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看到张度纷纷行礼,朱雄英这身穿蟒袍的亲王反被忽略了。
几人左拐右拐,最终在一处院落前停了下来,张度拿出钥匙打开大门,恭敬的说道:“殿下请!”
朱雄英走进去后,发现张度家住的地方很是简陋,除了三间普通的民房,还有一间用茅草搭建起来的厨房。
“张县令,你家就住这里吗?”朱雄英笑问道:“不会是为了让本王看到你的清廉,故意带到这地方吧!”
“回殿下,臣自从担任凤阳县令后,就一直住在此处,如今已经快五年了!”
张度正色道:“这里就是臣的家,臣不敢欺瞒殿下!”
朱雄英走进做饭用的厨房,除了一个灶台,一张桌子上面放着碗筷和佐料,加上地上的一些柴火,几乎看不到其他东西。
打开锅盖,锅里还放着吃剩的一碗粥和几个窝头,一碟青菜。
随后又来到正堂,看到的都是一些老旧的家具和桌椅。
朱雄英看向右边的侧间,问道:“这是你住的地方?”
张度说道:“这是小女的闺房!”
朱雄英点点头,继续问道:“家里就你们父女两个吗?”
张度点点头,说道:“夫人很早就去世了,我们父女相依为命,小女一直跟在臣身边,现在想必去买菜了还没回来!”
朱雄英再次点头,说道:“张县令,本王这身衣服实在轧眼,可否为借你女儿的闺房换身衣服,不然这饭都吃的不自在!”
“殿下请便!”张度笑了笑。
在古代,女孩子的闺房一般都不会让男子进去,更何况还是陌生男子,就算朱雄英贵为亲王,此时也得规规矩矩的征求别人的同意。
走进房间,里面的与朱雄英想象中的有些不一样,只有一张简陋的床和一张简陋的桌子为梳妆台,床上只有铺的整整齐齐的被子,桌子上面也没有什么胭脂水粉,而是一把木梳子和一块有些模糊的铜镜。
要说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恐怕只有墙上挂着的花鼓了。
朱雄英想取下来看看,想了想随便动人家的东西有些不太好,便放弃了想法。
坐在床上,朱雄英脱下身上的蟒袍,从包袱里拿出一件普通的袍子换上,又将蟒袍铺在床上叠的整齐,正当准备收进包袱里时,外面传来了一道清脆的声音。
“爹,我回来了!”
朱雄英听这声音感觉有些耳熟,于是缓缓走了出去。
张度看着女儿的打扮和手中的花鼓,笑道:“又去跳凤阳花鼓了?”
女孩眨着大眼睛,点点头,从背后拿出一块纸包的东西放在张度面前晃了晃,说道:“爹,这是女儿给您买的茶叶!”
张度惊讶道:“小月,你哪来的钱?”
女孩开心的说道:“爹,女儿今天和彩儿一起去集市表演花鼓,结果遇上一位贵人,说我们跳的花鼓好看,赏了好几两银子呢!”
突然,看到站在正堂门口的傅让和刘承恩时,有些惊讶的问道:“爹,家里来客人了?”
张度点点头,欣慰的笑道:“是贵客,快去烧些水,把茶叶泡了!”
“好!”
张月放下花鼓,连忙走到厨房,开始烧火煮水。
她并没有注意到朱雄英,但朱雄英却一眼就认出张度的女儿就是上午在集市中跳凤阳花鼓,年纪大一些的那个女孩。
朱雄英走了出来,坐在院子里,指着另一张椅子说道:“你也坐下啊!”
“臣不敢!”张度惶恐道。
“有什么不敢的!”
朱雄英直言道:“本王出身民间,不喜欢这些繁文缛节,让你坐你就坐!”
“是!”
张度拱手道:“那臣就僭越了!”
朱雄英看着厨房里张月勤劳忙碌的身影,饶有兴趣的问道:“你女儿天天给你做饭吗?”
“是!”
张度说道:“这孩子从小没有娘,六岁就会做饭,这些年都是她照顾臣……”说着,张度露出一丝愧疚的神情。
“哎……这孩子跟着臣吃了不少苦,从来没过过几天好日子,臣自问对得起这身官服,对得起百姓,唯独对不起自己的女儿……”
“哎,殿下见笑了!”
说着,张月突然走了出来,准备抱些柴火,就当看到朱雄英的那一刹那,顿时惊住了。
“姑娘,上午我还看过你跳凤阳花鼓呢,没想到中午又见面了!”
朱雄英主动打着招呼,离近看,这才发现张月唇红齿白,虽没有施粉画眉,却透着一股天然美,特别是那双大眼睛,特别有灵气,给人一种古灵精怪的感觉。
“是你啊!”
张月走了过来,惊喜道:“爹,上午就是这位公子夸赞女儿的花鼓跳的好看,而且还赏了许多银子!”
“放肆!”
张度指着女儿大声喝道:“怎如此无礼,这位是吴王殿……”
“没错!”
朱雄英打断张度的话,说道:“在下吴王殿!”
张月连忙行礼,轻声道:“见过吴公子!”
“不用多礼!”朱雄英笑了笑。
“快去烧茶,别让贵客久等!”张度催促道。
张月只得回厨房烧水去了,回头的时候,朱雄英不经意间看到这姑娘竟然吐着舌头,做了个鬼脸。
“殿下见笑了!”
朱雄英没有在意,问道:“张度,你这怎么说也是个县令,还是中都正六品的县令,不至于穷到让女儿去跳花鼓卖艺吧!”
张度苦着脸解释道:“殿下有所不知,小女喜欢跳花鼓,后来看到臣比较辛苦,就去集市表演花鼓挣些小钱贴补家用!”
这个回答让朱雄英有些没想到,这真是个懂事的好孩子。
“你好歹也是朝廷官吏,一方父母官,你女儿去跳花鼓,你不怕丢人啊!”朱雄英故意问道。
张度摇摇头,叹息道:“臣不是怕丢人,而是太心疼,起初,臣也不同意她去,后来这丫头就偷偷去,有一次,臣躲在人群中,暗中观察,发现她跳花鼓的时候很是开心,从那时候起,臣再也没阻止过!”
在古代,女子的命运全部掌握在父母身上,上到婚姻大事,下到一言一行,父母都是说一不二的。
花鼓多是贫贱之人所跳,说是要饭曲也不为过,张度身为六品朝廷官员,竟然能放下世俗的眼光,让自己的女儿选择自己喜欢的方式生活,简直太了不起了。
从这一点就能看出张度不仅是心胸豁达之人,还是一位通情达理的好父亲。
这一点和老爷子对朱雄英是一样的,但老爷子不是什么通情达理之人,而是实在没有办法,不惯着不行啊,一方面出于那八年的愧疚,另外就是家里的皇位需要大孙子继承。
别人抢那个位子能抢破头,朱雄英要不愿意坐,老朱都得去求他坐上去。
随后,张月把泡好的茶水端了上来,张度从袖子里摸出二两碎银子交给女儿,让她再去买些肉来。
见此,朱雄英吩咐把洪薯拿过来,笑道:“张县令,本王不白吃你家的饭,本王是带着礼物来的!”
“殿下说笑了!”
张度看着这袋东西,好奇了一路,此时看到洪薯的真面目时,顿时疑惑不已,连忙问道:“殿下,这是何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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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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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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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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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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