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杨梅陈荷花>第444章正式推出市场了
  三月的北地,还是挺冷的。

  古语有云,不吃端午粽,棉衣不敢送。

  这话的意思再明白不过了,没有到端午节之前啊,天气乍暖还寒,不可以早早把棉衣收纳起来。

  是以,杨梅现在继续折腾毛衣,要是人手和速度上能提升起来的话,还是能赶在端午节前赚一波红利的。

  彩色的羊毛线收回来后,杨梅便把牛菊花和周二狗媳妇她们带着的那支女工团队叫到了家里来开了个会。

  女工们负责的工种,杨梅根据每个人的水平做了全新的分配。

  一件毛衣,杨梅没有安排让一个人单独完成。

  每个人都有固定负责的领域,还是以流水线的形式来完成。

  这样,不管是哪个地方钩织得不好,亦或者是谁的过失,都有据可查,一目了然。

  至于衣裳的尺寸,杨梅则是以后世做成衣量产的模式来做的安排。

  男女款的毛衣,杨梅在成衣铺子找了掌柜了解下大致的尺寸。

  因为毛衣是贴身穿着才会暖和,所以尺寸不宜过大。

  杨梅仔细斟酌后,选用了三个通用尺码。

  男子的毛衣颜色,以藏青色、天青色和烟水兰为主。

  女子的毛衣,则是以桃花粉、烟霞红和碧水兰为主。

  款式上,斟酌再三后,只做了少量的大圆领套头的,剩下的,基本是交襟领短款的。

  杨梅还把自己新研究的花样子一一画了出来,把指法也一一教给了女工们。

  牛菊花终于如愿以偿从杨梅手里捞到了一个纺织工坊管事的职务,乐得合不拢嘴。

  当天就拿着鸡毛当令箭,啊不,是恪守管事应有的职责,认真安排了手下女工们各自负责的领域,把纺织工坊打理得井井有条。

  杨梅还真没想到死对头牛菊花还有这方面的本事。

  只能说人不可貌相。

  有时候放下成见,更能看清楚对方身上的优点。

  杨梅抽空过来查了下成品毛衣的品相。

  有牛菊花这个质检QC时刻盯着,成品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

  个别小细节上的小瑕疵,杨梅觉得可以忽略,毕竟纯手工的钩织不是机器,可以做到绝对精准的完美。

  “秀才娘,咋这批毛衣毛裤,瞧着都没啥问题吧?”牛菊花略有些紧张,小心翼翼的询问道。

  杨梅嗯了声:“有你看着,没出什么大问题。

  要是小细节能再完美一点就更好了。”

  牛菊花忙点头应道:“秀才娘,你放心,我都记着呢。

  细节上的小瑕疵,我后面会再琢磨下如何尽善尽美。”

  杨梅满意的笑了笑,让牛菊花把成品毛衣的数量和尺码配比清点后出具一份清单给自己。

  接下来,是时候把毛衣正式推出市场了。

  ......

  马幼薇的《凡女仙途》第一册前几日已经正式上市了,如老祭酒和杨梅所料,新话本故事发售后,市场反映空前火热。

  因为有原先那本《赦荆钗》打底,马幼薇积累了一批的死忠粉。

  《凡女仙途》第一册销售的数据已然是有了保证。

  可因为凡人修仙流的模式此前从未有人写过,‘我是锦鲤她姑’就成了这一派的开山鼻祖。

  人性的又一个特质就是贪生怕死。

  从古至今,从上到下,不管是高高在上掌握生杀大权的天子还是底层犹如蝼蚁的平民百姓。

  哪个不想要长命百岁?

  哪个不想要长长久久的活着?

  长生不老,不灭不消,这是很多人内心最大的渴望。

  凡人修仙,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人们精神世界上的憧憬和圆满。

  所以,第一本以凡人,还是女子为视角的修仙话本故事在老祭酒用心的宣传包装下,火得一塌糊涂。

  ‘我是锦鲤她姑’这个笔名,更是成为了一个家喻户晓的符号。

  话本圈子里的话本迷们,已经为将‘我是锦鲤她姑’直接封神了,虽然大家还不清楚作者是个怎样的人,可这并不妨碍她们内心对作者的盲目崇拜。

  因为这一次《凡女仙途》是多地同步上市销售的,所以,书坊的印制数量比起《赦荆钗》那会儿要庞大得多。

  可就算这样,几日后,京城和江南那边合作的书商便都纷纷加急传信回来,要求加量供应,并且催促第二册尽快印制上市。

  老祭酒看着自己成功策划的成果,高兴得饭都多吃了两碗。

  但让他最高兴的还是收到了亲闺女差人送来的礼物。

  锦缎做的礼盒中,整整齐齐的叠放着两套毛衣毛裤。

  马季礼在一旁介绍道:“老爷子,这是我娘年后一直在忙的新项目。

  做毛衣的原材料,是从北蛮那边收回来的。

  我娘说卷羊毛的是软黄金,用羊毛纺织成羊毛线,再用羊毛线钩织做成毛衣,穿在中衣外面,能有效保暖。

  您看,我娘早早就给我做了一件。

  这个冬天,我连斗篷都用不着,只需要一件毛衣,一件棉衣,就足够御寒了。”

  老祭酒一点儿没醋闺女先给外孙做,没有紧着给自己做。

  说实话,他们的父女关系没公开,甚至杨梅自己根本都不知道她们有这层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杨梅还能想到自己,为自己量身定做了两套毛衣毛裤,这份沉甸甸的心意,老祭酒只觉得倍感温暖,眼角不自觉都沁出了泪花。ωωω.χΙυΜЬ.Cǒm

  “季礼,你这白色的毛衣,可没老夫的好看。

  马娘子真是懂老夫的心意,老夫就是喜欢这藏青色和天青色的衣裳。”

  老祭酒老脸笑成了一朵菊花,将两件不同颜色的毛衣拿起来,放在身上比划着。

  “哎呀,这毛衣的款式还是不一样的?”

  看到老先生惊讶的模样,马季礼忍俊不禁,说:“我娘说套头的紧实一些,会更保暖。

  但有些人可能穿不习惯,觉得套头麻烦,不好穿。

  于是,我娘便沿用了开襟的款式,只是这毛衣长了累赘,便只做到了小腹的长度。”

  老祭酒点点头,觉得闺女真真是心思灵巧,面面俱到,啥都能考虑周全。

  他臭屁的去了屏风后面,把外衫褪下来,隔着一层中衣,把一件藏青色毛衣穿在了身上。

  “唔,这毛衣上身又轻又软,还很暖和。

  有了毛衣,老夫日后也不必再里三层外三层套那么多件衣裳了,真真是方便!”老祭酒赞不绝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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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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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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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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