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槿艳繁花>第77章 露宿
  漫天的风雪中,一个车队在官道上缓慢的前行。

  车队不大,也就七八辆车的样子。后面几辆车都堆满了东西,整体用油毡子布包裹着,看不到里面货物的样子。

  最前面是两辆周身漆黑马车,马车四面亦用一种黑色的防水的织物包裹着,除了车门外,其它三面各开了一面小小的窗户,上面一帘淡蓝色的绉纱遮挡。

  车顶四角各挂着一块蝴蝶型的玉佩,玉佩下有一个圆圆的灯笼,想来是夜间赶路照明用的。

  在马车的旁边都有两位全身蓝衣劲装,头戴斗笠的人骑着马护卫在旁边,让人看着都不敢上前。

  当然,如果不看第二辆车后面拉着的那几只“哶哶”直叫的羊的话。

  此时,洛槿就与子霜及南家两兄弟挤在了这辆马车里。

  “风公子,不好意思,我让小朝去祖父的车里,他又不去,着实这里有些拥挤了。”南北尘有些抱歉的说。

  “南公子,客气了。我们两本就是给你们添麻烦的。这哪小啊,这可是我坐过最豪华宽敞的马车了。”洛槿看了看马车。

  这南家当真是非常有钱,这马车看着普通,但车里的装饰却是十分豪华,与皇宫里的那些比起来,应该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车厢里似乎是根据需要,临时进行了改装。

  整个车厢设计跟洛槿以前坐过的火车卧铺车厢类似。

  在中间有一个长条形的小桌子,两边是软塌,可供人坐卧。

  车壁上都包裹着柔软的织物,旁边亦烧着炭炉,让车厢里温暖异常。

  “我们是南方人,所以有些怕冷。”南北尘见洛槿望着车厢里的炉子发神,所以也就解释一了下。

  “既然如此,一路颠簸,为什么非要赶在最冷的天气出行?”洛槿转头,看向笑嘻嘻的南北尘。

  “之前,我说了一半,至于另一半,则是我们知道,京城要乱,我们真的不愿意呆在是非之地。”

  “理解,我这也不是连门都没进吗?对了,能问问老爷子到底是何病吗?”

  “老毛病了。老爷子这次本不应该来的。现在我们得尽快赶回去,到了丽水,天气暖和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暖和吗?只是现在这么冷,马车跑得慢也很颠簸,老爷子有得受了。”

  “是啊,以前我们都是走水路,但现在江面都结冰,我们要先走一个月陆路,到了泽湖,那里就是南方了,就可以坐船了。”南北尘很耐心的解释。

  “一个月,那还真的有点远。”洛槿开始怀念以前的飞机和动车了。

  “对啊,大风哥哥,你们来了,我就可以找人玩了!我哥可无聊了!”一边的南北朝跪在软塌上,身子摊过来,对着子霜叫道。

  从今天进入马车以后,南北朝便用大风和小风的称呼来叫二人,而且是越叫越顺口了:“你瞧瞧,为了路上能有羊肉汤吃,我还让哥哥特意买了羊,想吃的时候就可以杀一只来吃,小风哥哥,你说我是不是很聪明!”

  “聪明,小朝最聪明!”子霜忙手动为他点了个赞。

  “结果他非要把样拴在我们这两马车后面,说是怕跑了!”南北尘无语扶额。

  “哈哈哈!”众人一阵大笑,笑声从马车里飘了出来。于是,洛槿的旅行就这样开始了。

  南家的马车应该算是马车中最豪华的,但比起现代的车辆,在舒适度和速度上来说,都差了很多。

  包了铁皮的木头车轮,行驶在坑坑洼洼的路面上,没有任何减震的措施,那味道,真的是一言难尽!

  第一天,洛槿就已经感觉骨头架子都已经抖散了。且从长乐镇出来以后,有三天时间,是找不到镇子投宿,所以众人只能在野外露营了。

  南家众人训练有素,搭营地、生活做饭、喂马修车,到家都各司其职,很快一个小型的宿营地便搭建完成了。

  洛槿扶着腰走下马车,两脚脚踏实地的感觉真是好啊。

  深深的吸了一口外面冷冽的空气,洛槿没忍住打了一个喷嚏。

  “风公子,注意添加衣服,外面是很冷的。今天晚上你便和风小公子睡马车上,会舒服一些。”

  “那你呢?”

