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怎么说这个妹妹好!
小小年纪的,脑袋里装的都是啥玩意?
小桃桃翻个身继续睡,“好了,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你别杞人忧天了,安心等妈咪回来!”
大宝无奈,也只得睡下。
算了,明天再看看吧。
妈咪回来就行,没回来,一定是出事了!
他知道,妈咪不会不告而别,也不会无缘无故不回家。
......
密林深处。
叶迎抱着怀里的男人,风衣盖在两人身上,气温虽低,可她还是觉得暖。
至少,这几个小时,是暖的。
他真是精力旺盛,孔武有力,一直问她要个不停。
两人的汗氤氲全身,热气在风衣里蒸腾,将她所有的意识全部灼烧吞噬。
现在,他要够了,终于彻底睡着了。
她就这么抱着他,摸着他的黑短发,望着头顶皎洁的月牙儿,心里有了几分岁月静好的安稳。
原来,和爱的人在一起,不管身处何种境地,只要有他,她就不怕了。
他这个傻瓜,明明那么想侵占她,却一直压抑克制着自己,只因她说了一句“轻点。”
他的本能是在乎她爱她的吧。
黎明来袭,天渐渐亮了。
明媚温暖的太阳升起,阳光洒进来,将身下的枯草照得有些透明,泛起漂亮的金色余晖。
叶迎穿好衣服站起来,走到边缘,研究坑壁的地质,很硬,凭两只手是挖不出洞穴来的。
想爬上去,比登天还难。
现在,只能等救援。
小腹微微的尿意,让她有些尴尬。
望着还在沉睡的男人,想了想,不尿了。
不想有味道,骚扰他睡觉。
这一憋就是一天,尿意直接憋没了。
叶迎口干舌燥,饥肠辘辘,脚腕的痛愈发清晰,总想睡觉。
坐在男人身边,一直观察着他的动静。
一天了,他根本没醒。
这让她心急如焚,担惊受怕。
到了傍晚,他竟是发起了高烧,浑身滚烫地吓人。
叶迎有些六神无主,为什么救援队还不来?
费锦司要真出事,该怎么办?
她还活得下去吗?
看着他苍白如纸的唇,毫无血色的脸,她真的很难相信,昨夜食髓知味不知疲倦的人是他!
她后悔了。
不该答应他。
更不该配合他,让他要了一次又一次。
若不是这波体力耗尽,他现在应该也不会发烧?
该怎么给他退烧?
手是冰凉的,索性,她将双手覆在他额头上,物理降温。
一个小时,体温稍微降了些,但却是杯水车薪。
很快,他的体温又烧上来,甚至比之前更甚。
这是身体的伤太重了,引发内部炎症,引起的高烧。
时间久了,怕是会烧坏脑袋。
到底要怎么给他退烧?
怎么退!
叶迎彻底体会到,什么叫,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心力交瘁,无能为力的感觉。
夜幕又落下来,气温下降,但这并不能让人退烧。
最后,她只能想出一个笨方法!
把自己的衣服扒了,让身体冷透,把自己当退烧药,给他物理降温。
这么做的后果就是,她一直打喷嚏,冻得全身瑟瑟发抖。
直到他勉强退烧,她才稍稍安心,将衣服穿好。
别说没有热水,这里连冷水脏水都没有。
不吃饭,还能抗几天。
但是不喝水,他们俩能挨多久呢?
“费锦司,我们不会死的,对吗?”
“我还没跟你说,我怀着你的孩子呢,我还没跟你说,大宝和桃桃是你的亲骨肉呢,你怎么能死?”
“我们一定能等到救援的,一定!”
她抱着他,细碎的吻落在他额头上,满心虔诚地祈祷......
另一边。
景逸带着搜救队,搜人无果。
他急疯了!
老夫人知道自己的儿子失踪后,急得团团转,在知道叶迎也失踪在了密林后,心都碎了。
上帝,别让他儿子出事,更别让小迎出事!
她愿用自己这条老命交换。ωωω.χΙυΜЬ.Cǒm
叶迎失踪的事,是暗卫队汇报的。
之前,费锦司安排了自己的暗卫队,暗中保护她。
但那夜,叶迎前往密林的速度太快,暗卫队刚到,就看到她进了密林。
再进去找人时,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叶江山得知女儿失踪的消息,急得差点犯了心脏病。
他将公司的所有安保全派去寻人了。
大宝和小桃桃得知妈咪失踪了,渣爹也失踪了,虽也着急,但不会害怕了。
毕竟,上次妈咪流落荒岛,有渣爹陪着,平安无事归来!
这次,渣爹也会保护好妈咪吧?
大宝知道,这次他帮不上忙了,那是密林,他进去找人,都不如一条狗好使。
叶江山想联系厉红鸾,告诉她女儿失踪的事,但奈何,连电话号码都没有。
只能作罢!
景逸找来了全锦城最优秀的搜救犬,带着暗卫和搜救队重新进了密林。
加上各种高科技设备,他相信,一定能找到主子!
......
费锦司做了个绵长优美的梦。
是他活了27年,最幸福的时刻。
梦里,他爱的女人对他温婉而笑,任由他予取予求。
她甚至说着喜欢他,爱他,要为他生孩子这样的话。
呵,这果然只有在梦里才能实现。
一家三口,琴瑟和鸣,不羡鸳鸯不羡仙。
她娇羞可爱,小脸红得像熟透的紫葡萄。
他抱着她,亲昵地喊她“老婆。”
他好后悔,之前结婚那段时间,很少喊这个称呼。
现在,他再也没机会喊了。
他知道,他没死,不然就不会有这南柯一梦了。
可是,他为什么不死?
他在这世间,是那么多余。
坐在枯草上,叶迎望着男人皲裂起皮的薄唇,久久失神。
最后,她摸出那把手感极佳的匕首。
拔出刀鞘。
月光下,刀尖如同馋人血的吸血鬼,在她面前张牙舞爪,肆意残杀着她所有的意志力。
她知道,他再不喝淡水,就会死。
可是,真的没有水啊!
难道,要给他喝她的尿吗?
她做不到!
她不要这么恶心他,亵渎他。
血液是生的,虽含有细菌,但也能勉强解渴,死马当活马医吧,她别无他法!
心一横,高举匕首,刺向自己左侧手腕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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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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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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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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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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