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菀棠淡笑不语,心道:大概是试衣服试怕了吧。
她也没想到凌煜琛的妈妈会这么疯狂,一逛街就完全停不下来了。
这不纯属的购物狂吗?
她想,如果今天不是为了来给她买衣服,大概凌煜琛就不会同意来逛街。
正说着话,凌煜琛就从试衣间走了出来。
他一改往日深沉稳重的风格,换上了一身灰白色的西装,内衬是白色上衣,给他添了几分随性洒脱。
下身剪裁流畅的长裤包裹着大长腿,更显的他身形高大,他正迈步朝她走来,扑面而来的是性感和慵懒。
这衣服就像是为他量身定做的一般,或者他就是天生的衣架子。
凌煜琛很满意她的反应,内心小小欢喜了一下,突然觉得,试衣服也没那么令人厌恶。
祝芸菲满意的点着头,上前夸赞道:“这才对嘛,白瞎了这么一张好看的脸和完美的身材,天天穿的一本正经的,一看就烦。”
“你觉的呢?”凌煜琛眼里只有夏菀棠。
这下没有千篇一律了吧!Χiυmъ.cοΜ
夏菀棠由衷的夸奖道:“好看。”
凌煜琛勾起唇角,内心有点小窃喜,但脸上不显,只是故作深沉的嗯了一声,连镜子都没照,直接看向了祝芸菲。
那眼神仿佛再说:快点,下一套。
祝芸菲美眸里闪过笑意,似乎是明白了什么。
于是她就尝试了更大胆的风格,找了一身韩版的套装递了过去。
谁知凌煜琛看都没看,直接接过转身进了试衣间。
祝芸菲眼眸微转,扭头看着夏菀棠笑的意味深长。
夏菀棠很是不解,被看的后背发凉,小心翼翼的问道:“怎,怎么了妈妈。”
“没什么。”祝芸菲挑了挑眉,眼神扫视着四周的衣服,内心是掩饰不住的搭配欲望。
她作为豪门太太,一不插花,二不打牌,三不喜欢参加宴会,只喜欢穿搭逛街买买买。
没一会,凌煜琛便穿着祝芸菲精心搭配的衣服出来了。
这又是一种全新的风格。
时尚潮流,简单大气。
内搭是白色的圆领无帽卫衣,外套灰色灯芯绒条纹衬衫,再配上一条宽松直筒牛仔裤。
这衣服凌煜琛竟穿出了高级感,配上那张出众的脸,比顶级模特还要养眼,堪比视觉盛宴。
店员们无心工作,时不时看上了一眼。
闲逛的顾客来了就挪不动步子了。
凌煜琛一点也不在意别人的反应,出来了就直奔夏菀棠面前,等待她的评价。
夏菀棠依旧毫不吝啬的夸奖着,原来欣赏美男也是一种享受啊!
祝芸菲笑眯眯的又送上了一身衣服。
凌煜琛照样没看一眼,直接收下去就试了。
这可把她高兴的不行,看来她猜测的没错了,那接下来她就可以尽兴了。
等待的空隙中,夏菀棠忽然想起了网上的一句话。
好看的人披麻袋都好看,再难看的衣服都能靠颜值撑起来。
一连试了好几套,凌煜琛每套都能穿出不一样的感觉,但每次都能惊艳到众人。
造成这效果的原因,就是他从前从未穿过别的风格。
不管祝芸菲给他搭配什么,他都照单全收,从头到尾他都没有照过一次镜子。
时间流逝,转眼一上午就过去了。
祝芸菲心满意足的带着两人回家了,一上午满载而归。
回到家直接开饭了。
一股鲜香的气味萦绕在空气中。
勾的夏菀棠馋虫直作怪,逛了一上午,她已经饿的饥肠辘辘了。
凌老夫人十分热情的招呼道:“吃饭了,都去吃饭吧。”
餐桌上摆了七八道菜,荤素都有,中间一个大碗。
夏菀棠走近这才看清,里面是一只鸡,鸡汤橙黄,一丝油花也没有,里面还有枸杞,生姜等点缀。
她一下子就想到大公鸡,脸唰的就红了。
凌老夫人拿着个大碗,夹了两只大鸡腿,舀满了汤,放在了凌煜琛面前。
“煜琛,先吃鸡,厨房炖了一上午了,趁热吃。”
凌煜琛神色如常,拿起筷子就吃了起来。
夏菀棠低着头,不敢看任何人的脸。
新媳妇脸皮薄,大家都是过来人,所以大家都是安安静静的吃自己的饭。
夏菀棠这才慢慢释怀。
“煜琛吃不完这么多,剩下的君烨你吃了吧。”凌老夫人说着又给儿子盛。
一边盛一边说道:“你们两父子要吃完这只鸡,公鸡女人不能吃,你爸有高血压,也不能吃。”
“谢谢妈。”
凌君烨接过,便慢慢吃了起来。
见大家都没什么太大的反应,夏菀棠这才坦然。
吃完饭,众人坐在客厅消食休息。
凌老夫人突然询问道:“煜琛啊,你和棠棠领证没?”
凌煜琛点头回应:“领了。”
“那挺好,但你们得尽快办婚礼,一应礼数得周全。”凌老太爷叮嘱道:“我们不能亏待了人家姑娘。”
夏菀棠心中很是感动,但是她没有娘家,连个为她操办的人都没有,想到这些,心里又开始难过。
“宝贝不用担心。”祝芸菲一把握住她的手,温柔道:“该有的我们一样不会少,聘礼即嫁妆,这便是你的底气,我既喊你一声宝贝,你便是我的女儿。”
“谢谢妈。”
夏菀棠眼睫微颤,一行清泪滑落,她赶紧低下了头。
众人顾忌着她的情绪,便没有多说,直接转移了话题说起了其他。
下午两点左右,夏菀棠和凌煜琛就启程回灵露山了。
临走之前,凌家的众人十分不舍,千叮咛万嘱咐凌煜琛要好好照顾夏菀棠,不然下次回来定不会放过他。
来时什么都没带,走的时候后备箱被塞的满满当当。
夏菀棠和凌煜琛坐在后座,她手里抱着一个木盒子,正是刚来的时候祝芸菲给的。
她一直没有打开,临走收拾东西的时候才想起。
她轻轻抚摸着纹路,眼里满是好奇。
扳开锁扣,掀起盖子,夏菀棠直接惊讶的张大了嘴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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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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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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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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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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