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由于多了邵氏兄妹,这次的王瑾没有快马直进。
而是装扮成了商队的模样。
大车,牛、马,堡寨里都不缺,再挑了一些身体好的辽民做车夫。
又挑了八个身手过得去的,前明军士卒扮做护卫。
拉了几十车的粮食当商品,其实每车的粮食都不多,做做样子而已。
辽东的七月,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所以粮食的价格很高。
不过这些粮食,在女真人的地界是很难卖出去的。
女真人现在还处于奴隶社会阶段,贵族不缺粮食。
奴隶给贵族干活,贵族们管饭,中间阶层很少。
本来王瑾是打算偷偷的潜入草原,掠了大玉儿就跑的。
现在邵氏兄妹一定要跟着,他就只能以商队的名义进入草原。
然后找机会掠了人就跑。
王鹏留在了堡寨,赵振国跟着王瑾一起出发了。
一路无话,在有规则的地方,女真人不会劫掠商队。
这是努尔哈赤特别的命令,可以跟商队交易,但绝对不能劫掠。
因为目前的辽东百废待兴,女真人社会才开始起步,什么都缺。
所以鼓励通商,让利给大商人,是女真现在的国策。
晋商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被女真人拉下水了。
其实就是因为女真人给的太多了。
同样是一车盐,卖给草原上的牧民,跟卖给女真人价格差三倍。
一行人慢悠悠的走着,每天就走百来里地,然后就宿营。
然后王瑾就会带着邵氏兄妹离开大队,大约一个多时辰才回来。
既然邵氏兄妹那样的信任,并且依赖王瑾。
把那么大的一笔的惊天财富都献给了他。
王瑾就投桃报李,给了他们每人一支柯尔特手枪。
既然他答应了邵氏兄妹,要保护他们的安全。
他就得说到做到。
他的秘密不可能永远瞒着人,否则他有那么多的武器就完全浪费了。
总不可能都是他自己来用。
他得逐渐的选择一些诚实可信的人,来建立自己的嫡系部队。
所以每天宿营以后,王瑾就带着他们去练枪,练习怎么使用手榴弹。
在这个时代,一个带着柯尔特手枪,上百发子弹,并且携带五颗手雷的人。
应该足够保障自己的安全了。
当邵氏兄妹得知这样的武器,目前只有他们俩才有。
并且在王瑾叮嘱他们,一定要保密以后。
他们对王瑾彻底归心了。
现在他们俩很自觉的,一个以书童、以侍女自居。
无论王瑾怎么说,他们依然坚持自己的选择。
对于赵振国,王瑾也适当的透露了一些秘密。
但很隐晦,他只给了赵振国几颗手雷护身。
这个东西还比较容易解释。
因为手雷的外形,使用方法,都跟明朝的开花弹,地雷差不多。
就是个体小些。
但威力却要比体积上,大上几倍地雷还要大。
赵振国是个大大咧咧的性子。
完全没对这个东西的来源,有任何的疑问。
也很可能,是他选择了相信王瑾,把疑问压在心底了。
晚饭以后,王瑾就会训练这些辽民使用长枪。
三三制的拼刺技术,在后世也是很厉害的。
在后世抗倭时期,人民的军队,在个体战斗力上不如倭寇。
就是采取了三三制的拼刺战术,才在特定的情况下,取得了一次又一次的胜利。
其实王瑾觉得,现在大明的情况,跟后世抗倭差不多。
但要比后世抗倭的条件更有利。
抗倭时期,华夏的军队不管是在个体战斗力。
还是热武器的配备上,都处于明显的劣势。
就是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后世的华夏依然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而明末时期,明人只是在冷兵器作战中,处于不利地位。
在火器的使用上,甩了建奴何止一条街?
如果不是因为孔有德等人,带着火炮技术,以及外国的工匠投靠建奴。
致使建奴也有了火炮,建奴未必就能顺利的入主中原。
所以明朝输给了满清,其实就是输在了对人才的使用上。
孔有德为啥投敌?
因为大明,已经没有他的容身之地了。
而事情的起因,无非是因为朝廷不给粮饷,饥饿的士卒偷了官绅家的几只鸡。
而被偷鸡的人家,却恰好就是当时气焰,最嚣张的东林党人。
于是为了彰显自己的存在感,罚偷鸡的士卒插箭游营还不行。
而他们的咄咄逼人,最终逼反了孔有德麾下的士卒。
孔有德等人作为将领,这个时候只能顺势而为。
否则将士们会连他一起抛弃的。
他最好的结果,就是跟孙元化一样被朝廷杀了。
最可能发生的事情是,他还没等朝廷杀他。
他就会被哗变的将士杀死。
孔有德反了,却让大明损失了一个,能开眼看世界的科技人才。
这个人就是孙元化。
他是被崇祯下令杀死的,他的死是大明的重大损失。
现在王瑾麾下的这支商队的实力,已经不容小觑了。
有赵振国这个神箭手在,他们这一路上就没断过肉食。
吃的好了,再加上每天,近乎百里的行军锻炼。
让这些人的体能在不断的提高。
他们从开始的行军二十里,就要坐在马车上休息一会儿。
到现在可以一口气强行军几十里。
这还是王瑾怕他们太辛苦,不敢竭泽而渔,消耗空他们的体力。
否则一天行军百里,这些人也不是做不到的。
当他们这支假冒的商队,到达一个叫做庙沟的地方时,意外发生了。
他们被一伙马贼给包围了。
说是马贼,实际上这伙马贼只有不多的马匹。
人数大概有七八十的样子,马匹也不过是二十几匹。
最为诡异的是,马贼一般都是由蒙古人构成的。
他们都是一些被本部落驱逐,或者是部落,被更大的部落袭击以后的幸存者。
没有了牛、羊,帐篷,女人的他们。
只能沦落为马贼,靠劫掠为生,活一天算一天。
而眼前的这伙马贼中,大部分都是汉人的装束。
即便他们有的人,身上穿的是蒙古人的袍子,可头发却依然是明人的发型。
而且他们有的人身上还穿着,明军士卒制式的皮甲。
可能是因为马贼们看见王瑾这伙人,也是汉人的装束。
所以没直接发起进攻。
而是从队形里,策马出来了一个身形高大,却略显单薄的大汉。
他气宇轩昂的大声喊道:“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王瑾笑了,这个大汉用的话术,让他想起了后世的一个段子。
后世的人收买路钱可不这么说,而是说。
“前方500米收费站,请减速慢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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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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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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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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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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