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七零新婚夜:她带空间嫁最帅糙汉>第106章 林晚樱和季北骁进山打猎
  既然夏明菲要跟林晚樱吃了。

  这事,还是得跟徐旭,吴雯雯和吴莉莉通知一下。

  当吴雯雯知道夏明菲要跟林晚樱吃,她不禁开口道:“晚樱姐,我能不能也……”

  “做五个人的饭菜,已经是我的极限了。我现在怀有身孕,操劳不得。雯雯,你还是继续跟着明薇他们一起吃吧。”

  吴雯雯还想说些什么,但被吴莉莉给拉住了。

  等林晚樱走后,吴雯雯才看向吴莉莉说:“夏明薇最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总是一言不合就挑刺,我是真有点忍不了她。“

  “你小声点,行不行?”吴莉莉提醒道,“夏明薇越是脾气大,你的机会不就来了吗?夏明薇让你做的事,你告诉徐旭没有?”

  “还没有。”吴雯雯道,“我这不是怕徐旭迁怒我么。”

  她有点心虚。

  毕竟,夏明薇只是暗示了她一些事,可没真的指使她去做。

  再说了,夏明薇和她说的话,就只有她和夏明薇知道,她突然跑去跟徐旭说,万一徐旭不相信她,那她该怎么办啊。

  本来想等秋收结束后,再慢慢跟徐旭聊的。

  现在,夏明薇自己脾气越来越不好,相信用不了多久,就会惹恼徐旭,到时,她的机会就来了,还不用得罪徐旭。

  下午的活,林晚樱没干多久,就提前回来做晚饭了。

  给夏明薇做了个酸菜鱼,鱼汤喝螺。

  又做了黄焖黄刺鱼,萝卜干炒鸡蛋,再来一盘辣白菜,以及一个蒸南瓜。

  晚饭还算丰富。

  当夏明菲知道林晚樱和季北骁要进山捕猎,就想跟着一块儿去。

  但被林晚樱婉拒了。

  夏明菲爱胡闹,归爱胡闹。但还是懂的分寸的。看林晚樱不愿意带她去,她也就不去跟着捣乱了。

  而是拿着一兜林晚樱之前给她做的盐煮花生,开开心心的跑去陈林家,找陈香香和陈兰兰玩去了。

  林朝阳和黎宋怕夏明菲回来的时候害怕,就一并去陈家玩。

  搞得陈香香特别别扭,不适应。

  林晚樱和季北骁两人进山,没有人打扰,想要猎到野鸡和野兔,是很容易的事。

  他们在山里没走多久,就捕到了两只野鸡和两只野兔。

  时间太短。

  季北骁带着林晚樱找了个背风的位置,先在这里休息下,晚点再下山。

  不然,才这点时间,就弄到这么多东西,带下山去,扎人眼呢。

  季北骁怕林晚樱着凉,就直接把她抱到自己身上坐着。

  “你冷不冷?冷的话,我把我的外套给你穿。”

  “不冷。”

  林晚樱摇摇头,看向还没彻底黑下来的天际,说:“可能怀孕了,肝火旺,不怎么怕冷。”

  季北骁扶着她坐好,用自己的身体替她挡下更多的山风。

  “那还是小心点为妙。”

  “我们傻了。”林晚樱想到什么,忽然笑了,她意念一转,手里就多了一块长毛毯,“我的玉扣空间里,有不少物资呢。”

  季北骁无奈的看着她,然后接过毛毯,抖开,把两人都包裹在里面。

  任凭外面是的山风是如何来势汹汹,这毛毯都把他们俩护得暖暖的。

  “北骁,你说袁雪梅说的是真的吗?”

  “傻妞的事情,多半是真的。”季北骁眯了眯眼,说,“至于这个办法,到底是谁想的,可能袁雪梅没说实话。”wWW.ΧìǔΜЬ.CǒΜ

  “难道,是季富贵吗?”

  毕竟上次联系董家的人,要把她给卖进深山里,就是季富贵的主意。

  “也可能是他们俩商量出来的呢。”季北骁自嘲的笑了笑,“我娘是什么德行,我还是很清楚的。”

  小时候,听人说,大山里的土匪,把金桂花的全家都杀得绝户了。

  她自己被人掳到山里,山匪打算把她卖到青州换钱。结果被一位姓楚的军官剿匪,顺手给救了,还给她安排了去路。

  可就算再绝户,那也有旁亲。

  金桂花都没去投靠旁亲,年仅十五岁,就嫁给了去城里鬼混的季富贵。

  那个时候,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可是无媒苟合,连妻子都算不上,顶多是个妾,是要被婆家看不起的。

  可金桂花还是匆匆的把自己给嫁了。

  嫁给一个经常去城里鬼混的混子。

  他从小到大,都没见过金桂花以前的亲友,她就好像一个彻头彻尾的孤女。

  有一次。

  他无意中见过金桂花的一根银绞丝链人物围裙扣褡裢,而人物,却是公关。

  普通人,一般不拜公关。

  几十年前,青州这一代拜公关的人,除了以前城里的一些特殊人群,就只有山里的土匪了。

  结合这些年金桂花的行事风格,季北骁心里有了隐隐猜测。

  若是普通农家女,哪里做得出借种生子,逼迫儿子,把儿子的家财据为己有,把儿子儿媳净身赶出门,对袁雪梅一言不合就开打,娶媳妇一分钱不掏赖上谁就是谁,还想逼黎宋和夏明菲就范的事情来。

  看季北骁脸色越来越不好。

  林晚樱关心的问:“你怎么了?”

  “我在想我娘的事。”

  季北骁想了想,还是决定把自己的推测告诉她。

  说完自己怀疑的细节后,季北骁才说:“我怀疑我娘,根本就不是原来的金桂花,而是把金桂花全家都杀了的山匪那边的人,所以她知道金桂花家已经全部被山匪杀了。”

  “我记得,你娘跟你爹,十五岁就结婚了的吧。”

  “是啊。”

  “那怎么办?”

  季北骁说:“这事,若是闹出去,她得吃花生米的。不过现在也已经死无对证了。不过我们得小心,金桂花是没有底线的。季富贵以前跟着陈泽铎的爷爷吃喝玩乐,也是没有底线的人。尤其是你,绝对不能落单。”

  如果金桂花和季富贵这对夫妻,真的一个是土匪出身,一个是混子出身,那么他们俩能做出这一系列自私自利,令人匪夷所思的操作。

  林晚樱挠了挠头:“嗯。我知道了。”

  上次她被胡家兄弟掳走,还真不是她落单啊。

  她就在知青院呢,就去后院上个厕所,结果就被人绑了,她找谁诉苦去啊。

  林晚樱刚想说些什么,季北骁就伸手捂住了她的嘴:“有人过来了。”

  他们都已经躲在这背风处了,还有人找到他们,岂不是有人跟踪他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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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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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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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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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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