  “我和小朝去爷爷马车陪他!你们好好休息。”

  洛槿连连道谢:“谢谢你了,南公子,给你添麻烦了。”

  “哈哈,我觉得我们之间似乎太客气了。要不,你便换我名字如何?”

  “行啊,我也觉得有些别扭,你也别叫我风公子了。”

  “好啊,我今年十八,应是比你大些,你叫我声大哥,也是使得的。”

  “好,南大哥!”

  “好,小瑾,叫你小瑾吧!”

  两人说完,相视一笑。

  “大风哥,今晚我还想喝羊肉汤!”南北朝不知道从哪里转了一圈回来,抓住洛槿的手摇了摇。

  “好,那你找个叔叔,让他们把羊杀了,处理一下哦。”洛槿拍了拍他的头说。

  “好嘞!”南北朝开心的又跑开了。、

  “那我去看看祖父,小瑾,你就在营地走走,不要走太远了,这是一片荒山,外面应该有狼。”

  “狼吗?”洛槿心里一紧,狼这种动物,她只在动物园里见过。

  “这里是京城往南走要翻的第一座山。以前山上还驻扎着军队,这几年不知道怎么了,似乎就荒废了,狼群也就回来了。”

  “我知道了,我记得刚刚过来的地方,似乎有菊花,我去摘一些。”

  “你摘菊花做什么?”南北尘有些不解。

  “吃啊!”

  “吃什么?”南北朝又窜了过来,只听到洛槿提到吃的,就立马来了兴趣。

  最后,洛槿带了两个小屁孩“出门”了!

  其实,也就在树林边上,洛槿见到那里有一股冒着白烟的泉眼,在那泉眼四周,似乎有开着黄色的花朵。如果她没看错,那应该是一株菊花。

  菊花本来应该是在深秋开放。但也许因为那里是一口温泉,所以四周围的温度偏高,菊花才能够在这样寒冷的天气开放。

  很快,三人就走到了那里,果然一切如洛槿估计的,一口约有脸盆大小的泉眼里,正咕咕的往外冒水。四周围白色的烟雾弥漫,也就在泉眼边,一株约半人高的菊花开得正盛,明黄色的花朵有成年人拳头大小,约有二三十朵。

  “哇,这里有这么漂亮的黄花花!”南北朝大叫着,就要朝着那花冲去。

  “小朝,小心!”洛槿一把抓住了他。“那泉水温度太高,小心烫着!”说完,她转过来对子霜说:“我先过去,你和小朝在这里等我。”

  子霜点头,然后一把抓住小朝的手说:“小朝,你站到我身边来,不要乱跑!”

  洛槿慢慢的朝着泉眼走去。

  脚下的冰雪越来越薄,最后,便踩到了软软的土层上。

  洛槿走到泉水边,蹲下。

  先用手背放在水蒸气的上方感受了一下温度,还好,不是很烫。然后又摘下一边菊花的叶子,放进水里试了试,叶子没有马上变色,看来温度不是很高。

  做完了之前的准备工作,洛槿这才小心翼翼的将食指快速的放进水里,又飞快的抬起。反复一次,确认那温度真的是人体可以承受的温度,这才放了一只手进去。

  她体感测试了一下,这温泉水温度应该在45度上下,但水质很是清澈,不是皇宫里那种有许多硫磺的奶白色。

  洛槿又看了看旁边的菊花,这花不知道在泉眼边长了多久,最下面的花茎都已经有三根手指的粗细。花茎的颜色也不是普通的绿色或者棕色,是非常难得的黄色。

  洛槿招手,让子霜他们过来,然后说:“这里的温泉水可以用来洗脸、洗脚,一会儿让大家都来这里洗漱。”

  子霜点头。

  “大风哥哥,那吃的呢?”小朝念念不忘的,就是过来找吃的。

  “这个花就可以吃啊!”洛槿摘下一朵半开的菊花,递给小朝。

  小朝眼睛一亮,接过菊花,就直接往嘴里塞,咬了一口,嚼吧嚼吧,最后还不忘点评:“吃起来甜甜的,就是味道有点怪怪的,好像吃中药。”

  “哈哈哈!你这娃!”洛槿很是无语的拍了拍他说:“我们摘一些菊花,煮到羊肉汤里吃,谁让你就这样啃了?”

