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娇,不知近来可好!近期我忙于工作,已经很久未与你见面。但不知为何,你的容颜不时地浮现在我眼前……这时我才发现,我已经被你深深地所吸引,想要与你携手共度余生…大学门口新开了一家西方餐厅,请问你这周末有空吗……”
“娇娇亲启,今天我爱你,比昨天多的多,但却比明天少的少。能够遇见你,对我来说是一生的幸运,自从有了你,我的生活变了,变得更加精彩,所以你是我的世界,我的世界里只有你一个人。我希望可以和你一起体验清爽的风,清晨的阳光,甚至是落日的余晖,这一切刚刚好。”
……
“嘶~没想到啊!”沈明月着实没想到自己素未谋面的霸总老爹,竟然能写出这么肉麻的信来,让人看了牙酸。
没想到在思想还未开放的二十年前,她的霸总老爹竟然这么大胆求爱。
放到二十一世纪他写的这些情书也是不落俗套。
沈明月感慨完毕,看着手中另外找到的东西,一个笔记本,刚刚她打开看了一眼,大概全部都是林美娇写给沈建军的,沈明月便不在翻阅,想着等找到了沈建军再亲手交给他。
除此之外她也找到了沈建军的地址,还有一张两人年轻时的照片,就是不知道现在的沈建军是否还住在那里,不过,她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只能试一试。
照片中的一男一女,还略显青涩。林美娇穿着衬衣长裤,两条长长的麻花辫绑在胸前,但却仍然难掩绝色。春色满面,笑意盈盈,一脸羞涩的依偎着身旁的沈建军。
而沈建军则是一米八的大个,五官俊美。为了迁就林美娇身高,稍稍弯了弯腰。一身流行的中山装,更是让他看起来气宇轩昂,一身正气。但脸上却是笑得春心荡漾,眼睛直直的盯着怀里的林美娇。
照片已经有了些磨损,但却保存的很好,一看就是有人经常拿起来抚摸,擦拭。而这个家里也只有林美娇才知道这些东西的存在。
所以说,这么多年过去,直到林美娇病逝,她还是没有忘记沈建军,依旧爱着他。
沈明月觉得心里有些发慌,明明如此相爱的两人竟然被迫分离。若是没有那些误会,或许林美娇就不会病逝,而是作为三庞大队第一个大学生,接受着大家的仰慕,前途大好。
沈明月或许就不会被人追着骂“野孩子”,而是有着非常爱她的爸爸妈妈,一家三口幸福的生活。
可是,所有的一切就是那么的戏剧性,并没有像小说里写的,霸总历经千难万险,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小娇妻以及被带着跑的“球”。
而是分别之后再未相见。
沈建军的地址在首都,距离自己所在的h省不算太远。坐火车的话估计需要两天。寄信保守来说需要一个星期。
不管是坐火车还是寄信,都得保证沈建军仍然还住在那里。
但二十年过去了,物是人非,只凭借一个似是而非的地址怎么可能一下子找到。
坐火车还得需要介绍信,这东西她却没有理由。只好先寄信,也算是先探探路。
若是有人回了信,那是最好的。要是没有的话,还得重头寻找沈建军。
打好决定,沈明月将这几本书收拾好,又把屋子打扫了一遍。才缓缓的走了出来。
家里院子大,还有着一口井。林美娇还在的时候家里还养着两只鸡,如今却是一直也没有了。
光秃秃的院子,只有一口水井和几张破椅子。寒颤的要命。
虽然自己以后会带着沈明星一起去首都,但短时间内还是会待在这里。
沈明月认命的开始打扫,她昨天看了牛婶家的院子,不仅养了几只鸡还种了许多菜。
现在她不能随便把鸡拿出来,但种菜还是可以的。
于是,沈明月说干就干,在系统里兑换了蔬菜种子和工具,就开始种菜。
今天又是贤惠的一天!
从百草大队回去的山路上,两个小孩一前一后走的飞快,扬起阵阵尘土。
“二妮,你别走那么快!俺都跟不上了。”牛二蛋有些气喘,但又不想被丢下。话音刚落,就赶紧加快步伐跟紧前面的小人。xǐυmь.℃òm
在他身前不远处,是沈明星。瘦弱的身躯穿着明显不合身的衣服,背着一个用几块布拼接而成的的书包。
枯黄干燥的头发全部拢在脑后扎成马尾。
两条腿飞快的交替着,带着马尾也调皮的摆动。
“你跟不上就别跟了,我回家有急事。”沈明星今天一天都在想沈明月今天晚会做什么好吃的,听到放学后,一刻也不敢耽误,拿起书包就往外赶。
牛二蛋竟然还让自己等等他,怎么可能。好朋友在美食面前简直一文不值,自己要是走慢一步就是对晚饭,对沈明月的不尊重!
沈明星越想越觉得有理,于是不理会身后牛二蛋的呼唤,有加快速度。
牛二蛋确实不想让沈明星丢下自己,要是平常的话自己肯定就不追了。
可是今天中午,沈明星让自己喝了一口叫牛奶的东西,那味道简直了,他根本就找不到任何词来形容它的美味。
“滋溜~”牛二蛋没忍住流了口水,早知道就不喝那么快了,一下子就没了。现在只能回味却喝不着,可把他急的心痒痒的。
可是自己问了沈明星一个下午,她都没有说是在哪里找的。
现在不紧跟着沈明星,那自己不就喝不着了,那怎么真行!
这般想着,牛二蛋一脸肉痛,小嘴一抿,咬紧牙关。飞快的跑了起来。
他可不能放沈明星离开,那可是牛奶啊!白白的,香喷喷的牛奶啊!
“二妮,你就告诉我吧!”牛二蛋跑到沈明星身前将她拦住。“二妮姐姐,你就告诉我在那里找的,我肯定不告诉别人。”
沈明星看着眼前一脸谄媚,咧着大嘴拦住自己牛二蛋,有些头疼。
她想着中午牛奶自己喝不完,就想到了牛二蛋。也是因为好东西是要分享,牛二蛋也给过自己吃的。
才给牛二蛋喝了一口,谁想到,他竟然一直缠着自己想要知道牛奶从哪里来的,那怎么能告诉他!
沈明星有些无措,早知道就不给他喝了,可是当时牛二蛋眼巴巴的看着自己,她又有些不忍心。毕竟牛婶一家一直帮着自己。
沈明星稳住脚步,脸色正了正:“这东西可是我姐可好不容易做成的,用了好多东西,做了好久。”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如果你要是不告诉别人,我以后有了还给你喝。”
听到是大妮姐做的,牛二蛋有些纠结,他还没有那么厚脸皮去找大妮姐要吃的。
但沈明星刚刚好像说,只要她有的喝,自己也能跟着喝一口。
“所以,只要你同意,我就给你喝。”
牛二蛋不敢犹豫,连忙答应,生怕沈明星反悔。
有一口喝的总比没有的强,他牛二蛋没别的本事,就是嘴巴严。
沈明星也缓缓的松了口气,总算糊弄过去了!
天啊!
她还只是一个八岁的小孩,怎么就说谎了呢!
呜呜呜~~
明星咬手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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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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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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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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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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