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清楚后,温长秋心情好了不少,脚步一转就要带着安歌去玩。
“小歌儿,难得你出来,咱们这么早回去做什么?我带你去吃王老头家的红薯。”
安歌可不想去,她匆跑出来肯定吓坏了温冬,她得赶紧回去。
“大爷,刚刚还有个陪我出来的姐妹,她还不知道我去哪里了,我得赶紧回去知会她一声。”
岂料温长秋却不以为然,拉着她折身走了回去:“我找个活计回去同她说下不就好了,再说了,夫人不在府里,你回去也无事,城西不远,走几步就到了。”Χiυmъ.cοΜ
安歌拗不过他的力气,如被拎起的小鸡一样带着往前走。
在大街上这般拉拉扯扯实在是太过招眼,安歌可不想走了风声落到府里人耳朵里,连忙挣脱出温长秋的手道:“大爷,你放下我,我去。”
听她这样说,温长秋才满意的松开了手。
在路边铺子里买了些糕点,又同他家的伙计打了声招呼,这才将消息递回了府,安歌往后退了一步,老老实实的做着她的丫鬟角色,温长秋却不乐意了,他频频回头对安歌抱怨道:“你离我那么远做什么?我同你说话都不方便。”
安歌笑笑,对他说道:“大爷你在前面领着路。”
她自有她的小九九,想着巧儿的遭遇和府里宓姨娘的虎视眈眈,安歌可不想再惹出什么事情来。
温长秋看她这样,有几分无奈,却也随她去了。
不得不说,温长秋长了一张招桃花的脸,和温长胥不同,他温和有礼平易近人,一副多情桃花眸更是一眼望过去的温柔,光看外表可真是个儒雅俊美的公子。
一路走来同他打招呼的人不少,更是有大胆的姑娘将香包砸在他的身上,温长秋也不生气,挂着一脸的笑意风流又倜傥。
其实他和程月皎是很相配的。
安歌默默的想,一个是聪慧有才的才女,另一个是风流倜傥的笨蛋大少爷,怎样看都是古言标配的角色。
想的出神,安歌没注意到温长秋停了步伐,一头撞在了他坚硬的脊背上,温长秋回头笑她:“你与我身高差这么多,我走在你前面,给你的视线全挡了。”
这话不假,温家的两个少爷身高都很卓越,温长秋站在自己面前,宛若大山压过来。
安歌揉揉鼻子,还未开口便被一阵香气吸引过去,安歌侧头一看,一面目慈祥的老大爷正笑着看温长秋。
“大公子又来照顾我生意了。”
温长秋笑笑,指了指安歌道:“这是我府里的丫鬟,上次她烤的红薯难吃死了,我今天来带她见见世面。”
王老头又将视线看到了安歌身上,了然道:“哦!就是你呀!大少爷可是没少念叨你。”
安歌干笑,她真的不知道,温长秋念叨的连外头的人都知道。
王老头挑了个最大最软糯的递给安歌,安歌双手接过,连连道谢,她闻了一口红薯的香气,又撕开一小瓣轻轻咬了一口,入口的一瞬间她眼泪都快下来了。
这熟悉的软糯口感,可不就是和现代吃的一模一样吗!
温长秋看她吃的这么热泪盈眶,有些不知所措的问道:“要不再给你买点带回去吃?”
安歌摇了摇头,对温长秋说道:“没事的少爷,我只是想家了,我们家也有这种烤红薯。”
温长秋目光微微一闪,他转身,又给安歌拿了两个。
买完红薯,安歌便要往回走,可就在此时她突然想起了之前在书宝斋听他们提起的方老头好像也在这一块,便问温长秋。
“大爷可知道这边有没有一个卖字画的方老头?”
“什么方老头!要叫方先生。”温长秋打断她的话,又问道:“怎么问起他了?”
“我是听别人说的,说他住在这一块,所以问问。”
“嗯,他住在这里的,那边就是。”温长秋手一指,安歌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了过去,只见一间破旧的小摊后靠着一位躺在摇椅上的老者,他摊子上摆放了些字画,安歌扫了几眼,立刻就能看出这几幅字画比书宝斋里挂的那些还要好。
“他原先是书宝斋的店主,后来不知怎的被赶了出来,沦落到这里卖字画。”温长秋在一旁解释,“我听爹说,他卖的字画都不错,但是作画者都是些山野平民,没什么名气的,买的人也少了些。”
“看字画还要看画的人是谁吗?”安歌嘟囔道:“画的好不就行了吗?”
“是,那得画的非常非常好,才能脱颖而出,你知道姜参吗?”温长秋问道。
安歌点头,她知道,并且知道那个姜参非常看不起平民。
“他原先是贫寒人家的孩子,母亲还是个浣衣女,只不过他是真的有才气,当初一幅画作在杏花会上引的众人惊奇,顾太师更是点名夸这人有后继之风,这才让他打响了名声。”
原来如此,原来他这人还是平民出身。
“那这些画作的主人,略微有些才气,却只能平淡的摆在这里?”安歌有些遗憾,一双眼紧紧的盯着这些画作,她想起在书宝斋看到的那一幕,有的时候并不是这些画作画的不好,而是会有种种的原因将他们出头的机会全部否决。
“看命吧!”温长秋想了想,说出了一句颇为适合他的话。
这下安歌也不知道说什么,尴尬的笑了笑。
是的,看命,对于两个时代身份不同的安歌来说,的的确确能领会一二。
“要过去看看吗?”温长秋提议。
安歌摇头:“不了大爷,咱们回去吧!”
她现在可没心思再待在这里了,眼下只想赶紧回到府里,岂料温长秋还没逛够,他知道安歌这样的小丫鬟整日闷在府里没什么出来玩的机会,心里好意的想着带她去见见世面,便提议道:“我带你去听书。”
安歌看他越来越起劲,连忙摆手道:“大爷,以后再听吧,我现在只想回去了。”
温长秋有些好笑,问她:“你这小丫鬟,到底你是主子还是我是主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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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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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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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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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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