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这样的小事,肯定会越来越多,在蒙古士兵的眼中,他们明军是入侵者。
而在明军眼中,他们也是即将要入侵大明的仇人。
两个世代为仇的阵营,如今要合兵一处,谁看谁都不顺眼,谁看谁都想在第一时间弄死对方。
朱瞻基想的对,他太理想化了。
他终于理解了自己前世时,鹰酱对自己祖国的态度了。
原来,这不是阶级矛盾,也不是;贫富矛盾,这是世仇,根深蒂固,深刻在骨子里的仇恨,不是一两个人的努力就能消除的。
俺答汗也恨不得一巴掌拍死这个尾巴一样的大明的将军。
这个人还真的是狗皮膏药。
太恶心了。
恨不得自己上茅厕他都跟着。
特么的自己这是失去了人身自由吗?!
当然是!
金忠知道他不欢迎自己。
但这是自己的责任,也是殿下吩咐下来的任务。
他必须完成殿下交代的任务,同时也是这次明军出征的真正的目的。
他才不管俺答汗有多难受,反正他自己无所谓。
工作嘛,自当尽心尽力而为。
“金副将是真的没有事情干吗?!”
俺答汗皮硝肉不笑的问道。
他的心里,怒火已经快要把自己烧成灰烬了,可是表面上他还得保持一个纵湖该有的风度。
毕竟,大明皇孙殿下的死活还没有确切消息。
只要那边一传来朱瞻基的死讯,他这边就立刻把这些南军给宰了!
一个不留!
特么的!两脚羊!
特么全都是两脚羊!
两脚羊只能用来果腹!
怎么能用来交朋友呢!
他恨恨的想着,牙齿都磨出了声音。
金忠不是十分了解他的滔天恨意,但是他能猜得到个七七八八。
面对着他的严密监视,任何一个人都会有失去人身自由的感觉。
普通人尚且会反抗,更何况是一个部落的宗主。
但是他没有办法,因为自己手中握有先进的武器。
在他看来,,大明这次战事的军功,只有一个人配拿。
这个人就是朱瞻基。
新式火枪是他发明的,甚至都是他一手创造出来的。
大明的百姓可能不知道,但是大明军中没有人不知道,皇太孙殿下为了这些威慑力极强的火器付出了多少心血,同时还付出了无以计数的银钱。
所有人都认为皇太孙殿下的银钱来自国库,也许只有极少数人才知道,这位殿下本身就是一个银子制造机!
他花的每一文钱,在变成看的见的利益之前,都是他自己自掏腰包。
即使他是皇帝陛下最宠爱的孙子也不例外,因为皇帝陛下首先是一国之君,最后才是他的爷爷。
这一切,聪明如朱瞻基,他不可能不明白,但是他从来不说,也不争辩。
只是,默默的做着这一切。
不求回报,不求高官厚禄,甚至连皇太孙这个称号他都不愿意听。
只要是他觉得能够调侃一番的朝中各个人物,几乎多收到过他的警告:
“你要是再敢喊我皇太孙,你这辈子都升不了官了。”
他总是那么调皮,又3不按常理出牌。
往往弄得那些人哭笑不得。
这本不是什么大事,然而,就是这样的小事,才越发显得他过分可爱和聪慧。
殿下实在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全才。
嗯,我们大明的!
金忠最后总结到。
“金副将,,你刚才在说什么?!”
耳边传来俺答汗带着一丝愠怒的声音。
拉回了金忠的思绪。
“啊?我没说什么啊?”
金忠一脸懵的回答道。
俺答汗看着他就像医生盯着一个病患一样。
“你说是你们大明的!什么啊?什么是你们大明的?”
俺答汗一连声的问道。
原来是自己走神儿了,竟然不知不觉的把心里话说了出来。
“哈哈,大汗好耳力,不过告诉你也无妨,我说的是皇太孙是我大明的,皇太孙殿下真的是大才!大汗以为呢?!”
反正也没话说,不如聊聊两个人都感兴趣的话题。
果然,一提起皇太孙殿下,俺答汗来了兴趣,一改刚才怒火中烧的模样。
试探的问道:
“如果金将军能够不吝赐教,本汗倒是十分乐意听听大明皇孙的事迹。”
金忠笑了。
他本来不善言辞,但是为了更好的完成任务,也为了给这位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大汗一个警告,他决定用自己的方式来跟他普及一下皇太孙殿下的威武。
“我们殿下是一个纨绔子弟。这是大多数人对他的第一眼认知。
他聪明伶俐,十三岁就认出了番邦进贡的玉米种子,自己试种成功后,为大明解决了几万万人吃饭问题,
同时还研究出来了各种吃法,让皇帝陛下每天对那些用玉米做的零食爱不释手。
十五岁时,就识破了汉王的诡计,彻底把汉王赶到了封地乐安。
同年,同年,他还独自指挥大明名将朱能前往北疆战场去拯救大明十万将士,同时打败了蒙古名将阿鲁台。
十七岁时,亲自带兵剿灭马哈木,东蒙古最大的统治者。
但是马哈木狡兔三窟,也没能逃脱我们皇太孙殿下的锐眼。
十八岁时,亲自带兵平安南,大汗,你可知道,安南是因为什么被灭的吗?!”
俺答汗正听得聚精会神,虽然这些消息他早就打听清楚了,但是亲自从大明将军嘴里说出来,他依然感觉到震撼。
突然这个家伙不说了,还问了他一个莫名其妙的问题。
他哪里知道这么内幕的事。
看着他并不怎么期待的眼神,他决定要好好把前因后果给这个狂妄自大的家伙聊一聊。
于是他开始回答自己的问题:
“是因为安南竟然欺骗大明皇帝!”
“你知道大明人,最恨的就是欺骗自己的人。
尤其是欺骗皇帝!
所以,后来我们永乐三个月来调集三十万大军,由皇太殿下亲自带队,去平了安南!xiumb.com
现在安南是我大明的一个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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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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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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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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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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