  “啊呀,要煮啊!”小朝看着手里的菊花,吃也不是,扔也不是。

  洛槿先就着温泉水洗了洗,然后摘了一把菊花,让子霜和小朝抱着,自己则从储物袋里取出一把匕首,然后朝着菊花走去。

  “哥,你这是?”子霜见她的动作,一愣,便就问出了口。

  “这菊花根也是药,我挖一些。你和小朝先回去,让他们一定要把羊的血水洗干净了!”

  等两人走远了,洛槿这才蹲下来,小心的开始挖起菊花来。

  其实,洛槿在看到这菊花花茎的时候,就想起来了在一本书上,见过这种菊花的介绍。

  这种花茎金色的菊花:花开如拳,花瓣上千,花蕊如蜜,花根如玉,是菊花中最珍稀的品种——金如意。

  菊花全株均可入药,特别是根部,是解毒的良药。

  既然遇到了,她也想采一些,万一以后有用呢!

  另外还有一个原因,便是洛槿发现原身母亲留下的储物袋有一个非常神奇的效果,那就是东西放入时候是什么样子,取出来的时候一定就是放进去那一刻的样子。

  洛槿在袋子里放过烤红薯,烫手的时候放进去,取出来的那一刻也差点把自己给烫了。

  也放过茶水进去,泡好的茶连同茶壶放进去,无论自己怎么跑跳,取出来的时候,一滴水没有漏,且水温是好未变。

  这次,她见到这金如意菊,也想着挖一些,放进去,以后能找到合适的地方,栽上一些,也是很漂亮的。

  因为自己前世最想要的生活,便是有一栋小房子,一个院子,可以种花种菜,晒太阳喝茶,这就是她向往的生活啊!

  洛槿也没有贪心,只挖出旁边侧长出来的一株,没有伤到中间的主枝。将四周围的土也挖上一些,从储物袋里翻出一只罐子,将菊花种好,在一起收进去。

  弄好了,洗好了手,这才不紧不慢的朝着营地走去。琇書蛧

  营地中央的篝火已经开始熊熊燃烧起来,火堆上,一直黑乎乎的铜锅正向外飘散出一阵阵诱人的香味。

  “羊肉都炖上啦?”洛槿走过去,朝过里看了看!

  “是的呢!小瑾,您看这里面还需要加些什么食材吗?”洛槿微微一笑,转头看向朝她走来的南北尘。

  “不需要加了,我刚刚看了,师傅处理得很好啊!南大哥,老爷子如何?”

  “哎,老样子。他在这样的地方,总归没有客栈舒服。”

  “对了,南大哥,那边有一处温泉,可以让老爷子去泡泡脚,对身体也是好的!”

  “嗯,小朝给我说了,一会吃过东西,我便扶爷爷去试试。”

  “嗯,温泉边我摘到一些菊花,菊花是中药,放到羊肉汤里,不但可以去腥,还有清热解毒的作用,搭配羊肉最好不过了!”

  “那今天是有口福了!”

  因为在野外,不方便炒羊肉,洛槿就直接用羊肉炖了萝卜、当归、黄芪等药材的药膳。最后起锅的时候,撒上菊花花瓣。

  此外还让队伍里的厨师做了一些面片,直接手扯了,煮到面汤里,拿出自己在皇宫里就做好的辣椒面,撒在上面,浇上热油,吃得大家直呼过瘾。

  最后南北尘居然跑过来告诉洛槿:“祖父要见你!”

  “见我?”洛槿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毕竟这位老爷子一直都挺神秘的,一起上路这么久了,她一直都没见过老爷子,连之前与南北尘聊天的时候,他都不怎么愿意谈到自己爷爷的事。

  “对,走罢!”南北尘朝她招了招手。

  “老爷子是觉得晚饭不好吃?”洛槿淡淡的问。

  “当然不是,爷爷就是觉得好吃,才让我唤你过去,要见见你呢!”

  “哈哈哈!那就行,那就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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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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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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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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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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