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反派:我收女徒弟就变强>第000章 暗杀阁群聊.
  断桥的柳絮,梧桐叶间的细雨,湖中几叶小舟,枝梢横桠,最忆当属西湖。

  仲夏的西湖,自然称不上是人间天堂,全身像裹着一层浓重的热气,只能扇出几阵热风,然而热气更加沉重了,脚上看不见光亮,但也能感觉温热,似乎比烈日当头更难受些。

  一叶轻舟,双桨惊鸿。船中的铺设或许还有些简陋,残破的垫子上露着几丝棉絮,随着微风飘去了。这恐怕是江南的纤细柔弱吧,并不长啸高歌,便只是扶着船沿,闭目思索,如杨柳中莺儿般的温柔。湖水静静地流淌,令人想到的绝不是绸缎,或是温润的玉璧,倒更像是凉了几个时辰的咸鸭蛋的壳,摸上去仍有些温热。西湖产鱼,大都是巨口细鳞的鲈鱼,据说吴地“鲈鱼堪脍”,不知张季鹰是否知晓西子湖的鲈鱼?xǐυmь.℃òm

  晚霞一起,湖中群鳞竞跃,到处是银光闪闪的鱼鳞,鱼头触破水面,顺势扶摇直上。湖像磁铁一般,生生地把鱼吸住,起不得一点摩擦,依旧是轻盈地沉下去,无怪乎湖中不起波澜。湖水似乎能绿煞双眼,分不清縠纹深浅,只道仍是盈盈春水、淡淡春山了。

  天地忽地“旋抹红妆”,红霞艳艳地膨胀起大半的天空,些许灰云也被映得有些精神,仿佛与人攀谈起来了。堤边的杨柳葱郁得似无处发泄一般,倚着褪了油漆的人家的墙。谁会知道五里外繁华都市几百户高楼,而此地只有稀疏的两三人家。这便是幽僻之所在了。

  红霞渐渐散了,那几片云慌忙来遮住剩余的红光。天也冷清了,只窥见密密层层的云缝间一些挣扎的光亮,保俶塔尖尖的顶儿,这时也有些黯淡,仿佛被人掀去了一层红光,只好让黑夜渐渐地袭将上来。秃秃的顶儿,细细的身儿,名副其实,保有淑女的娴静与端庄。她比不上滕王阁、黄鹤楼雄伟英爽,这两者太过于咄咄逼人,而且不免用力过猛,雕饰也繁乱些。她毕竟是西湖边的一座小塔,踏着田田的荷塘,如出水芙蓉一般,天然去雕饰,更给人以亲切之感了。

  “未能抛得杭州去,一半勾留是此湖。”

  寻梦西湖,却不知梦已驾因为我喜欢,所以我快乐。——题记

  春天,我喜欢骑着脚踏车去郊外踏青,和清风白云作伴,与绿柳一起随风起舞。我喜欢湛蓝的天空,悠闲的白云,叽叽喳喳忙着筑巢的小燕子,戴上耳麦陶醉在眉佳的一曲《燕衔泥》中。我喜欢嗅一嗅雨后泥土的芳香和青草的味道,喜欢煦暖的朝阳洒落在我身上,喜欢蒲公英开出的小黄花。我喜欢在幽静的树林里独自漫步,做几只青青的柳笛,在笛声悠悠里回忆童年的美好。我喜欢满园的春色,伫立在桃花的花瓣儿雨中吟一首桃花诗。我还喜欢凝望那一江春水,在心中再次点燃希望和梦想的烟花,哪怕只是瞬间的绽放。

  春,我喜欢你的蓬勃气息······

  夏天,我喜欢似火的骄阳,喜欢树叶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样子,喜欢遍地的野花招蜂引蝶,听鸟儿在林间快乐的鸣唱。我喜欢凉爽的小雨,雨后美丽的彩虹,我喜欢在朝霞刚露出脸的清晨,穿着花裙子漫步在草地上,任露珠淋湿我的脚,感受凉凉爽爽的惬意。我喜欢在骄阳下的一片浓荫里吃着冰棍儿纳凉,喜欢夕阳下漫步在溢满丁香花浓郁芳香的街道。我喜欢在夏日的黄昏里与友人把酒葡萄藤下,学古人吟诗赋词,我喜欢在夜里聆听花开的声音,喜欢在晨起时细细回味梦中的情节。

