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今天这情况,怕是要回不去了……
唐月心里直犯嘀咕。
从医院里出来之后,两人来到医院旁边的馄饨铺子,要了两碗肉馄饨。
唐月抬头不眨眼的盯着李建宁看,仔细确认一番,他的确是毫发未伤,这才放下心来。
地痞流氓向来都不缺,都是些无所顾忌、心肠狠毒的亡命之徒,万一有个闪失,岂不是自己吃亏。
想起上一世他被杨劲松打断腿的那一幕,她疼的心都在滴血。
她伸出手来,情不自禁紧紧抓着他的手。
他抬手,轻轻抚摸一下她的头发,满脸的疼惜。
如果说在此之前,他心里一直不确定唐月对他感情的真假,在医院的时候,唐月哭着扑向他的时候,他的一颗心终于踏实了。
她嫁给他,没有赌气或者其他的成分,纯粹是因为她在乎他。
“放心吧,在部队的时候,我可是格斗冠军!这些小地痞,压根不是我的对手!”
他咧嘴爽朗一笑,露出一排好看整齐的洁白牙齿。
“那也不行!你现在可是有媳妇的人了!可不能冲动莽撞了!”
唐月抓着他的手撒娇,水润粉唇噘嘴卖萌,一双白嫩小手抓着他的手使劲摇晃的时候,他的身体肉眼不可及的颤抖一下。
刚才那句,他可是有媳妇的人了,不停在脑海中回响。
一阵香味扑鼻而来,大个头鼓着肚皮的馄饨,慵懒的躺在飘着油花的害碗里,上面洒上一层碧绿的香菜叶,让人不禁垂涎欲滴。
一块钱两大海碗馄饨,是真的物美价廉。
他急忙招呼着面前粉嫩的人儿,小心翼翼夹起一个馄饨,送到了她的嘴边。
她嘴角俏皮一翘,脸上终于有了些许笑容。
终于有那么点开窍了,还算是个明白人!
两人吃饱喝足,一路步行着朝着百货大楼走去。
莲花县百货大楼,算是整个县城当中,货品最齐全的地方了,大到衣服家电,小到日用百货,一应俱全。
两个人来到服装区,帮唐月选了一件大红色的面包服,红裤子,红鞋子。
唐月本来皮肤白皙,穿上大红的新娘装束,简直是明艳照人,就连原来一直板着脸的营业员,看到更换上新娘装的唐月,都不由啧啧赞叹。
“啧,这衣服简直就给你量身定做的一般!别人还穿不出这个效果来!”
两个售货员围着唐月不停转圈,说着恭喜的话语,眼睛都不舍得从唐月身上挪开。
“小伙子,真是好福气,你新媳妇俊的就跟演员似的!”
此时的李建宁,只顾着盯着唐月看着,一张咧开的嘴巴都扯到了耳朵根,听到售货员的夸奖声,都顾不上合上嘴巴。
可不是嘛,媳妇俊的晃眼!他就没有见过比媳妇还要好看的姑娘!
唐月撇嘴扯扯他的衣袖,他这才回过神来,仍旧咧着嘴巴盯着她一个劲傻笑。
整一个傻小子。
“去,给你选衣服去!”
唐月嗔怒,抬手拍打了一下他的后背,他禁不住嘿嘿笑出声来。
“瞧瞧,小伙子都乐傻了!”
售货员也跟着起哄。
“这件衣服同新娘子最配了!”
售货员手里拿着一件黑色的面包服,李建宁一看价格,慌的直摆手。
一件棉衣二十多块钱呢,给媳妇花钱就罢了,他一个男人家,那里舍得花这么多钱。
“哼,结婚可是人生大事,必须买……”
刚要拒绝的李建宁,一听到唐月甜甜糯糯的动静,立马就缴械投降了。
在百货大楼转了一圈,置办了衣服鞋袜和一些日常用品,两人不敢再耽误时间,带着大包小包就往回走。
在路边等了半天,好不容易搭上了一辆到尚家庄的拖拉机,等两人回到山前村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钟了。
“明天你得早点过来,咱们一起收拾收拾屋子……”
把唐月送回家的时候,唐月拉着李建宁的手,说什么都不撒把。
她巴不得天天跟他黏糊在一起。
“嘿嘿,那是自然……”
李建宁何尝不想,可毕竟现在的两个人,还没有正式举行婚礼,就这么住在一起,只恐怕成了村里婆娘嚼舌头的话头,他可不愿意让自己的媳妇被人家议论。
目送着李建宁离开,唐月这才拎着大包小包走进院子里。
田兰芳同唐星早已经睡下,蜷缩在狗窝里的大黄,听到动静抬头看一眼,发现是唐月,干脆懒洋洋重新趴回狗窝。
大门没有关,轻轻一推就推开了,煤油灯亮起来,田兰芳打着呵欠从炕头上爬起来。
“娘,你怎么不关大门就睡下了?”
唐月把东西放到地上,小声同田兰芳埋怨着。
她得防备着唐有德那个不着调的渣爹,家里只有娘跟妹妹在,万一再出个什么意外,可就麻烦了。
“关什么关,哪个敢上门找我的麻烦,看我不宰了他……”
话一出口,吓的田兰芳慌忙捂住了嘴巴。
呸呸呸,这张嘴老是不把门的,怎么老是忘了自己现在的身份?
现在的她可是有着两个大闺女的娘,是一个没有文化的离婚小媳妇,再不是上一世那个手持手术刀的大夫!
田兰芳懊悔不迭,慌乱看一眼唐月,唯恐大闺女再起疑心。
好在唐月对田兰芳这张漏风的大嘴巴,已经见怪不怪了。琇書蛧
“天黑了,就在县城找个招待所住下啊,着急忙慌往家里赶做什么?反正都是合法夫妻了……”
哎呀,田兰芳再次想抬手打自己两个嘴巴子!
那年月,有了结婚文书,办了酒席之后,才算是正式成亲了,像唐月他们两个这种情况,要是不明不白在外边住了招待所,非得引起轩然大波!
唐月都被这大大咧咧的娘气笑了。
这时候的招待所,哪里是想住就住的?
出门办事在外住宿,必须有村里开具的介绍信,否则的话,哪个敢收留他们!
“行了娘,时候不早了,早点睡吧……”
唐月胡乱搪塞着,转身到外间屋子,拿起一把绿皮塑料暖水瓶,倒了些热水,又从水缸里舀了一瓢凉水,准备清洗清洗。
炉子里的火早就灭了,别说洗澡了,洗头都冷的要命。
家里地面是黄泥土地面,撒上水就会成了黄泥汤。
她灵机一动,拎着绿色塑料皮暖瓶回到了自己屋子里,闪身迈入了空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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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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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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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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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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