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当初这孩子刚来的时候,身上穿的衣服好的很,肯定是哪个富贵人家的孩子,现如今落在他们家,日子的质量过得肯定也大不如之前。
即便是这样,她还是自私地想把这个孩子留在自己的身边。
“家里有没有什么缺的东西,我明天去集市上把家里面存下的几石棉花给卖了,可以换点东西,还有妈的药和孩子的书。”
男子沉声说着,他的碗里都是很稀的面疙瘩,还有那些没有人喜欢吃的白菜根。
沈容默默地在心里把这个男人跟当初好的成风叔叔划上了等号。
当初成风叔叔明明那么喜欢妈咪,可是偏偏就不跟妈咪明着说,但是有别人来抢妈咪的时候,成风叔叔就会跟炸毛的刺猬一样。
而且成风叔叔都会把最好的东西给妈咪,只要妈咪想要的,叔叔想方设法地都会给弄到。
这个男的也一样,总是把最好的东西留给家人。
就像是饭桌上的菜一样,好吃的一口都没有动,反而是没有人喜欢吃的白菜根,那个粗鄙的叔叔全都挑走了,而且还吃得很欢快。
女子摇头:“柴米油盐的,家里都有,大概还可以吃到再下一次的赶集,所以这次也不用这么急。棉花应该可以换到不少钱吧?”
“这些棉花都是最好的。我只留了一点在家里过冬的时候给孩子和妈弹床新被子,我俩凑合着去年的。棉花在集市上卖得紧俏,咱们村去年种棉花的人也不多,横竖可以赚点,留点钱到年关的。”
男人也算有点头脑,不跟风。前几年外面的大蒜卖得很贵,于是大伙儿一窝蜂地跑去种大蒜,去集市上的时候一眼看过去,全是卖大蒜的。
男人当时就没肯跟着一起种,自顾自的种了土豆。土豆是吃饭时候必备的玩意儿,山民都开始种大蒜了,土豆立刻就打了翻身仗,于是那年男人的土豆卖出了历史的最高价。
这家人的地不多,而且地理位置也一般,更重要的是,家里除了他没有别的男人,劳动力也不够,这么多年,全靠了他灵活的脑子撑到现在。
沈容一声不吭地听着。
虽然沈容还小,但是有些天资已经在他身上显露了出来。比如说米小可的语言天赋,还有秦朗缜密的思维。
短短的时间里就做到可以听懂这个地方的方言,并且沈容心里已经盘算着如何逃出这里。
这户人家买他花了两万多块钱,养育他也花了不少的心思,以后出去了,派人送点钱来安抚下便是了。不多时,一家人都吃好了饭,天也完全地黑了下去。
山上的山民门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规律到有些枯燥,也没有什么夜生活之类的事情,所以睡得很早,基本上太阳下山了,也就收拾收拾准备上床了。
沈容一直是摁着奶奶睡。即便是不喜欢,也没有办法,因为家里只有两张床。
他和奶奶睡的是一张比较大的炕头,那对夫妻则是挤在一张小土炕上。或者说,跟奶奶睡在一起也是为了监视他,防止他逃跑。
沈容闭着眼睛,却没有真正地睡着。
一闭上眼睛就想起妈咪的笑,还有那个叔叔的眼神。眼珠从眼角渗出来,缓缓地划过脸颊落在枕头上,很快地消失不见了……
夜更深了。
整座山没有一个可以通下山的路,听说之前有人想来修路的,但是被村民们拒绝了。所以现在村民下山基本上靠一副树皮做的梯子。
那副软梯很陡,也很结实,平时为了保存这梯子,都是把梯子收起来,也就是说:平日里的大梁山居民是完全和山下的生活隔断的。
只有在赶集或者是村长需要出门的时候,才会把这梯子落下。这也是为什么沈容一直没有能逃出去的缘故。
明日应该会有梯子落下,而且由于是赶集,这梯子会落很久,起码会到晚上太阳下山。
只要在放学之前,想办法偷偷溜出来就行了!
沈容默默地在心里做好了自己的盘算。
第二天一大早,沈容一起床就发现家里的那个汉子已经出门了。奶奶也已经坐在炕头开始给自己织冬天的毛衣。几个大人今天都有些紧张沈容,时不时地抬头看看沈容在干嘛。
奶奶更是,抬头看了看,又迅速地低头做自己手头上的事情。
沈容知道几个大人都在偷偷地看着自己的举动,于是便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低头整理自己的书包和中午的食物。
和往常一样,中午带的菜一般都是前一天晚上剩下来的菜,馒头是学校里面供应。
听说都是山外的人捐的,所以不要钱,而且吃的都是刚出炉的热乎的馒头,即便菜稍微冷一些,也没什么大碍。
“丘丘,要好好上学,多学几个字回来,不要和同学闹别扭,如果有人欺负你,你就回来跟爸爸妈妈说,爸爸妈妈帮你去找他们评理。”xǐυmь.℃òm
妇人温和地帮沈容整理衣服。过去这些事情,是米小可做的。有时候也会是成风叔叔,成风叔叔比妈咪还要细心,连鞋带都会绑好。
沈容不懂,为什么那么温柔那么好的成风叔叔会一眨眼就变了脸?
沈容更不懂,为什么他在这里呆了这么久,妈咪还不过来找他,是不是真的就跟成风叔叔说的那样,妈咪不要他了……
不行!不论如何也要找到妈咪!先要告诉妈咪成风叔叔是个坏蛋!跟他在一起,妈咪肯定有危险!
“想什么呢?是不是在想今天的考试?”妇人见沈容不说话,怜爱地摸摸沈容的小脑袋。
“我们家丘丘怎么会发愁那些东西,又不是吃饭的碗,不好嘛就不好,以后让他爹给他整一个好的地,娶个漂亮的媳妇就可以了。丘丘长得那么漂亮,哪家的姑娘会不喜欢呀。”奶奶又开始絮絮叨叨地说着未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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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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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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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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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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