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领证后老公竟是隐形富豪>第258章 靠紧他
  这声音,不是凌风又是谁?

  牟丽丽不知为何,突然想到了那首诗: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她站在原地,嘴角不由地往上翘了翘。

  凌风买好水果,转身也看到了牟丽丽。

  似乎他早就知道会见到她似的,他拿出一把柑桔,问:“要不要吃水果?”

  牟丽丽双手插在兜里,笑了笑:“要。”

  ……

  五分钟后,两人在街边一处茶水铺坐了下来。

  凌风看着不远处弥漫着雾气的群山,道:“这个地方湿气有点重啊。”

  牟丽丽用勺子舀着碗里的木薯糖水:“你怎么也到这里来了?”

  “你不是说,让我来贫困山区看看吗?所以我就来了呀。”

  “那你怎么偏偏就到这里来了呢?”牟丽丽问。

  凌风咧开嘴笑,露出一口整齐精致的牙齿:“我说是有缘千里来相遇,你信吗?”

  牟丽丽问:“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呢?”

  凌风朝她露出一个神秘的微笑。

  “那你现在住在哪里?”牟丽丽问。

  宝山县下面有一个大堡村,我住在村支书的家里。

  “哟,能耐啊。”牟丽丽道。

  “你打算在这里待多长时间?”凌风问。

  牟丽丽想了想,道:“我订了半个月的房间,半个月后再说吧。”

  其实仔细想想,也算是有缘了。

  若她不是临时起意要留在这里,恐怕这时她已经回北市了。

  她又问凌风:“那你呢?”

  凌风道:“我不一定的,你知道我这个人随性,想来的时候就来,想走的时候就走了。”

  牟丽丽又问:“大堡村是一个什么样的村落?”

  “比较原始吧,你要不要去逛一逛?”

  “好啊。”牟丽丽道。

  想了解一个地方,光去逛景点是不够的,得深入当地人的生活才可以。

  这也许就是网友们说她的作品太肤浅的原因吧。

  牟丽丽跟着凌风朝大堡村走去。

  沿途都是山路,偶尔会有摩托车和三轮车经过,路很小,一旦有车经过,他们就得避让。

  路越走越崎岖,也越来越难走。

  牟丽丽一边走一边问凌风:“你来这里多久了?”

  “一周吧。”

  “你住得习惯?”

  凌风回头道:“不是跟你说了,我是一个随性的人,在哪里都可以住,你家那低矮的小破屋,我不也住过了?”

  “那倒也是。”牟丽丽擦了一把汗。

  走了大概半个小时,他们来到大堡村。

  村头有一条大黑狗,蹲在一棵榕树下面,警惕地盯着牟丽丽。

  牟丽丽吓得心里一颤,不自觉地就靠紧了凌风。

  凌风唤了一声:“老黑,这是客人!”

  同时从包里拿出一块饼,对牟丽丽道:“你先吃一口,再扔给老黑。”

  牟丽丽照做了。

  做完,她才问:“这么做是为什么?”

  凌风笑道:“狗是通人性的,你跟它一起吃过同一张饼之后呢,以后你们就是兄弟了,你看,它对你摇尾巴了。”

  牟丽丽脸色一沉,朝他踢了一脚:“你和它才是兄弟。”

  老黑吃完饼就跑过来,吓得牟丽丽又紧紧地抱住了凌风。

  她的胸口紧紧地贴着他在面前,他顺势搂紧了她,一脸的坏笑。

  但牟丽丽看到老黑并没有袭击她,只是在她脚边嗅嗅的时候,她这才放心下来。

  她突然想起来,以前在一本书上看过,狗吃了人吃过的东西,就会记住那人的气味,以后再见到就不当他是敌人了。

  凌风来得早,他肯定是懂这点的。

  ……

  村支书的家在村子的中间,周围是稀疏的吊脚楼,村子很安静,偶尔看到一些村头劳作的人。

  “这村子没有什么人啊。”牟丽丽道。

  跟景区比起来,仿佛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凌风道:“这才是真实的贫困村。劳动力都外出打工了,里面剩多数是老人的孩子。”

  村支书姓金,是一个50多岁的中年人,凌风叫他金叔。

  金叔有三个儿子,只有小儿子在家里务农,另外两个去城里打工了。

  金叔见凌风带着一个姑娘回来,愣了一下。

  凌风道:“这是我朋友,她过来旅游,平时不住这里,住县里的民宿。”

  “噢。”金叔松了一口气,好在不用住在这里,要是住在这里,那他就犯难了,他这里只有一个空的房间,没有多的了。

  再说,也不知道这两人的关系,不好意思问。

  他是接到上面领导的通知,让他接待凌风的,凌风具体的身份他都不知道,所以就当他是贵客来招待了。

  “姑娘,过来喝口茶。”金婶也出来了,热情地给牟丽丽泡茶。

  牟丽丽坐在院子的长条凳子上,看了一眼附近的群山,虽然有阳光,但山间还是有雾气,这里的空气非常清新,能呼吸到青草伴着泥土的气息。

  金叔的房子在半山腰,村子周围都是梯田。

  处于这样的环境里,生活的节奏似乎一下子刹了个车,慢得不能再慢了。m.χIùmЬ.CǒM

  “多好的风景!”牟丽丽喝了一口茶,感叹道。

  凌风道:“刚来的那两天,我好像与世隔绝了。”

  “你真的住得习惯吗?”

  “就图个清净而已。”

  金婶端好了茶,又问凌风:“阿风,你朋友今天晚上在这里吃饭吗?”

  牟丽丽正要拒绝,但是凌风却率先答应了:“在的。”

  牟丽丽踢了他一脚。

  凌风凑到她耳根子旁小声地道:“放心吧,伙食费我已经交过了,你尽管吃。”

  他这样跟她说话,令她感到耳朵痒痒的,全身起了鸡皮疙瘩。

  她不禁想到了那晚他们两个在酒店的情景。

  不过,她很快告诉自己:淡定,就当那事没发生。

  ……

  那晚吃的是竹笋炒腊肉。

  配合村里的大米饭,特别好吃。

  村里人热情,一直挑出瘦的给牟丽丽吃,金婶还使劲往她碗里夹菜。

  牟丽丽只感觉自己家人对她都没有这么热情。

  金叔的小儿子金立两口子也在家吃晚饭,一开始都有些拘谨,但凌风比较会聊天,所以大家很快就聊到一起了。

  当然,金立还讲起隔壁婆媳打架的事,又聊起有外地老板想要承包山头种茶叶。

  村里吃饭晚,一般都是农活干完了才会吃饭,所以晚饭吃完,天已经擦黑了。

  牟丽丽对金叔金婶告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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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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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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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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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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