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凤翅盔,顶饰红缨,轻裘软甲,剑眉如裁,虎目湛湛,鼻梁高挺,薄唇轻抿,好一个英挺俊武的青年,此人正是军中威名赫赫的白袍将军雷飞云,在雷老将军之后镇守北疆,凭着手中一杆银枪震慑北狄。
雷飞云望着远方,眸色深幽。
不久前的一场大战,让来犯的北狄再次饮恨关前,如今风中已无当日深浓的血腥味,尽忠捍卫国门的忠骨已掩埋在黄土之下。
边塞关前,年复一年不知有多少忠骨埋葬,活着的人仍要继续保卫疆土,直至天下靖平。
有人骑着马从远方朝城墙奔驰而来,来人下了马,疾步登上城墙,来到雷飞云身后停下脚步,禀道:“将军,有人送信至将军行辕,南边来的。”此人还特意加重最后四个字的语气。
雷飞云转身,伸出一手。
亲卫将信双手递上。
雷飞云拆开信封,抽出信笺,信手抖开,快速看完了信,他有片刻的默然。
他出身公侯将门,元勋贵戚,子继父业,为国守门,军权在握,谁不说一声年少得志,唯独婚事几番波折,年近而立仍是孑然一身。
年少时他曾有过两次婚约,可是女方都未及成亲便香消玉殒,他也因此落下了克妻的臭名,让京城闺秀闻名便退避三舍,加之京城后来又流传他和某人是断袖的流言,他要说亲更是难上加难,时日一久,他倒也绝了成婚之心,一心驻守边疆。
而今这封信,乃是他第三位未婚妻周佩华亲笔所写。
这第三桩婚约来得意外,他几年前回京述职,闲暇之际到江南散心,看到有辆马车的马儿失控,拖着马车狂奔,车上一名脸色苍白的素衣少女毅然决然地往下跳,他恰好把人给接了个正着。
从此,他便多了一桩婚约在身。
彼时岳父因父丧,回原籍丁忧守制,而周佩华也尚未及笄,婚期自然就定在她及笄之后。
只不过,之后因着周家老太君也身故,周家丧期增加,紧接着周佩华的外祖父母也相继病故,婚事也因周佩华身上有孝而一拖再拖。
当年周佩华及笄之后,他也想趁着周老太君热孝期间将人迎娶过门,谁知道偏偏碰上周佩华生病,婚事便又耽搁了下来。再之后,边关战事一紧,他便也没再多想。
看着手中的信,雷飞云忍不住叹了口气,现在未婚妻身上的孝除尽,却有了杀身之祸,他当然不想顶着个克妻的名头,天灾无法避免,人祸必然不能让对方得逞。
哼,岳父继室贪图周佩华生母给她留下的丰厚嫁妆,竟然不惜暗下毒手害她性命!真当他这个镇国公平北大将军是泥捏的不成!
雷飞云微微眯眼,之前周家来信说长女疾病缠身,婚期一拖再拖,原来里面还有这样的因由,若不是周佩华想方设法托了人送来这封信,只怕最后他得到的又是未婚妻病故的消息。
“回府。”雷飞云将信往怀中一揣,转身大步离开。
亲卫急忙跟上。
下城墙,上马,回行辕。
一路无话。
回到行辕,雷飞云把跟在自己身边的老管家叫到前厅议事。
“去江南?”老管家有些讶然。
雷飞云点头道:“对,去江南周家迎亲。”
“迎亲?”实在不是老管家要大惊小怪,婚期未定,就这么直接前去迎亲,不合规矩啊!
雷飞云理所当然地道:“婚期一拖再拖,便是这次你们前去碰到周家再有丧事,也得趁着尚在热孝期把人给我接回来。”
老管家心里一阵激动,敢情国公爷这是动了春心想娶夫人进门了啊,真是老天开眼,老国公九泉之下也能瞑目了。
这么多年了,他甚至都要觉得国公爷这是打算一辈子打光棍了,谢天谢地,可算是柳暗花明了啊!
