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满脸涨红,不知道该如何向王瑾解释了。
王瑾理解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的说道。
“小金子于我等同于救命之恩,我刚才急着回来通知你们撤离。
甚至还都没让他入土为安,对此我深表歉意。
可处于当时的情况,我必须要以你们这些还活着的将士为主。
现在你们都没事了,我确实在是良心难安。
咱们现在得先商量一下,明天应该怎么出城。
然后你们在此暂且休息一会儿,我再从城墙上出去收敛了小金子。
总不能让他暴死荒野,葬身于野狗的腹中。”
张振东也知道,王瑾当时的做法没错。
总不能因为一个已经战死了兄弟。
耽误了王瑾回城营救还活着的这些人。
孰轻孰重,他还是明白的。
他连忙说道:“既然选择了做密谍这条路,难道还想着能老死在床上?
这都是命,大人可万万不能再冒险出城了。
即便大人想去收敛他,也是我们出去以后的事情了。”
王瑾没有说什么,只是轻轻的摆了摆手。
然后他开始把今天发生原主身上的事情,挑重点说了一遍,
张振东在得知了王瑾在厮杀之后。还冒险回城通知这些兄弟撤离的行为。
表示非常的敬佩。
只是在王鹏说出了他射杀了六个建奴。
而百户大人单枪匹马的,前后一共干掉了十四个建奴。有些不大相信。
可眼下就有十四匹马在眼前,总不能说那些建奴逃跑了,把马留下给王瑾了吧?
于是他用将信将疑的目光看着王瑾。
“前后三场厮杀,死了一个兄弟,杀二十多个建奴,你居然毫发无伤?”
王瑾读出了他眼中的怀疑,于是说出了一个他的秘密。
他苦笑着说道:“在场的都是同甘苦好几年的兄弟了,有些事我不该瞒着你们。”
他边说着边撩开了衣襟。
指着肋骨上的一个不仔细看,就不是很明显的伤疤,
“我的体质比较特殊,如果我受伤了,伤口会很快速的愈合,就是副作用比较大。”
王瑾说的是真的,他受伤以后,确实恢复的比较快。
原主是因为流血过多而死的,那原主的身上,就应该有很深的伤口才对。
他才穿越过来的时候也没太留意,就是觉得身体虚弱的厉害,又饿有渴的。
但确实记得肋骨附近的这个地方,当时很疼。
直到他彻底了融合了本主的记忆以后。
他才知道,这个地方就是本主受的致命伤。
不过这些伤口,他在他成功穿越以后,就神奇的恢复了。
王瑾在后世的时候,也有些这样的特点,不过没这样神奇。
比如受一样的伤,其他人可能要十天半个月的,才能恢复伤势。
而他只需要三天就能完好如初。
甚至给他半天的时间,他就能压制住伤势,继续作战。
他也不知道,这是不是他的体质特殊的原因。
不过他能肯定在这个过程中,起了重大作用的,还是古武秘术里的神奇功能。
一般情况下,受伤以后是需要他主动调集内息,去主动促进伤势的愈合的。
可能在乱葬岗上,他的伤势太重,所以在他昏迷以后。
人体的潜力被激发,内息自动帮他治疗好了伤势。
所以他醒来以后,会觉得虚弱的不成样子,就跟低血糖发作了一样。
看着这些部下一脸不相信的样子。
王瑾继续苦笑:“咱们以后在一起并肩作战的日子还长。
我不会用这样蹩脚的理由骗你们的,否则日后我还怎么混?你们还能相信我?”
这些人仔细想了一下,觉得王瑾说的也是这个道理。
如果王瑾想骗人,就绝对不会用这个理由。
还不如就直接说自己运气好,几场大战就是没受伤呢。
反正死无对证。
所以即便是他推出小金子当替死鬼。
然后自己又偷偷的潜回城,也没人能知道事情的真相。
不过王鹏跟赵振国是不相信存在这样的可能的。
如果王瑾贪生怕死,让小金子当替死鬼。
那他下一步要做的,也绝对不该是冒险回城给他们送信。
随后又亲自出手袭击了那些建奴,救了他们两个。
他应该立即逃回宁远才对。
因为按照锦衣卫的规矩。
他既然暴露了。
就得首先要在不影响其他人的情况下,尽力保住自己的命。
尤其是他是密谍小队的队长,他要是失陷了,其他人的安全更没法保证了。
因为他是小队里唯一一个,知道小队内所有成员真实身份,跟住址的人。
所以这人在想通了这个问题以后。
他们再看向王瑾的目光,就是不是疑虑了。
而是满满的羡慕。
受伤以后能快速回复,在战场上就等于多了几条的命。
张振北羡慕的问道:“大人,你说的后遗症是什么?”
他的问题才一出口,立刻就被其他人呵斥了。
这问题太隐私了,谁愿意把自己的弱点告诉其他人?
别忘了就在几个时辰以前。
他们的小队就已经出现过叛徒,并且成功的害死一个伙伴了。
王瑾大方的说道:“其实我觉得能快速回复伤势。主要是我们家传的内家功法在起作用。”
而一旦使用这个功法恢复伤势。身边必须要有灵药,或者大量的肉食才可以。
否则即便伤势恢复好了,很可能会因为不能动弹而饿死。
说到这里,王瑾假装洋洋得意的说道。
“恰巧我今天逃亡的时候,身边带了一根百年老参。”
他这句话说半真半假,补药能促使他快速恢复,这在后世是有成功经验的。
至于说他身上带了老参。
他是靠着老参的药力,才能恢复活动能力。
是假的。
但却没人怀疑他有老参。
因为王瑾在沈阳的公开身份,就是杏林名医。
原主年纪轻轻的,就能成为杏林名医,其实就是凭借着家传的医学。
原主的祖先第一代周王朱橚,是个非常喜爱医术的人。
曾经组织编著有《救荒本草》《保生余录》《袖珍方》和《普济方》等医学作品,
在朱有烜换子的时候,这些医学著作,自然就给了原主的第一代祖先作为信物。
所以从小就接受了这些,医学典籍传承的原主,如果医术不高超才是怪事。
既然王瑾的说法能让大家释疑,彼此之间就又恢复了信任。
于是怎么出城就被替上了议程。
其中谢老六等人的意见是,换个地方继续潜伏下来,等风声过了再走。
这是以稳妥为主的意见。
张振东兄弟俩的意思是,跟着商队混出城去。
理由是城内很可能会大肆搜捕,留在城里一但被人发现,那就是瓮中捉鳖。
王鹏跟赵振国没意见,全听王瑾的。
王瑾想了半天,最后下定了决心。
“我们趁着天才亮城门才开,守军松懈的时候,一人双马的杀出城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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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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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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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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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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