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中一动,原来格瑞斯的重铠具有火焰免疫能力,因为关心恩雅的安危,拼死救出了奥马斯。
我顺着声音找到了格瑞斯,格瑞斯把奥马斯放在沙地上,不停地摇着奥马斯的身体,仿佛一只垂死的困兽。格瑞斯显然对恩雅用情极深。
“格瑞斯,你不想他马上死的话就不要摇他的身体!”我赶忙制止格瑞斯。也许格瑞斯并不是不知道这个常识,但是关心则乱,使他忘记了一切。我又何尝不担心奥马斯立即死去,奥马斯不但知道恩雅在哪,还有塔丽莎的埋骨之地的线索。那对我来说也实在太重要。
奥马斯陷入了昏迷之中,那一剑显然是致命的,我想奥马斯的时间可能不多了。怎么办?
“格瑞斯,你有伤药吗?”我想有点伤药的话,说不定能有一点效果。格瑞斯茫然地摇摇头,虽然重铠具有火元素免疫能力,但看起来显然没有做到百分之百,格瑞斯仍然被火焰灼伤,显得十分狼狈。
我忽然想到怀里还有”炎龙之心”,虽然”炎龙之心”主要的功效是解毒,没有肉白骨生死人的能力,但是似乎也有一定的疗伤效果,还有那只利维亚桑之眼……
我不及多想,取出一株”炎龙之心”,迅速嚼碎,一半喂入奥马斯口中,一半敷在他胸前的伤口上。然后取出那颗红色的宝石,贴着他的胸口上。
片刻之后,奥马斯竟真的醒转。
格瑞斯大喜,颤抖着嘴唇问道:“恩雅在哪?”
奥马斯微微点点头,说道:“在黑暗之塔!”
格瑞斯立即站了起来,朝南边狂奔而去……
我皱了皱眉,心想你也太着急了吧。
“奥马斯,你先休息一会,你伤得很重……但是我又不能把你留在这里,也许很快就会有复仇的法师和圣战士追来,你忍一下疼痛,我们必须到海里去,才能暂时安全……”
奥马斯看了我一眼,没有说话。我迅速制造出白骨之墙,并召唤了一只水石魔,把奥马斯抱到骨墙上,慢慢向海里飘去。
半响,奥马斯才说话,“你为什么不问我塔丽莎的事?”
我无语,我是很想知道塔丽莎的事,但是我得先把奥马斯弄到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我虽不太喜欢他,但是他也算有恩于我,我不能看着他的尸体被复仇者蹂躏。
奥马斯的剑伤太重,我已经对救活他不抱什么希望,而且就算能够救活,奥马斯会感到高兴吗?
“小子,你也算盖世英雄,心肠却软,不见得是好事。你虽然有点虚伪,但是奥马斯还是有点喜欢你。一时半会我可能还死不了,我来跟你说一些事情。”奥马斯说道。
我不语,静静听着。
“在光明系法师的历史中,很少有冰火双修的法师。这几百年来,冰火双修的大师只有两个。一个是我,另一个是谁你知道吗?”奥马斯缓缓说道。
我想了一下,别人都做不到的事,当然只有塔丽莎能办到。当下说道:“是塔丽莎。”
“嗯,为什么冰火双修的*师会那么少?你知道吗?”奥马斯继续问道。
我摇摇头,说道:“也许是太难吧,人的精力和寿命都有限,专修一个方向要达到强者境界已经不容易,所以很难两全其美。”
奥马斯没有表示反对,继续问道:“长老会的成员都是火系法师,你知道为什么吗?”
我摇摇头,说道:“马斯,你不要问我了,我不知道。”
奥马斯说道:“火系法术比冰系法术容易提升,而且火系法术高等级的技能比冰系法术多得多,因为火代表光明,光明系的历代*师都偏爱火系法术,所以多年以来那些惊才绝艳的法师们为火系法术增添了很多神技,因为冰系法术的修炼提升较难,所以选择这个方向的法师不多,所以神技较少。那些天才法师创造的技能,渐渐被权贵垄断,成为不传之秘,平民无缘修炼。但是冰系魔法较少限制,神技不多,并且这些神技的修炼非常困难,所以平民也可以修炼。”
我说道:“那就修炼冰系魔法嘛,这样不是一样可以成为强者吗?”
