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喜欢的是季北骁这种五官好看,气质不凡,心思阳光开朗的男人。
陈泽铎给人的感觉,太压抑了。
她不能嫁给他。
结婚,就是女人的第二次头胎。
她第一次头胎就投错了,就不能投错第二次。
绝不可以
留在陈泽铎站在原地,深深地拧着眉头,看着她离开的倩影。
“你还想娶她呢。这不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吗?”
李进从园子的另一个方向走出来,他走到陈泽铎面前,开口损起他来。
“虽然叶知青现在是落魄了,祖上那可是富甲一方的榕城资本家。哦,你祖上你也是大地主,你跟陈林那个小狼崽子还是没出五服的兄弟。可惜你爷爷败家,把你太祖分给他的资产败光了。不过也好险你爷爷败家,不然你家就跟陈林家一样了。”
陈泽铎捏了捏拳头。
“你想找死?”他声音低沉,眸光泛着阴冷的危险。
李进却是不怕的。
昨晚要不是陈泽铎横插一杠,他早就的手了。
陈泽铎还打伤了他的头。
叶思敏和陈泽铎的事,他们俩肯定不敢说出去。
而且,叶思敏还有别的把柄在他手里呢。
“哼。你在我面前逞威风,又有什么用呢。有本事,去找季北骁逞威风啊。叶知青喜欢季北骁呢,这么明显的事,你不会看不出来吧。啧,你说今天季北骁在野猪面前表现得那么威武雄壮,你跟他一比,你陈泽铎都算个什么东西?”
陈泽铎听到这番话,震惊了下。
他的确不知道叶思敏喜欢季北骁。
可季北骁已经跟小林知青结婚,叶知青该放下,不能破坏别人的夫妻感情才行。
陈泽铎本来就不善言辞。
虽然爷爷败光太爷爷给的祖产,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小时候家里还是阔过的,所以之后他们家也受到些影响,分成不是很好,也是备受白眼。
爹娘也早就去世了,就留一个哥哥。
“李进,你最好别再打叶知青的主意,否则的话,我弄死你!”
“那你门俩打伤我,该怎么算。”
“这个赔给你。再纠缠下去,你知道我的厉害!”
陈泽铎把原本打算给叶思敏的腊肉丢到李进怀里,转身就走。
李进撇了撇嘴,没再刺激陈泽铎。
他敢跟陈泽铎打嘴炮,是他有陈泽铎和叶思敏的把柄在手。
但又没到不死不休的程度。
真惹怒陈泽铎,他是不敢的。
刚刚在山里面临野猪,陈泽铎的表现力度的确不如季北骁。
可季北骁是退役下来的军人,保护人民百姓,是他刻在骨子里的本能反应。
季北骁小时候,就是再耍横逞凶,那也比陈泽铎的阴戾好相处些。
但激怒陈泽铎那就不一样了,他是真怕被陈泽铎打死,哪怕是有叶思敏的把柄,倒也不敢再想着睡了她,因为她已经是陈泽铎的女人了。
可他手头紧呢。
*
林晚樱在空间里忙活了好一会儿,直到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她才从空间里闪出来。
是季北骁他们挑柴回来了。
“林晚樱。”夏明菲大大咧咧的声音传过来,“你在哪儿呢?大队长说了,季北骁是杀野猪的主要劳力,给他奖励十斤猪肉。你哥和黎宋也有五斤。你们四个人一共有二十斤的猪肉。季北骁让你到老水井旁边的晒谷场去选肉呢。”
林晚樱这才打开房门走出来,只看到夏明菲和夏明薇,不见别人。
“北骁他们呢?”她随口问道。xǐυmь.℃òm
“季北骁带着你哥他们把山里剩下的柴火都挑回来呢。吴雯雯和吴莉莉给我们一院排队去了。”
“哦。那我这就去晒谷场那儿。”
林晚樱关好房门,就往厨房走去,她要去拿个篮子装肉。
二十斤呢。
虽然只是野猪,但有肉吃,那也是不错的。
夏明菲跟过来问道:“你的伤怎么样了?要不然你告诉我,你想要哪个部位的肉,我帮你选。”
“我的伤没事,去老水井那里,应该没有问题的。”
夏明菲又好奇的问:“野猪肉好吃吗?”
林晚樱摇摇头,回答说:“我没吃过,到底好不好吃,我不确定。不过倒是听说比买的猪肉要腥一些。但是没关系,多放点生姜蒜和大料,也把味道压下去的。”
林晚樱看到桌上的红糖水,就走过去,想喝,但又问了问:“这个红糖水,是你熬的吗?”
“嗯。”
“我可以喝吗?”
“可以。你自己倒一些,留一些给大家。”
“好的咧。”
夏明菲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回事,忽然就是觉得这个红糖水的味道还不错,就是想喝。
明明她不爱喝红糖水的。
夏明菲拿了一个小搪瓷杯,给自己勺了一碗,喝下去之后,有些意犹未尽的砸了咂嘴。
“好喝!”
说完,再给自己勺了一碗,又给夏明薇勺了一碗,朝她招了招手,说:“明薇姐,你也过来喝一碗啊。劳动过后,这红糖水的味道还真不赖。”
夏明薇走进来,喝了一碗红糖水。
她抱着碗,心思复杂的看了林晚樱一眼。
今天猎杀野猪的过程,她都有目睹。
心里说不羡慕,那是假的。
林晚樱的生命受到威胁,季北骁想也不想,就把危险引到自己身上来。
若有这么个把自己看得比他的命还要重的男人爱着自己,呵护着自己,哪个女人会不羡慕?
更何况,季北骁的能力,是有目共睹的。
那五六百斤重的野猪,他丝毫不惧怕,反应迅速,行动敏捷,跟野猪搏斗的时候,浑身释放出的爆发力,那雄伟的身姿,在夏明薇脑海里久久的挥散不去。
那是雄性独特的魅力。
徐旭虽然长得好看,气质也好,但到底没受过那些阳刚的训练,少了几分男人味。
夏明薇忽然觉得有那么点不得劲了。
心里对吴雯雯的埋怨,又更加的多了两分。
她明明给林晚樱找了李勇,偏偏吴雯雯不知道把林晚樱推给李勇这个无所事事的gai流子,反而让林晚樱捡到季北骁这样十里八乡都难挑到一个的好男人。
敛起思绪,夏明薇放下喝红糖水的瓷碗,就心情郁闷的出门了。
她对杀野猪的血腥现场没兴趣。
就背着篓子,漫无目的的往河边走去、
还没到河边,却忽然遇到李勇。
李勇是从镇上回来的,他娘要住几天院,他爹让他回来收拾东西的。
他也看到了夏明薇。
昨天夏明薇跟三个新知青一起回来,他想找个机会单独跟她说话,一直没机会呢。
现在正好有机会了。
李勇走到夏明薇面前,道:“大夏知青,你交代我办的事,我可是替你办了的。说好的酬劳呢?我娘受了伤,医生说让她休养一两个月。家里要少进项。我要得不多,给我五十块。你算计林晚樱跟村里人结婚的事情,我就带进棺材里。”
他们俩说话的时候,没注意到旁边的茅草丛后有人在歇息。
那人原本拿着草帽在扇风,听到李勇说的话,手里的动作不禁顿了下。随后没有再有动作,而是屏住呼吸,仔细聆听他们的对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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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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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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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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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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