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穿越叶罗丽我成为了时间之神>第14章 最终的名字
  在思考过后时希愣了,为什么自己能想出这些,果然还是上一世看的解说,现在看来了也挺有用的!

  转眼间时间已经过了几百年,人类世界初始的故事早就成为历史长河中的尘埃,不过对于她们来说,这些都只是过往云烟而已。

  随着许多仙子的诞生,那些古老的仙子们早已成了他们仰望的存在,如今的仙界,早没了当初那阴暗的景象。

  虽然数量众多,但是圣级仙子的数量却屈指可数。

  作为强大却稀少的圣级仙子之一,时希已经从当初喜欢去仙境逛逛的少女变成见一面都难。

  幕天阁的混沌之力,和灵犀阁的灵犀之力,分别为创造与破坏之力,代表天地万物运行之规律,乃是天道之力;至于毁灭之力,则是代表天地间所有负面情绪、负面法则的总结。

  这两种本源力量同属于天道之力,但是各司其职,并非同等,且不会被天道约束,只能说是互相制衡吧!但是如果其中一方力量强悍,并且想要毁灭平衡的话,那么另一方便不会坐视不理,因此,除非是真正的敌对关系或者有必须的利益冲突,否则很少有势力愿意轻易招惹对方,毕竟,一旦动手,便会引发仙境战争!

  当然,这个前提是,这个世界没有毁灭危机。

  时希穿着黑衣站在仙境最高的山巅之上,俯视整个仙界,心中感叹无限。

  她已经在这里呆了好久了,这里很好,不知不觉已经过了几千年了。

  “唉…”轻叹一声,时希准备离开这里。

  忽然,远处传来一阵波动,紧接着一道金光闪烁,朝这边射了过来。

  时希伸手施法挡住了攻击,什么人啊这是随便攻击人!定睛看向金光袭来的方向,一个身穿金色盔甲的男子出现在那里,他手持宝剑,双目凌厉,看起来倒是十分帅气。

  时希皱眉,叹息一声,看来这金王子又在控制不住自己胡乱的攻击树木了,每次见到他都是这副德行,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受了什么刺激呢?

  摇摇头,正待转身离开,谁料那金王子突然叫住了她:“喂!”

  时希脚步停顿,回眸看了他一眼,淡淡的问道:“你叫我?”

  “刚才没有注意到,你...没事吧?”金王子平淡的说着,刚想走近,上下打量着她。

  “没!没事,我很好”时希连忙退后一步,摆摆手说道。

  “哦,既然没事那我就走了。”

  说完,金王子便离开了。

  金王子在遇到他爱人之前,是叶罗丽仙境最强大战神,不但力量强大,而且脾气暴躁,似乎脑袋也有问题。

  金王子那时候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对叶罗丽仙境进行无休止的破坏。在金王子那强大的剑气之下,叶罗丽仙境可谓生灵涂炭,可谁也奈何不了金王子。其实故事里的这段交代,是我们一直都没注意的心理盲点。金王子其实是一个大大的恶人,是一个比曼多拉女王还坏的人。曼多拉女王起码不会毫无意义的破坏,她破坏人类世界,也只是为了征服人类世界而已,让仙境不再消失而已。

  辛灵店长作为当时叶罗丽仙境的女王,自然不可能对金王子这样的恶人视若无睹。金王子当时造成的破坏,极有可能远超过人类污染带来的破坏。叶罗丽仙境的所有人,都对金王子显然恨之入骨。辛灵店长却显然不具备直接击败金王子的力量。

  时希目前虽然有这个能力可连灵犀阁都没出手,还是罢了吧。

  金王子一生只爱一个人,这个人却死在了他的面前。也正因为这件事,金王子才会被曼多拉利用。曼多拉利用金王子去找灵公主,本想让金王子取走灵公主的心。

  好在灵公主说明了情况,虽然心被封印,但不至于被取走,杀死。金王子相信灵公主说的是真的,但是为了最后的机会他还是找了曼多拉求证。

  找到曼多拉之后,曼多拉靠花言巧语忽悠了金王子,让他将自己痛苦的回忆取出来放在镜像之中。曼多拉这么诡计多端,怎么可能会不做手脚。

  在金王子的记忆取出来后,也顺带取出了金王子的一半仙力。曼多拉还想借用金王子的力量去奴役人类。金王子知道这情况后,直接摧毁了曼多拉的镜子,并将自己的记忆分身拉了出来。然而金王子还是失算了,曼多拉太狡诈。

  这个记忆分身已经完全听命于曼多拉。金王子在没有防备的时候被自己的记忆分身刺穿身体。只有一半力量的金王子还受伤的情况下,他还是阻止了曼多拉。使用了叶罗丽魔法,强行将自己的记忆分身封印起来。

  金王子这么做,虽然痛苦的记忆消失了,但是自己的力量也失去了一半,不过他并不后.悔,至少可以阻止曼多拉。但是金王子怎么都没想到失去一半力量的他已经不如千年修为的大仙子,不如曼多拉。金王子在躺下后,被曼多拉用叶罗丽魔法抽走了所有的记忆和部分力量。Χiυmъ.cοΜ

  金王子彻底失忆。也正因为曼多拉做了这些事,金王子才有了后面这些事情,变成铁皮、变成铁希,在和文茜相遇等等事情。现在金王子是恢复记忆了,灵力还没恢复。毕竟他还没跟文茜心意相通。

  不过金王子确实是个好人,至少曾经阻止了曼多拉奴役的人类。金王子还是有心的,而且是善良的,如果他的挚爱能复活,金王子肯定能帮助人类对抗现在的曼多拉,组织七日冰雪暴和毒夕绯来到人类世界放毒。

  金王子以后应该会和文茜心意相通,也会恢复自己的力量。不过对于那个时候的地球来说,是越来越危险了。

  而时希要阻止的就是这一切,之所以金王子的爱人会受伤全都是因为火燎耶和金王子的那场战斗,竟然如此那就在那天把他们都封印吧~虽然一个人有点吃力,那么就联合灵犀阁吧,毕竟昔日的战神做过的事情他们都历历在目,恐怕没有一个人会拒绝。

  现在想这些还是太遥远了,毕竟金王子遇到他的爱人还需要很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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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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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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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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