奥马斯说道:“冰系魔法虽然是公开的,但是相对火系魔法要难得多,天赋不够好的也许终其一生都无法炼成冰系魔法的任何神技,没有神技,一个普通的冰系法师甚至没办法和比自己等级低得多的火系法师抗衡。虽然一旦修炼成一两项冰系神技,威力也绝不比火系神技弱,但是很少有人愿意去赌。因为这个原因,平民也大多会选择火系魔法作为修炼的方向。”
“可是火系魔法在这样的制度下,平民是没有希望的。如果是我,我就会选冰系魔法。”我说道。
奥马斯点点头道:“在光明之城,要想成为强者,你有两条路,如果出身在贵族家庭,可以修炼火系神技,可以得到较快的提升,天赋较好的还有机会继承家族的长老之位。如果你的运气不好,出生在平民之家,那么通过修炼冰系法术,你也可以成为强者。所以在平民阶层,真正的有志者会选择冰系法术。”
我笑了笑,说道:“至少奥马斯你成功了,把冰系魔法练到了极高的境界。”
奥马斯也笑了一笑,笑得有点神秘,“是的,花了我一辈子的时间,心无旁骛地专修冰系魔法,等到我修炼成冰系神技的时候,我发现我已经太老了,神技炼成了以后,我已离死不远。很讽刺是吗?千辛万苦爬上了山顶,却连日落的风景都来不及看一看。”
我没有弄懂奥马斯是什么意思,问道:“你花了一辈子时间专修冰系魔法,心无旁骛?那你那恐怖的火系魔法是怎么练来的?”
奥马斯没有回答我的问题,继续说道:“当时我很沮丧,终于成为了强者,却连跟人交手的机会都没有已经老得走不动了,难道我的选择真的是错的吗?大家都选择修炼火系魔法,而我这个大傻瓜因为不忿光明之城的现实,偏偏选择了修炼一世都未必能有成就的冰系魔法。”
奥马斯的话让我越来越糊涂,心想,这老头该不是又发了疯了吧。
奥马斯继续说道:“我痛哭了几天,我不甘心啊!我的强者的梦想难道就只能收获这样一个结果吗?我不甘心。后来我想到了一个办法,转世……虽然成功的机率不是很高,但是总比没有希望的好,于是我选择提前结束生命,换得一个转世到贵族之家的机会。”
“啊!”我大吃一惊,“奥马斯,你……”
奥马斯说道:“其实奥马斯已经两世为人,前一世修炼到81级,这一世冰火双修至96级。但是由于我前世的等级还不够高,虽然转世成功,但是没有如愿转世到贵族家庭……”
奥马斯沉默了一会,说道:“所以我还是没有摆脱受压迫的命运。”
这里竟有一个转世成功者,我惊疑不定,“奥马斯,以你前世的等级,转世成功的机率是多少?”
奥马斯道:“不到一成。所以奥马斯也算非常幸运了。”
“那以你现在的修为有多少成功机会?”我很想证实塔丽莎的那个诺言,假如说转世的机率太低,那我的努力可能也就没有意义了。如果塔丽莎已经试图转世,但是没有成功的话,我的努力将成为泡影。
“以我现在的修为,大概也不到三成。”奥马斯说道。
我一时心乱如麻,96级的*师转世的机会也不到三成,那么塔丽莎呢?难道塔丽莎有十成的把握?“那你觉得塔丽莎转世的话有几成把握?”我的声音因紧张而嘶哑。
“塔丽莎已经成功过一次了。”奥马斯淡淡道。
“啊?什么意思?”这个回答太出乎我的意料,塔丽莎已经成功转世?那我为什么没有在鲁高因见到她?难道塔丽莎转世到了其他的地方?那样的话,为什么不到鲁高因找我?我在鲁高因静静等候了整整一百年,才开始去寻找她的埋骨之地的……“奥马斯,你见过塔丽莎了吗?”
奥马斯惊奇地看着我,说道:“我怎么会见得到塔丽莎?我第一次降生时塔丽莎已经是个传奇。”
“那你为什么说塔丽莎已经成功转世?”我几乎是吼叫着说出这句话。
奥马斯闭上眼,休息了一会,说道:“刚才跟你说了半天,你还是没有想到吗?转世要提前结束自己的生命,以生命的代价换得一个机率极低的再世为人的机会,如果成功唯一的好处就是保留前世的记忆,如果不成功,就白死了。所以没事谁会去尝试转世?”
我还是不明白,问道:“转世后容貌会改变吗?”
奥马斯愣了一下,说道:“我不知道,但是至少我的容貌没有改变。你明白了吗?塔丽莎和我是同一类人。”
“塔丽莎怎么和你是同一类人?”我大惑不解。
奥马斯眼里尽是嘲讽之意,“我看你好像没有那么笨吧?嘿嘿,关心则乱,一点也没错。你想,塔丽莎为什么会是冰火双修?难道塔丽莎的天才真的胜过奥马斯十倍?不太见得吧?”
虽然很难接受,但是我好像明白了,塔丽莎在认识我的时候已经两世为人。这实在太荒谬了,让我如何能够接受得了?
“塔丽莎的前世和奥马斯一样,出生在平民的家庭,一心想成为强者的她选择了冰系魔法的修炼方向,但是她也没有逃脱奥马斯的命运,苦修一世,发现毫无意义,垂垂老矣,于是选择转世,再续强者之路……也许是她当时的等级比较高,也许是她的运气比较好,终于如愿转世到长老凯拉夏家里。”奥马斯说出了塔丽莎的秘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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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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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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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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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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