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明末皇叔:杀出来的太平盛世>第6章 实力为王
  娄坚拎着弓箭,凭着原来的记忆,在杂货铺里穿房而过。

  临出门之前,他谨慎的先略微探头看了一眼。

  这要是贸然出去,再被王鹏给来上一箭,就冤枉透顶了。

  今天他的运气不好

  否则也不会被乱飞的流弹,炸中他藏身的集装箱了。

  得凡事多加小心,不然还不一定有什么倒霉事,在等着自己呢。

  果然他从门缝里看见,王鹏正虎视眈眈的盯着这个门口。

  王瑾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这时候出去,被正处于紧张状态之下的王鹏,用箭射的概率高于百分之八十。

  他又不能大声的喊王鹏,说自己在这里呢。

  那是怕惊动不了,其他的女真人啊?

  没办法,他只能利用门板做掩护。

  然后歪歪斜斜的射出去了一支箭矢。

  不是他不会用弓箭,他是不会,可原主朱涛可是弓马娴熟的。

  即便没有赵振国那么强,也肯定在优秀的行列里。

  他射歪了,完全就是因为没有射界的原因。

  果然,王鹏被这偏到了姥姥家的箭矢,吸引了注意力。

  王瑾连忙抓住这个机会。

  忽然把门打开,然后自己以极快的速度,斜斜的冲了出去。

  逃离了这个危险区。

  果然,王鹏虽然被他射出的箭矢吸引了注意力。

  可他在发现门口有人冲了出来以后。

  他迅速的调整了角度,一连三支箭。

  准确的覆盖了门口的这一小块区域。

  如果不是王瑾的速度足够快,又是事先有准备。

  估计他得正撞在迎面而来的箭矢上。

  等王鹏发现了对面出来的人,居然是百户大人时。

  虽然他心里很高兴。可也是吓出了一身冷汗。

  百户大人既然是从正面出来了,就说明正面的威胁被解除了。

  王鹏有些疑惑:“难道大人把其他的兄弟也调动了过来?”

  虽然王瑾救的人是他,可他还是对百户大人的做法感到不满。

  这一次很可能要连累他们整个小组了。

  不说他们最后逃得出去,还是逃不出去。

  起码今天晚上路面的这些兄弟,是得离开沈阳了。

  他擦了一下额头冒出的冷汗,一边注意观察王瑾手里的动作。

  也幸亏是夜色好,否则他还真的看不清王瑾想要说什么。

  他看了一会儿。

  王鹏忽然开始怀疑,自己的视力是否正常了。

  因为他看见王瑾告诉他,前院的七个建奴已经被他杀了。

  现在他需要自己的配合,然后由他去杀后院的那七个建奴。

  他迷茫的打了个询问的手势,并且期间还躲过了几支箭矢的盲射。

  在得到王瑾确认的回答以后,他缓慢的抬起身。

  王鹏越发的糊涂了。

  他知道这位百户大人战力很强。

  他们毕竟没有并肩作战过,具体强到什么程度他不清楚。

  可不管如何,七个人的女真人小队。

  也不是一个单独的锦衣卫可以对抗的。

  哪怕这个锦衣卫是个高手也不行。

  女真人的个体战斗力如何。

  他们这些深入敌后的探子,自然是非常清楚的。

  客观的说,他如果不是用弓箭偷袭得手。

  别说六个建奴。

  就是俩建奴并肩子上,死的也必然是他。

  一对一的厮杀,他倒是很有信心,最少也能换个同归于尽。

  万夫不敌那只是句成语。而且说的是智慧超过很多人,而不是武力。

  万夫不当之勇也只是形容词。

  历史上公认的第一猛将是项羽。

  可也没听说他一个人,可以杀一万人啊!

  项王真要是勇到了那个程度,就不会有他后来的兵败乌江了。

  王鹏决定不管了,百户大人在战场,那他就是最高指挥官。

  哪怕这里。是只有他们两个人的战场。

  军令下达,就是前面是刀山火海赴,他们这些做部下的也得冲。

  哪怕这个命令是错的。

  军令就是军令。

  他做了几个手势告诉王瑾他明白了。

  然后转回身,捡起了掉落在屋顶上的箭矢。

  王瑾是让他还击,吸引对面的注意力,给王瑾出击创造机会。

  否则王瑾的身法再快,这么近的距离。

  一出门就有七张硬弓等着,也虚。

  所以他就没用自己的箭矢。

  捡来的箭矢。曾经掉落在瓦片上,箭头多少会有些钝了。

  虽然好像差别不大,可真到关键的时候。

  箭矢锋利一点点,就是生与死的区别。

  王鹏仰躺在屋顶上,仔细的听着下面的声音。

  然后猛的就一箭射出,这就是听风辩位,也就蒙古人经常说的盲射。

  不过王鹏对这门技巧不是很熟悉,他做不到百发百中。

  至于杀伤力,那就要看天意了。属于玄学。

  他的箭矢能射在敌人的身上,都是上天的眷顾。

  还能奢望正巧命中对方的要害?

