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莫向南>第两百七十二章 鼓族
  任云舒从来都没有提起过自己的种族来历。

  因为她的修为极高,有复神初期的实力,平常对付一般的异兽事件,基本不用露眼睛就能够解决。

  只有在桓山的时候,对付那些执法者,才逼迫她动用了眼睛。

  那是莫向南第一次看见她的真面目。

  绝美。

  那只眼睛如果露出来,会让她整个人变得极有神采,站在人群里都是焦点。

  只是她选择将自己的眼睛遮挡起来,基本也没有怎么打扮,穿得非常地干净利索,给人一种清冷、甚至有点拒人于外的感觉。

  莫向南没有询问过任云舒是什么种族,因为任云舒也从来没有问他的来历,这种事他们两人之间一直保持着平衡。

  这是他第一次询问任云舒的种族。

  任云舒站在那里,抬起头,看着天空,像是陷入了某种回忆,脸色露出一丝奇怪的怅惘,沉默着。

  “如果不方便说,就当我没问过。”

  小石头怪跳到莫向南的怀中,莫向南摸着小石头怪的脑袋瓜。

  任云舒把目光收回来,看着着莫向南手里的石头怪,对这个石头异兽的来历有些疑惑,但她没有问,而是开口:“没什么不方便,是我有求于你。”ωωω.χΙυΜЬ.Cǒm

  她犹豫了些许,才开口:“我的种族,叫做鼓族。我想你对钟山之神,不陌生。”

  钟山之神,烛九阴,也就是天神烛龙!

  上次去桓山的时候,他们还看见了身上刻满巫咒符文的烛龙尸体,即便死后也是非常强大的存在,印象极为深刻。

  烛龙最强大的地方,其实是它的眼睛,一睁一闭,可掌日夜。

  任云舒的眼睛,好像也很特殊。

  “你不会是烛龙的后代吧?”

  莫向南讶异地看着任云舒。

  任云舒双手交错在身前,缓缓地隘口:“族里说,我们是鼓的后代。”

  莫向南有些意外:“鼓?钟山之神的儿子鼓吗?”

  ——《山海经·西次三经》记载:又西北四百二十里曰钟山,其子曰鼓,其状人面而龙身,是与钦䲹杀保江于昆仑之阳,帝乃戮之钟山之东。

  钟山之神的鼓,人面龙身,和钦联手,在昆仑南面一起杀死保江。黄帝将他们俩杀死在钟山的东崖上。

  “族里的长老们是这么说的。”任云舒道。

  “你好像不是很相信长老的话?”

  “自从桓山遇见烛龙尸体之后,我就觉得奇怪。”

  任云舒换了个姿势,靠在了路灯边。

  莫向南在院子里的长椅上坐了下来,示意任云舒坐下说话,但任云舒摇头,她更喜欢站着。

  “我是鼓的后代,那就意味着我体内流淌着鼓的血脉,至少和烛龙也有血缘关系。可是那天,在桓山海岛的时候,我在面对烛龙时,没有任何血脉上的感应。”

  这件事一直困扰着任云舒。

  按理说,无意间见到自己的先祖天神,本该是一件非常值得激动的事情。因为她是复苏了血脉的异人,哪怕体内的血脉流传到今天,已经变得稀薄,但毕竟觉醒了血脉,对于先祖,应该是有感应的。

  可是任云舒在面对烛龙尸体的时候,完全没有任何反应。

  “我觉得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烛龙毕竟已经死去,它当时的状态属于被巫神复活的上古神尸,就像据比尸,窫窳,王子夜尸体之类的,他们在复活之后,都是性情大变,和原先的自己完全不同。”

  莫向南和这些上古神尸打交道不是一天两天了,窫窳,据比尸,还有辕,都是被巫复活的天神。

  他们都变得和原先完全不同。

  “还有一种可能,你族里说你是鼓的后代,而不是烛龙的后代,虽然他们是父子,但能力有时候也是不同的,你继承的可能是鼓的能力,而不是烛龙。”

  在天神之中,非常奇怪的一点在于,儿子不一定继承父亲的能力。

  比如在山海经中有提到,戏器生祝融,祝融生共工。

  祝融是火神,但共工被誉为水神。

  很明显儿子和父亲不对头,水火不相容,能力也不一致。

  按莫向南猜测,天神的能力比较强大,和不同的女子天神相结合的话,可能更容易基因突变,有时候继承的,不一定是父亲的能力,也可能是母亲的。

  烛龙的妻子是谁,也没记载,或许鼓和烛龙不一样呢?

