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无聊,何大强在琢磨着写本小说玩玩。
这年代也是有作家的。
“不如我把金老的射雕写出来玩玩。”何大强心中在盘算。
金老的武侠放在这年代绝对是超前了。
至于玄幻和仙侠,还有三体什么的,就太超前了。
不过,何大强也就知道个剧情。
按照剧情写出来,要是没文笔,可就不太好看。
系统给何大强安排的身份是三代雇农,从农村来四九城的。
一个没什么文化的农民,就算努力自学,能有多好的文笔?
因此,就算写小说,何大强也有必要把文笔弄差一些,最好语句有点不通顺。
首先要考虑写什么。
其次,是自娱自乐?还是让报社发布?如果是后者,有可能就名利双收。
从系统背包里拿出了钢笔,墨水和一个写字本。
【这是一个老兵李云龙的故事……】
没错,何大强决定写的小说就是【亮剑】。
亮剑精神还是能引起很多人共鸣的。
至于一些危险桥段,当然是删改。
另外,何大强也想好了,等第1章写出来就去报社投稿。
至于何大强会写小说,他也有解释。
就说听过很多老兵讲述,而写个小说是他从小的梦想。
心中都想好了,何大强也就提笔写。
穿越之前,何大强看过【亮剑】的小说,而且看了好几遍。
剧情都还记得,先以自己的方式写着。
在穿越之前,何大强就特别喜欢看【亮剑】。
比起写金老的武侠小说,还是这个更适合何大强。
最适合的才能写的好。
当然,何大强故意把文笔写的差一些,这当然是有影响的。
其实,就是何大强认真写,文笔也不见得有多好。
毕竟何大强从来就不是作家。
不过,如今写小说,搞不好过段时间就能多个作家的名头了。
刚写了100个字,何大强忽然忘了一个字如何写了。
要是电脑打字就没这烦恼,用笔来写就经常有字想不起来。
一个字想不出如何写,创作的思路都可能会打算。
当然,也可以用拼音或同音字先替一下。
因此,初稿也就有点不好看。
还没写到200个字,何大强就忍不住想加入点故事,例如战狼精神。
反正都是爱国,问题不大。
没错,何大强写的这小说的最大特色就是爱国。
既然都决定把一些桥段删改了,那么,加点桥段也就没什么了。
不过,这么一搞,变化也就有些大了。
但何大强主要是自娱自乐,要是能赚点稿费,混个作家的名头,那当然是更好。
整部小说就100章好了,用了1个多小时,第1章才写了一半。
再看何大强写出的东西,有拼音,有同音字,有语句不通顺,还有标点符号乱用,以及一些句子被划掉。
让别人看肯定很累。
不过,这只是初稿。
写了1个多小时,何大强的手也有点累了。
放下笔,何大强活动了下握笔的右手。
一小瓶墨水都用掉三分之一了。
“要在这那年代当个作家还真不容易。”何大强心想。
就何大强写出的,拿去报社投稿,估计报社的主编要皱眉。
不过,剧情没什么问题,有热血,有悲壮。
何大强也做好打算,要是报社退稿,他就自娱自乐。
大不了以后自己花钱印刷个几本。
所以,何大强没什么心理压力,就一个玩儿。
休息了10分钟,何大强刚拿起笔,却又不想写。
再休息10分钟。
10分钟之后……
“算了,洗洗睡吧!”何大强不想写了。
……
在厂里无聊时,何大强也就写写小说。
昨晚写了1个多小时,今天在厂里又写了写。
在下班之前,第1章的初稿终于是完成了。
第1章是8000字左右。
100章下来,也就80万字的样子,顶多90万字。
不过,一部80万字的小说在这年代就不得了了。
写完初稿,何大强就抄一下,把拼音和同音字去掉,也没划掉的句子,整体就好看多了。
骑上二八大杠,何大强出了厂门。
距离轧钢厂2公里就有一家报社。
东华报社,也算一家大报社了,有十几个编辑。
来这家报社投稿的作家还是不少的。
另外,这家报社有3个记者。
何大强大摇大摆的走进东华报社。
当何大强说要投稿,别人也就高看一眼。
毕竟能够成为作家的,文化水平都不低。
审核编辑也就开始看何大强的作品。
“这……”审核编辑才看了几秒,已经满脸震惊。
这稿子……该怎么说呢?
文笔是真的差,也就比小学生好点吧。
一些语病什么的,也忍了。
标点符号都乱用。
审核编辑感觉就是在浪费时间,但故事还不错,他也就强忍着看下去。
这一看就眼中一亮。
一时间竟然投入了进去。
对于文笔,周文兵(审核编辑)只给10分,但这故事他觉得可以给85分以上。
一共也就8000字左右,还没2分钟,周文兵就看完了。
没了?
周文兵很想看接下来的剧情。
何大强也没打扰,等着结果。
要是通不过,何大强也就自娱自乐了。
此时,周文兵也是为难了。
就何大强这作品,文笔实在太差,在报纸上发行可不行。
虽然这是小说,大白话也没什么,文笔不需要像诗歌散文那么优美,但也要说得过去。
如果故事不好,周文兵也就不会这么纠结了。
问题是,故事真是好。
放弃了不免可惜。
“你等一下,我去找曹主编。”周文兵想了想,拿不出决定,也就打算找主编。
何大强也不介意多等一会。
当下,周文兵也就拿着稿子去主编办公室。
曹学镛是东华报社的主编,每天也会审稿。
不过,一般的稿子可不需要曹学镛来审。
“曹主编,有人同志来投稿,你给看看。”周文兵敲了敲门,进来就说道。
曹学镛也不由一愣。
有人来投稿不奇怪,但周文兵拿不定主意就有点意思了。
“给我看看吧!”
接过稿子,才看了一眼,曹学镛也就皱眉了。
就这文笔也写小说?
语病就不说了,标点符号都乱用,小学没毕业吗?
不过,小说故事却让曹学镛眼中一亮,也明白了周文兵为什么拿不定主意了。
很快,看完稿子,曹学镛也不由感叹:“是个好故事。”
此时,曹学镛都想催更了。
但文笔也的确是个大问题。
可放弃又太可惜。
一时间,曹学镛也有点为难。
心中琢磨了下,曹学镛还是决定先见一下何大强。
当下,曹学镛就让周文兵把何大强请来。
周文兵心中也在想着,看主编的样子是不想放弃好作品。
ωωω.χΙυΜЬ.Cǒ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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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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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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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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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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