所说,派了个人去王姐的西北老家走了一趟。
几天后调查结果就出来了。王姐全名王牡丹,今年四十一岁,三年前来临市打工,一直在家政公司做保姆。
她十九岁结婚,嫁给了同村的男人刘树根。二十岁生子,其子名叫刘大龙,目前在临市的一所大学就读,今年读大四。
白蔚然继续往下看,王牡丹从小就有一个求学梦,奈何家中贫困,姐妹众多,父母无力供养他们,便一个个的早早就嫁了人。
王牡丹是家中读书最多的一个,她和命运抗争,靠捡废品,采草药供自己读书,也只坚持到了初中毕业。而后在家务农了几年,便在媒人的撮合下,于十九岁时嫁给了刘树根。
刘树根长相周正,身材魁梧,是村里有名的大力士,在这个以身体作为第一生产力的环境里,他很受村里姑娘们的欢迎,况且他的家境也不错,算得上小康水平,但他一眼就看上了王牡丹,她不仅漂亮,还有学问。
他们两个也算天作之合,婚后夫妻和睦,家庭美满,把儿子拉扯大,一起努力赚钱供儿子读书。
三年前,王牡丹为了照看考上大学的儿子,便来到临市打工。不曾想因为她长期不在家,便被隔壁的女人钻了空子。
那人年轻时就惦记着刘树根,这下便有了可乘之机。今天送馒头,明天送肉汤,后天送毛衣,三送两送便把自己送到了刘树根的炕头上。
刘树根与邻居家的女人私通,起初还偷偷摸摸,后来便明目张胆。他仗着自己身高体壮,又相对富裕,把邻居家的男人打压得死死的。
王牡丹起初并没发现,还存活在家庭美满的记忆力里。她儿子放寒假回老家无意中听村里人说起,后来便暗中观察,果然发现了父亲和隔壁婶子的不正当关系,父子俩大吵一架,儿子连夜回了临市。m.xiumb.com
刘大龙百般愤恨,也不忍心把实情告诉母亲。待到王牡丹回家过年的时候,村里的亲戚便隐约提醒她,但她根本不信,她觉得她和刘树根二十几年的感情不可能说变就变。
直到一天半夜,他发现丈夫鬼鬼祟祟的出门,跨过院墙,跳到隔壁家的院子里,他才不得不信。
从那以后,王牡丹便很少回村,就算逢年过节也选择待在雇主家里。
刘大龙的学习成绩一直不错,每次考试都能获得奖学金,在大学里还处了个女朋友。
但到了大四,同学们都开始找工作。刘大龙既无财也无势,找工作只能凭他自己的本事,他便一场又一场的去跑招聘会。可他的学校本就不是一类院校,只本科毕业想找到理想的工作着实不易。
他女朋友原计划和他一起留在临市打拼,但几场招聘会下来身心备受打击,便决定回老家县城考公务员。
刘大龙工作没找到,女朋友也即将离去,王牡丹看在眼里,只能干着急。
白蔚然对这份调查报告很满意,她立刻就想到了收买王牡丹的办法。
她打电话给陆有志。
“姑父,我们见一面吧,你提前帮我准备一个女人,三十岁左右,聪明伶俐信得过,还得会演戏。”
陆有志吓了一跳,“蔚然,你要做什么?”
“电话里一句两句的也说不清楚,我们见面再细说吧。”
半个小时以后,白蔚然如约来到陆有志的私人公司,白冰也在。
“蔚然,你姑父说你要找个会演戏的女人,到底要做什么?”白冰问。
“当然是对付叶欢了。”她笑着看向白冰,“叶欢的贴身保姆叫王牡丹,现在只有她最容易把叶欢的孩子弄掉。但像王牡丹这种穷人有时候又特别执拗,他们心中那些所谓的原则,只出钱是行不通的。”
“那你打算怎么做?”陆有志问。
“王牡丹外出打工三年,他的丈夫就和隔壁的女人好了三年,我们可以充分利用这一点,不仅可以博取她的同情,还能勾起她对坏女人的愤恨,而叶欢就是那个坏女人。”
“你的这个计划有几成把握?万一她不为所动怎么办?”
“这只是计划的一部分,当然还有第二步。她不是还有个儿子吗,再找不到工作,到了明年七月份就得卷铺盖离开临市,女朋友也会离他而去,不知姑父能不能给他一份工作?”
陆有志点点头,拿起电话,打了内线。
“沫沫,你进来一下。”
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走了进来,她穿着职业套装,温文尔雅的气质,一看就温柔善良。
“蔚然,沫沫是我的远亲,也是公司里的商务经理,你看看她符不符合你的要求?”
白蔚然打量着沫沫,“你有孩子吗?”
沫沫微微一笑,“我有个儿子,今年四岁。”
白蔚然点点头,对陆有志说,“沫沫是不二人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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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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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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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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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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