  “你这么说倒也没错。”

  任云舒并不否认这点,其实她也早就意识到这些可能。

  莫向南想起了桓山上那个不可一世、十分暴躁的人面龙身天神尸体,当初无千岁都想到对付它的办法了,还差点让他们给得逞了。

  好在莫向南在豆豆的帮助下,将这具尸体给收走。

  现在这具尸体就在莫向南的黄历里。

  “山海经里没有记载烛龙死的事情,只记载了鼓死去的事情,你说有没有可能,我们那天见到的尸体,是鼓,而不是烛龙?”

  莫向南猜测道。

  鼓也是人面龙身,还是有史料记载他被击杀的事情。

  这样一个天神,要是被大巫复活,好像也说得过去。

  “我就是为这件事而来,我记得你应该将那具神尸收服了。”任云舒道。

  上次在桓山的时候,等任云舒他们赶到的时候,莫向南其实已经将那具神尸给收起来,其他人并没有看见。

  任云舒一直都没有主动询问神尸去了哪里,回去也没有向执法部提及神尸的事情,但她心里其实清楚这具神尸在哪里。

  “你想要那具神尸?”莫向南问道。

  任云舒摇头:“不是,我是想要请你帮忙,或许你对那具尸体有某些研究,能够破除我们族里的诅咒。”

  莫向南戳了下石头怪的脑门,石头怪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扭着屁股在他手上翻滚着,很是可爱。

  半晌,他才问道:“你们被什么诅咒缠绕?”

  任云舒沉默了片刻,才将自己族里的事情解释了一遍。

  他们是鼓的后代,天赋都很厉害,眼睛赋予了他们更为强大的力量,这本来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但因为祖先鼓杀害天神保江,被黄帝下令击杀,他犯下的错误,也落在了觉醒了鼓血脉的后代身上,需要后代来承担。

  鼓族里世世代代都背负着一个诅咒。

  男人活不过四十五岁,女人活不过二十五岁。

  除非,洗去血脉里的罪行!

  但凡是觉醒血脉的成年族人,一生之中必定要经历一次血赎。

  只有经历过罪行洗礼,才能够继续打破诅咒,继续活下去。

  每年六月初十的时候,就是举行血赎的日子。

  这一天,所有在外地的族人都必须回来,参加血赎仪式。鼓族祭司会拜神祈祷神灵树,神灵树会选中几位成年人进行血赎。

  “血赎就像是对我们鼓族人的一个考验,通过考验者,就会像正常人一样活下去,如果无法通过考验,可能就会付出代价。”

  任云舒平静的神情难得出现了一丝厌恶。

  这让莫向南很意外。

  他平常是很少从任云舒脸上看见其他神情的,这个女孩无论遇到什么事,都会保持着理性,神情清冷澹漠,波澜不惊,

  这是她第一次流露出厌恶的神色。

  “代价很大吗?”

  “要么残废,要么死去。”

  莫向南微微挑起眉头。

  所谓血赎,会如此地诡异?

  “那通过血赎的人多吗?”

  “有,但只有一小部分人。不通过几乎都是非死即残。这个诅咒就像是一个阴影,笼罩在我们每个觉醒了血脉的族人身上,挥之不去。”

  任云舒很反感这个诅咒,自从懂事以来,每年都要看着自己的族人参加血赎,许多人都遭受着折磨,让她很难受。

  可是她也没有办法摆脱。

  因为她也背负着这一条诅咒。

  “你经历过血赎了吗?”莫向南又问道。

  任云舒摇头。

  只要还没有经历过血赎,心中总是会有根刺梗在那里,让人不舒服。

  “血赎这么严格吗?要经过血赎的要求是什么?”

  “族里的长老们说,那是一项十分神圣的考验,只有经历过族人才能成长,经历过血赎,就意味着天帝原谅了我们。但是他们都无法说出自己要经历什么,许多人都不记得了,只记得天神的意志。”

  任云舒厌恶至极。

  “我不是害怕这个诅咒,而是反感这个诅咒所带给我族人的折磨,经历过血赎的人,大部分人一生都残废了。

  如果通过了血赎考验,说是灵魂会得到升华,他们就成为了族里的上民,高人一等。而没有通过的,仍然只是罪民,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罪民必须要听从上人的命令,不得违抗,活得很悲哀。”

  她忍不住握紧了拳头。

  好好的一个种族,因为祖先犯下的错误,导致他们受到牵连,不仅要遭受这种折磨,甚至让族里出现了巨大分裂,阶级被安排得明明白白。

  她实在不甘心。

  “我只想知道,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诅咒,该如何彻底破除掉,让我的族人不用再受这种折磨。你有那具神尸,可能是鼓,也可能是烛龙,我们是它的后代,或许你能够帮我们破解种族的诅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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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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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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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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