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沌傻眼了。这岂止是妙手?简直是鬼手!但是,浑沌没有回旋余地,只得一手一手把白棋提尽。蚊帐中人则利用这劫,吃去黑右下角,又封住一条黑龙。”
很快,一直在山村中难以找到对手的混沌,和蚊帐内神秘人的对弈陷入困局。
不过这个时候,茅屋的大门被推开。
混沌早已死去的老师,那个白发老头前来助阵,可还是不够,对面的神秘对弈者实在太过强大。围棋集大成者:飘飘然大师范西屏,妙手盖天施襄夏。明代国手过百龄,宋代的围棋宗师刘仲甫、扶着龙头拐的骊山老母、春秋时代的弈秋一一从木屋外走进来,站在混沌身后。
过往的一切围棋英豪,此时都献身为混沌助力,只为混沌赢下这这一局。
隐藏于纱帐背后的神秘对弈者,只是冷哼一声,对这阵仗毫不在乎,反而越下越快,密集的攻势打到本来就以杀伐果断著称的混沌措手不及。
“洁白如玉的手,如此超然,如此绝对,一圈神圣的光环围绕着它。它仿佛一直是人、鬼、神的主宰,一直是天地万物的主宰。”季门不自觉读出了声,这一段话似乎已经揭示了这神秘对弈者的身份。
“天道,混沌的对弈者是天道。”
可这场实力悬殊的战斗,无异于以卵击石,即便背后有人类历代英豪助力,混沌也难有胜算。
虽然不懂围棋,但连季门也为这个愣头青混沌紧张起来。
而混沌在猜到对方的身份后是怎么会回应的呢?
“混沌明白,他是在与无法战胜的对手交战。他想赢,一定要赢!”
这朴实的一句想赢,让沉浸于阅读的季门心潮澎湃,以凡人之躯对弈天道,想想就令人兴奋。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素来是中华民族最浪漫的壮举之一。
荆轲刺秦、孔明北伐、西域都护府唐亡后坚守数十年,这些都是后人纪念千年的壮举。
季门此时已经正襟危坐,细心读着小说,不肯放过一字一句。
“两位武士都不防卫,听任对方猛砍自己的躯体,同时更加凶恶地刺向对方的要害。
屋外响起一声琵琶,清亮悠扬。琵琶先缓后急,奏的是千古名曲《秦王破阵乐》。又有无数琵琶应和,嘈嘈切切,声环茅屋。”
小说句句不离围棋,却句句写的又不是围棋,仿佛真的是混沌在与那天道刀对刀,肉对肉的搏杀,即便是看不懂围棋的季门,也感觉热血沸腾,忍不住出了一口粗气。
但人终究是人,即便是混沌再怎么努力,在天道接连不断的攻势下,也渐渐落于下风。
即便是往来数千年的棋圣,用尽了功力,也没能帮混沌找出一线生机。
范西屏丢了羽扇,尽失飘然神韵,刘仲甫扯去纶巾,不见大家风采……
看到这里,季门也忍不住揪心,天道真的不可战胜?
但混沌仍未放弃,以之前剩下的残缺大龙作为劫材,势要和天道拼杀到底。
“浑沌的大龙死而不僵,此时成了好劫材,逼得蚊帐中人一手接一手应,直到提尽为止。黑阵内的白棋残子也大肆骚乱,扰得浑沌终不得粘劫。两个人你提过去,我提回来,为此一直争得头破血流。”
看到这里,季门的手心已经出汗了,一点点的下拉鼠标,不肯放过任何一个字眼。
可终究,劫材耗尽,即便是混沌耗尽所有心力,背后历代棋圣目光如炬,却心如死灰,难以为混沌再找一枚劫材出来,而此时,天道仅剩半子。
此时,季门的情绪已经被调到了最高点,不自觉的咽了一口唾沫,让自己镇定下来,然后继续下滑,想要看混沌是否能战胜天道。
“长吁短叹,皆为半子之负嗟惜。浑沌呆若木鸡,一掬热泪滚滚而下。”
混沌也看出来了,只要再有一颗劫材,就能战胜蚊帐内那神秘人,可看遍棋盘,以没有一枚可用之材。
“浑沌黑袄黑裤,宛如一颗黑棋子。祖师们伸手指定浑沌,神情庄严地道:“你去!你做劫材!”
“浑沌巍巍站起。霎时屋内外寂静,空气凝结。
浑沌一腔慷慨,壮气浩然。推金山,倒玉柱。
浑沌长跪于地。”
“蚊帐中人幽幽叹息:“唉……”一只白臂徐徐缩回,再不复出。”
“赢了?还是输了?”季门看到代表天道的手臂收回,有些不确定的问了一句。
“混沌,死了?”季门幽幽叹了一口气。
以身化劫材,只为胜天,大开大合,慷慨激昂,的确配得上天局这个名字。
季门深呼了一口气,混沌赢了,他却感觉有些空落落的,可能是为了混沌埋在这漫天雪地而可惜,但这篇文章,已经算是上乘中的上乘了。
但当季门即将从小说中的情绪中抽离出来的时候,才看到这小说隔开三行后,竟然还有一段。
混沌久出不归,混沌的棋友乡村教师,以及村民到迷魂谷寻找,终于找到了背靠万丈深谷,面向数块巨大黑石,跪死于风雪中的混沌。
众人不解,混沌为何以这样奇怪的姿势跪坐在风雪中,一直到教师爬到高处,才发现了这个精妙的棋局。
“众人登山围拢教师,见他异样神情皆不解。纷纷问道:“你看什么?浑沌干啥?”
教师答:“下棋。”
“深山旷野,与谁下棋?”
教师沉默不语。良久,沉甸甸道出一字:“天!”
俗人浅见,喳喳追问:“赢了还是输了?”Χiυmъ.cοΜ
教师细细数目。数至右下角,见到那个决定胜负的劫。浑沌长跪于地,充当一枚黑子,恰恰劫胜!
教师崇敬浑沌精神,激情澎湃。
他双手握拳冲天高举,喊得山野震荡,林木悚然——
“胜天半子!”
全文完
“胜天半子。”看到这最后的四字,季门脑中如同一道惊雷闪过,积累的情绪轰然爆发,让他眼角发红,身体都忍不住战栗。
“胜天半子……胜天半子!”季门念叨着一句,拍案而起,立马吸引了整个办公室人的注意。
季门被众人注视,丝毫没有感觉到尴尬,反而张狂的笑了起来。
“胜天半子!好一个胜天半子!下个月的版面!有这一篇足矣!”
“真的?”本来所有人加班的一大任务都是为了挑选下个月版面文章,现在季门这么信誓旦旦的说他有了,其他人也忽视了他这么夸张的动作,全部跑到季门的电脑前,想要一睹真容。
“让我看看,到底是什么小说能让你这么激动。”
“是不是新的作案手法?让人根本猜不透的,给我看一眼!”
“别急,我打印出来你们慢慢看。”季门刚刚看完天局,现在只觉豪气满胸,连说话声都豪壮了不少。
很快,电子文档被打印出来,分到当场的编辑手中。
一时间,刚刚还吵闹非常的编辑室,变得落针可闻,所有人都在细心读着这个被季门称作精品的短篇小说。
数分钟后,最靠近季门的一个编辑缓缓抬头:“胜天半子,好一个胜天半子!简直是大开大合,返璞归真的大成之作!稳了,下个月的版面绝对稳了!这次总算轮到我们青州出头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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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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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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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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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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