  因为王鹏开始还击了,而且大致还靠谱。

  总有箭矢在外面的女真人身的边落下。

  虽然并没有真的伤人,但还是让外面的人躲在了角落里。

  这样导致了这些女真人,不敢肆无忌惮的,以为已经压制了王鹏就为所欲为。

  王瑾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又穿过了正屋的室内,从后窗慢慢的爬了出去。

  这次他就有些肆无忌惮了,因为赵振国在铺面,前面的街面上收拢那些战马。

  王鹏又被压制在屋脊的另一侧,根本没有视线能观察他。

  他一手拿着这铁刺,一手捏着飞针。

  先从最容易猎杀,最不引人注意的角落里开始杀起。

  这一次他的杀戮有些血腥。

  他是杀了一个人,就砍下首级扔进轮船上的甲板上的。

  因为他忽然想起,他想扩大自己的影响力。

  最关键的一步,不是去宗人府验明正身。

  而是不断的往上爬,获取更高的地位,更大的官职。

  因为认皇亲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否则朱涛也不会流落在外十来代人了。

  可能第一代祖先,还是感念朱家的养育之恩,没有认祖归宗。

  可后面的那些代子孙,就不会都这么想了。

  在已经有了证据的情况下,他们这一支依然没能归宗。

  其中最大困难,就是他们没办法证明,自己就是顺阳郡王的后人。

  证据上只写明白了,当初换子的经过,也写了交换的孩子的一些特征。

  单纯的凭借这个证据,不管是地方官府,还是宗人府。

  甚至皇帝本人都未必愿意接受他这个皇亲。

  因为大明的皇亲太多了,已经成了明朝的负担。

  朝臣跟皇帝都为了王府过多而头疼呢,这边又要承认另外一支君王传承?

  所以那怕大家都知道,他们真的是顺承郡王的后代,都很可能不会承认。

  何况还有个时间过于久远,证据存疑的借口呢。

  想想刘备为什么,能被汉献帝认作皇叔?

  还不是因为他兵强马壮,对皇帝有用,可以制衡一下曹操吗?

  何况按照辈分,汉献帝刘协要比刘备高了五辈。

  他会因为刘备的年纪,比他大二十来岁,他就叫刘备做皇叔?

  所以什么血脉远近,都不如实力重要。

  要想被人尊重,顺理成章的得到朝廷的认可。

  王瑾首先得大权在握,比如他先考虑,怎么弄个锦衣卫的高层干干?

  起码得是指挥佥事,指挥同知什么的,才能有些影响力,否则没意义。

  而对于目前的他来说,没有什么比首级,换军功更快捷的办法了。

  明朝规定,杀敌一人(有首级)赏银五十两,或者加官一级。

  他现在是正六品的百户,一颗首级是副千户,两颗首级是千户,

  理论上说,有四颗首级的斩获。

  他就能升到从四品,锦衣卫指挥佥事的职务上。

  可这只是理论上,因为首级换军功这个规定,主要是针对大明边军的。

  不过王瑾觉得,他要是能弄个几十个首级。

  就算朝廷上不给他实缺,加个锦衣卫指挥同知的衔。

  实际上升为千户的差遣,还是可以想象一下的。

  毕竟这是实打实的军功,朝廷上也不敢不给赏赐。

  现在正是要大用武人,保家卫国的时候。

  有功不赏,那些大佬也怕寒了边关将士们的心。

  至于为什么王瑾期待的,是给他加衔,却只能想想千户实缺?

  因为明朝的官衔,跟差事不是一回事,就比如他。

  他是百户的官衔,领六品官的俸禄。

  但差事只是密谍的队长,带领九个部下。

  也没有世袭的,一百户的军户给他调遣。

  所以为了这个目标。

  王瑾每杀一个人,就收割一个首级,这可是实打实的军功跟银子啊。

  反正他有空间能携带,在多的人头他也能带的走。

  现在他很后悔刚才没收割城墙上,被他杀死的那四个,巡城的女真士卒的首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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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东汉开国皇帝刘秀,也是汉景帝之后,直系先祖是长沙王刘发。

  刘发和刘胜都是景帝儿子,刘秀是刘发的五世孙。

  汉献帝刘协是刘秀的七世孙,也就是景帝刘启的十三世孙。

  而刘备是汉景帝刘启的十八世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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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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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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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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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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