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凉使者得知王后尚在人世,登时大怒着要人。西川国王慕云天无奈,只好将被囚禁的王后乌骨朵交了出来。
而乌骨朵死也不想留在西川,便跟着使者回了北凉。堂堂的北凉公主在西川受辱,自然引得乌飞大怒。
于是,乌飞率兵讨伐西川,双方由最开始的联姻蜜月期,进入了剑拔弩张的战争。
而此时的中原大地正被旱灾涝灾蝗灾以及瘟疫肆虐,官员腐败不堪趁机中饱私囊,贪污成风。那圣帝又是凶狠残暴大兴土木,中原大地的百姓们流离失所。
婚姻的起源始于氏族群居时代,古往今来由于政治联姻被很多统治者当作是一种政治手段被广泛运用,所以,也促成了不少的政治婚姻。春秋时期,算得上大国的比较多,正式称霸的有:齐桓公、楚庄公、晋文公、越王勾践、吴王夫差。此外,还有一些想要称霸的,比如:郑庄公、秦穆公、楚灵王等等。
我们所熟知的联姻有唐朝的和亲公主文成公主和松赞干布。这使得大唐和吐蕃的关系相当密切,这是联姻的好处。
楚国的政治联姻。楚成王时期,楚国是南方大国,虽被中原诸国视为蛮夷之国,但却积极吸收华夏文明,并建立起属于自己的独特文化。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不仅让楚国的势力不断增强,还让中原地区的各路诸侯国,对于楚国的势力有所畏惧。wWW.ΧìǔΜЬ.CǒΜ
到了武成王时期,楚国更是通过与周边国家的政治联姻,与邻国增进交往,互相帮助,形成了友好联盟。在楚庄王刚刚继位的时候,楚国内部发生了叛乱,同时,西南地区也遭遇了蛮夷的入侵,可以说,是内忧加外患。而楚庄王解决这些困境的办法就是与郑国、越国进行联姻。
可是联姻也有失败的例子,比如说《左传》中记载了郑庄公娶宋国之女。虽然,两国有联姻关系,但是,郑庄公却没有利用好这层关系,不仅使两国之间的敌对关系没有得到改善,反而恶化了,两国之间时常发起战争。
因为郑国凭着自己的国力还算不错,所以,在对外战争中屡屡获胜。不过,常年的战争还是耗费了大量的国力,以至于,郑庄公死后郑国开始走向衰落,一蹶不振。之后,继位的太子忽与陈国之女联姻,但是,他却跟自己的父亲一样,也没有利用好这场政治婚姻,使得没有外援的郑国,很快走向了衰落。
至于这北凉乌飞和西川慕云天的联姻,就是和他们差不多。从最一开始双方都想靠着联姻巩固这种关系,到最后双方剑拔弩张,进而大打出手。
结果,北凉和西川在经过几次大战之后互有胜负。鹬蚌相争渔翁得利,这倒是给了大时喘息的机会。
大时国盼的,就是北凉和西川关系紧张。双方若是结盟,那才是最可怕的。
此时的北凉行营内,国王乌飞满腹疑窦。火炉在蒙古包内噼里啪啦的燃烧着,火炉上架着烤羊。
在炭火的炙烤下,烤羊滋滋作响香气铺满了整个蒙古包。几个首领的面前,都放着马奶酒。
这些草原部落性格豪放,他们喜欢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可是,这些草原部落的人,他们是缺乏营养的。
尤其是,对于维生素的匮乏。于是,中原的茶叶,就成了他们的重要物资之一。
可是和平时期,这些中原人奸猾多诈,喜欢在贸易上压榨这些游牧部落。于是,战争成了最好的猎取方式之一。
通过战争,他们可以不用付出物资的代价,就可以抢来大量的物资。而骑兵,对于中原的步兵来说,又是出于压倒性优势。
首先,超强的机动能力,天下武功唯快不破!骑兵的这种快,既可以体现在战略上,也可以体现在战术上!在战略上我比你快,就可以拥有更大的战略空间,更多的选择余地。
尤其是北宋的灭亡,为什么北宋一败再败。就是因为骑兵强大的机动性,北宋将士战败,死的都是万千将士的性命。尤其是在战场上以命相博,步兵几乎是待宰的羔羊。
而骑兵一旦战败,他们就会骑马而逃。所以,游牧民族的战败死伤有限。甚至于,斩杀敌人十几个骑兵,就算是一场大胜仗了。
骑兵机动力强。野战胜负的决定因素就在于是否能先于敌人进入阵地,占据有利地形,骑兵显然更具优势。一旦先占据有利地形,几乎立于不败之地。
这也是为什么令狐云龙,会对唐小宝帮助北凉和西川建立农耕技术,产生这么大的抵触原因。
一旦北凉和西川壮大,灭掉大时几乎是举手之劳的事。
侦查,侵扰,迂回,包抄,突袭,追击等都是骑兵的作战手段。而步兵因为受制于机动性,导致针对骑兵的作战手段十分有限。首先要了解骑兵的厉害之处在哪里。就是三个字:机动性。一个字:快。
天下武功无坚不破,唯快不破。打仗,也是一样。
骑兵的冲击力强。在野战中,步兵面对骑兵的冲击,如果有好的重装备和优秀的战斗素养还能抵抗一阵,这还得有本方的骑兵对对方反突击,这样步兵才能存活。即便如此,面对敌人骑兵的冲击,只要步兵方阵中有个别人怕死后退,就很容易导致本方战斗的阵型被破坏,军心不稳,就行成溃败,这就是骑兵追着步兵屠杀了。
尤其是步兵溃散的时候,面对奔腾而来的骑兵,只有拿自己的脑袋去抵挡了。
右贤王却持有不同的意见:“罕王,我觉得是咱们多虑了。想来是那中原皇帝怕了咱们,若是不然,为何他们会带来大量的工匠教授咱们种地。甚至于,还有铁匠。哈哈哈,这是那小皇帝自己找死,可怨不得咱们。”
铁匠,就等同于教会了北凉如何冶铁。对于唐小宝来说,确实是在找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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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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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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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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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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