雷飞云接着又吩咐道:“带上一百名亲卫,日夜兼程赶去,婚嫁所需之物可至江南再置办。”
一百名亲卫?
老管家忍不住抬手往额头抹了一把汗,国公爷真不怕吓着未来的夫人啊?!那些个亲卫都是跟着国公爷在战场上九死一生拼杀下来的,那一身的凶煞之气掩都掩不住,一言不发往那儿一站就能当镇宅的门神,夫人那种江南水乡养出来的娇弱女子,恐怕禁不住这种煞气惊吓吧?
看着老管家欲言又止的模样,雷飞云叹了口气,语重心长地道:“不是我心急,实在是照信上所说,我怕你们去得晚了,本将军又要克死一个未婚妻了。”
老管家的表情顿时凝重起来,国公爷话里的意思他听明白了,他郑重其事地道:“老奴明白了,马上就点一百名亲卫南下去迎夫人。”
聘礼什么的不用考虑,早几年就已经送到周家去了,他们这次只管去把人迎来,至于没有提前捎个信什么的,事情都这样紧急了,这种小事还管得着吗?wWW.ΧìǔΜЬ.CǒΜ
“迎亲之事交由文先生代劳,这一路行程恐劳累些,山叔你还是不要去了。”眼看老管家就要出去安排一切,雷飞云赶紧又补充道。
老管家想了想,明白主子的用心良苦,点点头道:“那我去帮着准备东西和挑挑人。”
留在厅里的雷飞云把怀里的那封信又拿了出来,展开看向信中最后那句话——只等一月,君若不来,我自离去。
这绝对是威胁!
她的意思很清楚,要是一个月之内不见他的人前去,他就得再次担下克妻的臭名,而她则会死遁离开。
看着信笺上娟秀却有带着风骨的字迹,不难想象其主人是何等性情。
雷飞云伸手捏了捏眉心,这一月之期是指他接到信开始算,还是信发出便开始算?
雷大将军突然觉得头好疼。
这一趟恐怕只能劳烦文先生了,他觉得他这个未婚妻不太好对付,还是请文先生出马更保险些。
深夜,万籁俱寂。
园中的竹林被风吹拂,发出沙沙声响,在惨白的月光下如鬼影摇曳,胆小一点儿的只怕会惊出一身的白毛汗。
一名半夜巡逻的家丁,刚刚从东厢出来,正系着腰带,正巧看到一道白影从竹林闪过,下一瞬,一道划破天际的尖叫声如春雷一般炸响了。
很快地,整个周府热闹了起来,顿时灯火通明,人声鼎沸。
只有一个院落仍旧悄无声息。
红烛映出一室的昏黄,床帷挑起,半靠在床头的少女一脸菜色,嘴唇发白,双眼黯淡,显是久病之相。
一名青衣丫鬟端了一杯水从桌前走过来,坐到床边,将手中杯子递过去,道:“小姐,喝口水润润喉咙吧。”
周佩华张嘴喝了两口水,抬起眼皮问了声:“外面闹什么呢?”
荷香漠不关心地道:“谁知道!大半夜的也不消停,左右也跟咱们无关,小姐就别管了吧。”
周佩华微微一笑,伸手推开杯子,示意自己不喝了,拿帕子拭了拭嘴角,道:“还是出去打听一下,不定又出什么幺蛾子呢。”
荷香一想也是,便点了点头:“那小姐先歇着,奴婢这就出去看看。”
“好。”
荷香先把杯子放回桌上,再扶着小姐躺下,放下床帷,这才转身出了屋子。
周佩华并没有睡着,她眼也不眨地盯着床顶,心思转来转去。
现在书信应该已经上路了,算算日子也差不多了,距离她病入膏肓、药石罔效也没几天功夫了,得安排一下后事了。
她根本不想嫁给雷飞云,一个自打订亲之后就对她漠不关心,只在年节时派人送来节礼,一切只听由继母说词的男人,粗心大意至此,不是对她毫不在意,便是马虎大意之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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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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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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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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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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