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普车上一共坐了五个人。
李建宁开车,唐月坐副驾驶,田兰芳抱着唐星坐在后排座左边,方成才一脸沮丧依靠在后排座上。
出师不利啊。
从京市地质大学毕业后,他怀着一腔热血回到莲花县,想要为家乡做出贡献,第一次正式现场勘查,就闹出这事了,要是被奶奶知道了,岂不是又要逼着他回京市?
京市是全国最大的城市,经济繁荣物质丰富,高楼林立,车水马龙,不管是在文化还是在经济上,都远远要比莲花县这个又穷又落后的偏僻山城要高出好多档次。
可首都京市,又岂能是他这么一个无权无势的穷小子能够立足的地方?多少人削尖了脑袋往京市冲,又有多少人碰个头破血流无奈而归?
他就纳闷了,奶奶一个老太太,为什么对京市如此向往?
再者奶奶都七十多岁了,总不能让奶奶孤身一人留在莲花县吧?
他一心想着在工作上做出成绩证明自己,也好打消奶奶想让他回到京市的念头,现在却出了这档子事情。
他心乱如麻,烦躁的盯着车窗外的景色,哭丧着脸一言不发。
倒是被田兰芳抱在怀里的唐星,兴奋的手舞足蹈,不时指着车窗外的景色大声喊叫。
“娘啊!城里的马路这么宽啊!五辆牛车并排走都能走的过啊!”
“娘啊,大高楼啊!这么高的搂是怎么建成的啊!”
田兰芳也是一脸新奇。
她得装啊!
毕竟原主从来没有进过县城,她要是表现的过于淡定,还真是不符合原主的身份了。
“哎呀,这楼贼高,一二三四……一共六层呢!唐星你说住在高楼里面,怎么烧火做饭,怎么上茅房洗澡?”
坐在前排的唐月同李建宁悄悄对视一眼,两个人极力憋笑隐忍。
奥斯卡都欠娘一个小金人,年前晕倒醒过来就嫌弃屋子里没有暖气了,这会不知道楼房怎么做饭洗澡了?
娘整日嫌弃农村的露天茅房又脏又埋汰,唠叨的次数多了,没办法建宁把老屋子的茅房做了改造,加了天棚又连接了外边的化粪池,娘这才消停了。
其实,就娘的身份,小两口已经猜个八九不离十。
娘的身上藏着不便言语的秘密。
娘疼爱她们姐妹两个,用一身医术造福村里百姓,又是个爱笑能干的乐天派,哪里还是原来那个只知道哭鼻子,受到了委屈只知道打掉了牙齿往肚子里咽的委屈巴拉的小媳妇?
只要娘高兴,配合她演戏就是。
“娘,我这没有来得及跟干爹干娘说您跟星星来城里的事情,咱们这么着,先送成才回家,咱们再到百货大楼买些礼品带着到干爹干娘家里去一趟。”
李建宁跟唐月合计着,如果娘跟唐星乐意的话,这些日子就让她们住在干爹干娘家里。
顺道让娘帮着小坤做一下检查,看小坤的身体恢复情况,再就是让小坤跟唐星两个小家伙,好好玩玩。
唐星咋呼累了,趴在田兰芳怀里看一眼哭丧着脸的方成才。
“成才哥哥,你晕倒的时候,有没有看到一座桥?”
“什么桥?”
唐星的话引起了方成才的注意。
“我发高烧的时候,我迷迷糊糊来到了一座桥。桥上好多人啊,身上穿的衣服就跟唱大戏似的,有的还穿着清朝官袍,还有的穿着一身白衣服。他们的脸就跟纸扎似的,一点血色的都没有,走起路来脚都不沾地……”
听唐星这么一描述,田兰芳不由打了一个寒颤,浑身汗毛林立。
听她描述的这个场景,怎么就跟传说中的奈何桥似的?
方成才立马也来了兴趣。
“你真看到这个了?我跟你情况不大一样!我跟着一群人迷迷糊糊走着,周围黑的伸手不见五指,说话还有回声,走在身边的人还带着手铐脚铐的,拖拉在地上铛铛铛的直响,累的我头晕眼花的,我想着这到底到哪里去啊?”
“小星星,你猜怎么着?”
“怎么着?”
唐星兴奋的从田兰芳怀里爬起来,抻着小脑袋一脸兴奋的盯着方成才。
“我刚要抬头问,突然来了一个头戴黑帽子的,身穿一身长袍的官员模样的人,过来就扒拉我的衣服,说你爹积善行德,一辈子做善事无数,靠着自身本事造福一方百姓,是难得的好官,帮你续了寿命,你傻不拉几跑来干啥?”
“他一巴掌拍在我肩膀上,我就醒过来了……”
方成才说的一本正经,看起来就跟真事一样。
“田婶子,你说这梦这不是打我脸吗?我从小跟着我奶奶长大,不知道爹娘是何物。梦里竟然有个行善积德,造福一方百姓的爹了,这弄些什么事情?唉!做梦糊弄鬼啊!”
唐星乐的从田兰芳怀里爬出来,跑过来掀开他的衣服,非要看看他肩膀上有没有巴掌印记。
“行了,行了,做梦而已,哪里能有什么巴掌印?”
“不是,娘!娘!你看看!你看看!”
唐星扯着方成才的衣服,指着方成才的右边肩膀,大声吆喝着。
田兰芳凑过来一看,不由倒吸一口凉气。
他的右边肩膀那个铜钱大小的印记旁边,还真有一个淡淡的巴掌印记!
难道方成才刚才的描述都是真的?他昨天高烧不退的时候,这小子到地府一日游?
照着这么说的话,方成才的亲爹肯定在世,并且极有可能是一位清廉能干的高官!
“快消停的吧!做梦你还能当真了?小孩子真好哄!昨天那野猪跟疯了似的非要炫我,又是啃又是砸的,猪爪子照着我身上一个猛呼,我这把小骨头差点就交代了,烧迷糊了做噩梦不是常事?”
在京市上了四年大学,方成才信奉的唯物主义无神论,他才不信这些稀奇古怪的事情呢。
不过是说梦话呢,这娘俩还当了真了!
唐星也来了精神。
“娘!娘!你看看我,看看我身上有没有巴掌印?我烧糊涂的的时候,我稀里糊涂跟着一群人走,走到桥头上的时候,一个老婆婆在那儿给大家伙分稀饭喝。我又饿又渴,我伸着手踮着脚挤进里面去,喊着婆婆多给我一点!老婆婆上下打量我一眼,说神医娘娘家的孩子瞎凑什么热闹,不怕你娘着急!”
“老婆婆照着我胸口打了一下,我就醒过来了!”
唐星迫不及待把衣服掀起来,吓的田兰芳急忙把她抱过来,把衣服整理好。
这个不省心的小姑娘就跟男孩子一样皮实,一点不知道害羞,旁边坐着方成才呢。
帮唐星整理衣服的时候,她特意看了一眼闺女的胸前。
还真有一个淡淡的巴掌印!
这,这,这……
没法解释了!
也就是说,这两天唐星昏迷,差点真的到鬼门关报到了!
唐星说的那位分稀饭的老婆婆,肯定是传说中的孟婆了!
她能从2005年能够穿越到1987年农妇的身上,这种玄妙的事情都发生了,还有什么事情不能发生?
有些事情,是玄学,压根不能用科学和常理来解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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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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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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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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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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