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她爷爷是大队长,但是她和几个妹妹,从小吃不暖穿不饱,明明她爸她妈每天都和老黄牛似的干活,明明她和几个妹妹从小就那么能干。
但结果呢,小叔家吃香的喝辣的。
明明小叔就是个不干活的混混!凭什么那么享受!明明他陈继朝是靠着几个哥嫂靠着她爸妈才这么潇洒的!
凭什么啊,凭什么她和几个妹妹一年到头连件新衣服都没有,只能穿大伯女儿的旧衣服,凭什么她们每天那么辛苦却从来没有吃饱过?!
他陈继朝就是个趴在哥嫂身上吸血的吸血虫!
靠着吸血她爸妈,才能那么潇洒,靠着兄嫂才娶到了那个女知青谭楚楚。
想到谭楚楚,陈二丫的面色都扭曲了一瞬,好好一张还算可爱的婴儿脸,硬生生被那股极致的戾气给破坏了。
如果说她小叔陈继朝是他们陈家的混混、极品,那谭楚楚就是整个知青点的极品!
先后勾引了知青点的知青,后来名声坏了就嫁给了她小叔,然后在她们陈家继续作威作福,每天活得那么享受,不都是靠着她爸妈每天和老黄牛似的苦干么!
要知道,整个陈家,就只有她爸妈最下死力气了!
陈二丫沉浸在自己的仇恨中,差点面目全非,而被她仇恨的对象,陈继朝和谭楚楚则毫无所觉。
铁锅被陈继朝顺手垒上了,所以中午谭楚北蒸了剩下的几个包子还有馒头,楚楚胃口小,只吃了两个包子就吃不下了,剩余的全是他解决的,搭着带来的肉酱,别提多香了。
晚上这一餐大家还是各吃各的,不过已经商量好了从明天开始,谁担水谁捡柴火,谁做饭,至于菜,他们和村里的人换了些人家自留地里自己种的菜还有一些鸡蛋。
第二天一早,楚楚和谭楚北就起来了,他们一有响动,几个男知青也跟着起了,张若男听到声音后也跟着起来了,今天是第一天上工,可不能迟到。
钟双秋是被张若男的响动惊醒的,她出来的时候还一直在打哈欠呢。
早饭是谭楚北做的,他是第一个轮的,倒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其他现在还不习惯每天起这么早的日子,因此只有每天起的最早的谭楚北先轮着做饭了
大家之前都不是多省的人(除了张若男),加上这时候手里有粮,因此做的都是掺了大半面粉的馒头,虽然比不上全白面馒头,但是吃着也极香,至于小菜,则是昨天和新鲜菜顺手一起换的咸菜,齁咸齁咸的,反正楚楚只夹了一筷子便没有夹第二下了。
整个桌子上,只有张若男吃的津津有味,虽然她的思想已经到了二十年后,但她的行为,瞧着实在不像是从二十年后重生回来的。
等吃完了饭,众人便出门了。
他们的速度已经尽可能的很快了,但等知青们到的时候,仍然是最后几个人,哪怕是村里的二流子也比他们早。
大队长陈志国瞥了一眼没说什么,只吩咐了陈继东去给他们分配任务,然后安排好人带他们,陈志国是希望陈继东能接大队长的位置的,所以很多事情都会带着他或者让他安排,然后自己再来下最后决断。
男知青不用说,都是去挖稻田边上的渠沟,女知青倒是可以选选。
“工分高的话,挖稻田渠沟的工分最高,然后是下地,这个是泥地,只要挖土就行,还有就是给番薯剪秧……”陈继东零零碎碎说了不少工分高的,至于挑粪这类的他完全没说,这可是个热门活计呢。
对于村里人来说,挑粪虽然臭了点,可是工分高啊。
陈继朝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楚楚旁边,他笑眯眯对着楚楚道,“稻田太凉了,不适合你们女同志,挖土要一直弯腰,给番薯剪秧也不是什么轻松活,这个一公分是有要求要剪多少的。”
他真诚的道,“如果你不急着粮食的事情,可以去做些工分低的活,如果你真的想做那些,”他说到后面的时候看着楚楚完全忘记了自己最初徐徐图之的想法,“我可以帮你的。”
这话在这个年代近乎是明示了,因此陈继朝说完脸都烧红了,眼里还闪过一丝懊恼,懊恼自己这么快就把想法说了出来,要是吓到了楚楚怎么办。
楚楚确实很惊讶,但是要说被吓到,那倒也没有,她本来还想说什么,但是看到对方红着的脸,还有脸上闪过的一丝懊恼,又不由心存疑惑,是不是自己想多了?
会不会对方就是一时热心所以才说了这话,想到昨天陈继朝帮忙买水缸买铁锅,帮忙送来不说还帮着垒好了,一看就是个热心肠,也许,对方真的是一时口误呢?
虽然这么想,但是楚楚心中还是有些半信半疑。
“咳咳,我记得还有打猪草的活,那个虽然公分低,但是轻松,你们女同志可以考虑一下,当然,你们选了公分高的活其他人帮忙也是可以的,我们大队的人都很热心肠的。”陈继东也没想到自己小弟竟然说那话,他连忙帮忙找补。
场面寂静了两瞬,就在陈继朝的心提起来的时候,楚楚轻声道,“那我去打猪草。”
最后,楚楚选择了打猪草,钟双秋选了给番薯剪秧,倒不是她不想选打猪草,只是那活计只缺一个人,楚楚先选了,她也不好和她抢,便选了第二轻松的。
至于张若男,她选了挖土,她浑身上下就只有之前发的知青补助,钱不多不说,而且想到那人最喜欢勤劳能干的,所以她便选了这个工分第二高的,至于最高的,那要时不时泡在稻田里,这天气还有些凉,倒时候容易受凉不说水田里还有水蛭。
当几个男知青出现的时候,大队里年轻的姑娘们纷纷眼前一亮,而在其中,有三个不对,是两女一男最显眼。
一个是大队长堂弟家的小女儿陈翠花,正双眼发亮的看着谭楚北。
一个是陈赖子家的三女儿陈来娣,光听这名字就知道她家里的想法了,陈赖子有五个女儿,就是没有一个儿子,所以他干活极不积极,还经常喝酒打骂自己的老婆和女儿,骂他老婆生不出儿子,骂几个女儿是‘没用的赔钱货’。
此时,陈来娣正眼冒红心的看着乔宴,偶尔看看两眼曲元英和谭楚北,仿佛在比较哪一个最好一般,时不时还会傻笑出声。
最后一个则是一个长相有些瘦弱的男青年,对方时不时就眼神复杂的看一眼曲元英,然后又看一眼楚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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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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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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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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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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