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打出头鸟,谁称帝就会引起公愤。不止是来自于朝廷,还有其他的流寇。
虽然大家都盯着皇帝的宝座,谁都想做皇帝。可第一个想做皇帝的人,大多没有好下场。
黄泉至尊,不管皇帝如何的不堪,总是天下正统。你想称帝,那现任皇帝第一个就容不下你。
此外那些流寇们也怕你跟他抢,于是就会专门来对付你。
广积粮、缓称王不是没有道理的。
再者说了,举兵起事的是董天正父子。这个时候,说自己是什么帝王命,这不等于是间接害死自己么。
铁头或许模模糊糊的有些明白,黑娃和旺财就不懂了。他们听的钱不通这么说,还以为这是一件大好事,想让自己的大哥当皇帝。
来福这类的聪明人却听懂了,他不由得怒叱起来:“胡说什么,我大哥焉得有过帝王之相。眼下咱们扩充地盘,招兵买马才是首要,钱先生你却说什么帝王之相,你是何居心。”
论智谋,钱不通其实是在来福之上的。甚至于有的时候,他比唐小宝还要聪明。
唐小宝无非就是仗着穿越者的身份,比这些人懂得多一些而已。可若论起智谋,这里有的是人精。
面对来福的质问,钱不通却是显得不慌不忙:“董大人,唐公子脚底有七颗痣,此乃天生帝王之相。脚踏七星,统领千万兵。脑生反骨,必是帝王命!”
天下后脑勺突出,正是脑生反骨的那一类人。这一点,众人都看得清清楚楚。
偏偏。在钱不通说完这番话的时候,突然乌云密布。尤其是,他说出唐小宝必是帝王命的时候,‘咔嚓!’一声,凭空一声惊雷,使得众人无不惶恐。
董天正惊讶的看着唐小宝:“唐公子,你、你当真脚踏七星不成?”
唐小宝有些无奈,这个时代的人是相信天意的。处于对未知事物理解能力有限,他们更多的只能去相信天意。
他们当中的那些精明之人,虽不至于过度迷信,可是对于那些鬼神之说,总还是持有半信半疑的态度的。而对于天意,几乎是所有人都是深信不疑。
谁若敢质疑上苍,就等同于离经叛道,视为大逆。
从最初的大楚兴陈胜王,到后来的莫道石人一只眼,跳动黄河天下反。这些流传于民间的谣谚,无不成为造反者拉拢人心的手段之一。
封建时代大多数人都是目不识丁,就算是有识之士,往往对此也是深信不疑。他们会觉得此乃天意,天命所归的事。
所以说,当钱不通说出唐小宝脚底有七颗痣的时候,董天正内心是砰砰直跳。难道说,当真是天意如此。上天指使我董某,辅佐眼前这位少年郎,成就一番宏图霸业不成么。m.χIùmЬ.CǒM
董小六则直接上前,一把将唐小宝摁倒在椅子上。二话不说,便将他的鞋子给脱了下来。
然后,所有人都震惊了。偏偏此时老天爷似乎也很给赏脸,‘咔嚓、咔嚓,轰隆轰隆’之声不绝,这更增了诡异气氛。
相传黄帝坐着北斗七星视察四方,定四时,分寒暑。古籍《鹖冠子》记载:“斗杓东指,天下皆春;斗杓南指,天下皆夏;斗杓西指,天下皆秋;斗杓北指,天下皆冬。”古代视北极星为天帝的象征,而北斗则是天帝出巡天下所驾的御辇。
所有人都惊得呆了,唐小宝的左脚脚底,赫然就是七颗痣。这七颗痣不偏不倚,就是按照北斗七星的阵列排列起来的。
董天正呼吸急促,他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难道说,当真是天意,是上天派来这么一位博学多智的英俊少年郎,好让自己辅佐他打下一个清平世界的么。
原本已经心如死灰的董天正,突然又燃起了救国救民的豪情壮志。只见他脸色通红呼吸急促,直直的看着唐小宝的脚底,似乎不敢相信眼前的真实一般。
而看到董天正神色有异的来福则大吃一惊,他急忙给孟樊超使了个眼色。生怕董天正会突然加害,那可就糟了。
毕竟造反的可是人家董天正父子,就算是成就了宏图霸业也是人家父子之间的事。可钱不通这么一说,却成了唐小宝的霸业。
万一董天正父子怨恨之下,对唐小宝下毒手该怎么办。
来福是这样想的,钱不通却并不这么认为。他知道董天正并无野心,之所以造反也是为了通州城的百姓。这样的人最注重的是名节,而非野心。
至于董小六,钱不通也看的非常透彻。董小六是属于那种凡事都几分热度的家伙,做事总是凭一己之好从不计较后果。
且不说董小六有没有这个能力,就算是有,董小六也不是一个治国的材料。
反观唐小宝就不一样了,他足够聪明足够睿智。重要的是,唐小宝格局够大,能够心怀天下。这样的人,是自己辅佐的不二之选。
钱不通赌董天正不但不以为意,还会尽心辅佐。
果然,董天正在看到眼前的一幕之后,突然对着唐小宝噗通一声跪下:“我等誓死辅佐唐公子,望唐公子以天下百姓为己任,带领我等匡扶大业,社稷江山回归正朔!”
董天正这一跪,使得所有人都跟着跪了下来。通州指挥使展云鹏,更是对此深信不疑。
就连一直拿唐小宝作为兄弟的董小六,此刻也不敢再造次。他犹豫了一下,也是跟着跪了下来。
“这个,董大人怕是误会了。这实属巧合,我脚底...”
话未说完,突然身边的来福轻轻的拽了他一下。唐小宝一愣,发现同样跪在地上的钱不通也悄悄对他摇头。
略一思付,唐小宝便明白了什么意思。于是,他轻咳了一声:“诸位兄弟快快请起,我等起事实属无奈。只因官府逼人太甚,咱们兄弟们既有心成就霸业,那我便与你们一道同生共死便了。将来若是遇到真龙,我们再尽心辅佐便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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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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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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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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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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