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暮色沉沉,春花才悠悠回去。

  “去哪里了?我找你半天。快来帮娘看看哪件衣服好看?”江钱氏比着手里的新衣,眉眼都是笑容。

  三郎大婚,宾客众多,她这当婆婆的可不能掉了面子,肯定要盛装出席。

  因为芷婉柔的身份,江钱氏本不赞成这门婚事。

  直到见过未来的花魁媳妇后,就被她倾国倾城的美貌震惊到了。

  这么漂亮的人给她当儿媳?那她未来的孙子得多好看呀。

  春花神色恹恹,打起精神,指了一件,“红色的这件,喜庆。”

  “我也觉得。”江钱氏心里美美,又有点不自信,扭头问江老头。

  江老头嘬了一口茶,慵懒道:“老婆子臭美起来真要命。再怎么打扮还能成天仙?”

  “滚,滚,别在家碍眼。”江钱氏气得冷笑一声。

  两老又开始拌嘴了,春花摇摇头,猫着步一溜烟不见了。

  月华如水,室内烛光隐隐绰绰。

  芷婉柔正一针一线赶制红盖头。

  时间仓促,她来不及亲手做喜服,可出嫁当日的盖在头上的盖头,还是来得及做的。

  小菊推门而入,就见盈盈烛光映在姑娘的脸上,眉眼如画,仿佛一株精致的兰花,含苞欲放。

  江三郎还真是好运。

  小菊放下手里的竹盘,关心道:“姑娘,快去休息吧,不如我来做。”

  芷婉柔抬眸,含笑道:“我想亲手做。”

  小菊了然,似乎想到什么,犹豫道,“适才卫娘子找姑娘干嘛?”

  “不管她说了什么,姑娘可别听她的话。她年轻时所托非人,如今见哪个男子都觉得是薄情寡义的货色。”

  “依我看,江公子挺不错的,和姑娘您女才郎貌。江家那小姑子感觉也是个容易相处的,为了姑娘和江公子有情人终成眷属居然愿意拿出那么珍贵的宝石。姑娘您真是遇到好人家了。”

  芷婉柔眉眼一片柔色,“是啊,我真是遇到好人家了。”

  卫婉清来找她时,她也是这样回她的。

  早年卫婉清以为遇到良人,便将自己所有积蓄托付给那人,让那人替自己赎身,她苦等了一个月,那人却拿着她所有的钱财消失了。

  她不哭不闹,继续接客,只是眼睛里的笑意再也没有抵达过心岸。

  “花儿离开枝头只会加速败落,天下男子负心薄情,你也不怕落得个被抛弃的下场。”卫婉清抱着胸,语气冷淡,但芷婉柔知道,前辈只是关心她。

  芷婉柔摇头,目光灼灼地说:“我不怕,他给我的美好已经足够让我感怀终身,即使结局不好,只要想想初见时的美好,我都能释怀。”

  卫婉清眼底掠过一丝微妙,她冷笑了一声,推开门径直走了出去。

  好言难劝该死的鬼。

  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日子转瞬就来到迎亲这天。

  三郎穿着新郎官的大红喜服,骑着租借来的大白马上,身后跟着行郎,江家三兄弟还有容吉,小六,和一些凑热闹的随从。

  一行人掐着时辰,吹锣打鼓浩浩荡荡出发了。

  春花目送众人离开,提起嘴角笑了笑。

  现代结婚租豪车迎亲,古代租马,倒也异曲同工。

  春花站在门外,和江老头招呼前来祝贺的宾朋好友。

  不多时,一辆豪华马车停下,车帘掀起,

  “还好来得及,春花妹子。想我了没?”

  阳光小伙秦天宝蹦跳下来,露出两颗大白牙哈哈大笑。

  周围人纷纷侧目,春花笑意盈盈上前,打趣道:

  “你信上说赶不到喝喜酒,我可没给你准备椅子。”

  秦天宝不在意,哈哈两声,“没关系,我端着碗站一旁。”

  春花捂唇笑:“那怎么行,我不上桌都不能让你站着。”

  秦天宝此次前来正是和春花合作卖琉璃制品。

  蓉城距离吴郡不远,可也花了十来天时间,秦天宝一路奔波,总算赶上三郎成亲之日。

  二人入了大堂,一桌桌宴席早已摆好,秦天宝打量一圈,视线停在吴钰身上。

  他用手肘拐了拐春花,悄声道:“那个讨厌鬼怎么也在?”

  春花一愣,顺着视线望去,才发现说的是吴钰。

  很难想象有人竟然不喜欢吴钰?

  “我家一路南下定居,吴公子帮了很多。”

  “怎么?你不喜欢他?”春花好笑地问道。

  秦天宝不自在地抖了一下,瘪着嘴道:“冷冰冰的,有什么可喜欢,只有你们这些肤浅的小女娘才会喜欢。”

  他语气里带着一股浓浓的酸意,眼神幽幽地瞪了一眼吴钰。

  不远处吴钰面容冷白,薄唇微抿,眼眸黑沉地略过秦天宝,好似没看到他,

  春花冲秦天宝挑了挑眉,“来,说出你的故事。是不是喜欢的女子也喜欢吴钰呀?”

  秦天宝瞪大眼睛,半晌,悲壮道:“这都被你猜中了,即生钰何生宝呀?”

  春花给他夸张的表情逗得捧腹。

  隐约间,一道意味不明的视线扫来。

  春花正要回望过去时,屋外传来阵阵炮竹声。

  三个小家伙冲进来,欢叫道:“新娘子到了。”

  春花被几个小家伙们拉着往外跑,秦天宝紧跟其后。

  众人到了大门口,芷婉柔正以团扇遮面下轿子。一身喜庆的嫁衣,衬得她唇红齿白,漂亮的不似凡人。

  团扇遮挡不住她的美丽,小家伙们夸张道:“新娘子好好看呀。比小姑还好看。”

  莫名被拉出来的春花,脸上一囧。

  满满轻拉春花的袖子,嘻嘻道:“小姑你成亲的时候,穿新娘子的衣服肯定也很好看。”

  春花揉了揉他的头,抽了下嘴角。

  她还小,并不想这么快迈入婚姻的坟墓。

  此时,众人跟着新人们来到大厅,待新人拜过高堂后,宾客们入座喝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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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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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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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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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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