  夏,我喜欢你芬芳的味道······

  秋天,我喜欢似火的红叶,尽染的层林,喜欢累累的丰收硕果,听农人在稻花香里说丰年,喜欢秋虫的呢喃,喜欢看大雁南飞的“仪仗队”,喜欢在天高云淡的日子里出游,欣赏秋独特的风韵。我喜欢在雨天的荷塘里找寻“留得残荷听雨声”的意境,喜欢中秋注满相思的月亮,喜欢月亮下欢聚一堂的幸福。我喜欢在寂寥的深秋时节,独倚纱窗思故人,相思泪染秋海棠,独享一份寂寞的情怀。我喜欢在无眠的夜里与友分享优美文字里的快乐与忧伤。

  秋,我喜欢你的成熟恬淡······

  冬天,我喜欢雪花洋洋洒洒从天而降的优美,梅花傲雪的姿态和幽香。喜欢雪过天晴的清冷,听孩子们雪中嬉戏的欢笑,喜欢数一数杨树上硕大的鹊巢。喜欢吃一串冰糖葫芦,嚼一嚼甜甜的甘蔗,喜欢与朋友一起写下几首赏雪小诗,挥毫泼墨画一幅《红梅迎春图》。喜欢在复杂的情绪里等待新年的钟声敲响,喜欢漫天绽放的烟花。喜欢这句“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么?”的温暖,喜欢在冬日里聆听春天渐行渐近的脚步,一份欣喜,一份期待。

  冬,我喜欢你的宁静致远······

  我喜欢孩童的天真,喜欢青年人的活力四射,喜欢中年人的成熟优雅,喜欢老人的慈祥与沧桑,一如我喜欢的四季那天黄昏,父亲把年届耄耄的爷爷从乡下接到城里来,说是商量把乡下老家那两间飘摇的瓦房重新修饰一番。

  爷爷做过长工,卖过苦力,和奶奶爷爷相依为命,硬是用自己的双手把四个儿女拉扯大。每当父亲说起这些,他那威严的脸庞上竟涂抹着层层温暖,那冷峻的眼神里竟闪烁着点点泪光,那低缓的语调中竟颤动着阵阵伤感......

  几年未见,爷爷的头发又白了不少,额上的皱纹纵横散乱,一身夹衣似呼被这仲夏的炎热遗忘,慈祥的说话声绽放出古朴的乡音,缭绕的旱烟雾里缠绕着岁月的沧桑。一进门,爷爷就把我揽在怀里,嘴里只是反复念叨:“乖孙子又长高了。乖孙子又长高了。”

  晚饭时,平素威严的父亲变得格外随和——慢条斯理说话,轻声细语谈笑,时不时给爷爷斟酒,往爷爷碗里夹菜,还把一根根鱼刺小心翼翼地挑出来,又反复叮嘱妈妈,爷爷牙不太好,下一顿要多烧些烂熟易嚼的菜。“爸,吃饱噢,就像在老家一样噢!”父亲殷勤地劝着爷爷。透过厚厚的镜片,我分明看见父亲的眼圈都红了......

  晚饭后,父亲说爷爷难得来一趟,要我放下手中的作业,和他一起陪爷爷多坐一会儿。我挨坐在爷爷身旁,父亲给爷爷泡上茶装上旱烟,听说爷爷说起奶奶有风湿病,雨天瓦房的阴湿和老家坳里那一亩三分。父亲不时插话,显得有些兴奋,微红的双颊上荡着层层幸福。

  临睡前,父亲亲自打来一盆水,拿来毛巾,让爷爷洗脸,待爷爷洗完后,父亲将水倒在脚盆里,又添了些热水,然后蹲下来身来,慢悠悠。

  因为这太多的喜欢,所以我快乐!着轻舟短棹,流连于西湖中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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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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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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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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