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水浒之大宋摄政王>第84章:老爹你想干吗?
  “女阎王这个外号是他们老百姓给我起的,可能是因为姑奶奶我杀人比较多的缘故吧。至于为何要杀那帮臭男人,因为他们该杀。天生万物生而平等,同样是人,凭什么我们女人要这么被你们男人欺负蹂躏?”王灵儿挑衅似的用指尖挑着宋安的下巴,“要是不看在你小子晓得尊重我们女人,姑奶奶早把你小子也给弄死啦!”m.xiumb.com

  “我还是喜欢你叫我小老爷、并自称奴家。”

  “好吧小老爷,奴家遵命便是。奴家手底下的人你都见过了,‘醉卧兰陵’的所有姑娘都是奴家伙里的人,她们都会功夫。其实那些人并不全是奴家杀的,有好多都是姑娘们干的。”

  “原来本县一直在与狼共舞啊!”

  “姑娘们不香吗?”

  “香!——不过,既然你追求的是男女平等,那你干嘛还要让姑娘们去卖身?”

  “姑娘们都是自愿的,

  既然你说男女平等,你干嘛要让姑娘们卖身?”

  “姑娘们都是自愿的,奴家从未强迫过她们任何一个人。每一文钱,姑娘们都是凭着自己的血汗,可比你们当官的挣的钱干净多了!”

  “我竟然无言以对……对了,张良庙那个小老道真的是你小叔子?”

  “姑奶奶尚未婚配哪里来的小叔子,那是姑奶奶一个娘胎的弟弟,名儿叫王义!”

  “你都三十岁了干嘛还不嫁人?因为长的丑吗?”

  王灵儿丢给宋安一个白眼,然后一拎自己的裙角,把一只脚搭在宋安的饭碗旁。

  她没有裹脚!

  当一个正常人和一群神经病在一块时,正常人会被当成神经病,唐代以后直至大清灭亡那阵子就是这样。

  大约在五代十国那会儿,也不知是哪个千年不遇的奇葩发明了给女人裹脚,然后一大群变态男见了便疯狂迷恋上了。从那往后,给女人裹脚便成了一种“传统文化”。到北宋末年时,这种风俗已经流传了两百多年,早已根植于每个中原人的骨子里。

  而正常的、不裹脚的王灵儿在一群裹脚的、不正常的人里便成了异类,成了神经病,便自然没人会娶没人会要。

  “长的那么好看的小姐姐竟然没人爱,好可怜哦!”花逢春贱兮兮地笑着走进宋安房间,“既是这般,那就由本公子收了这位可怜没人爱的小姐姐吧!”

  “你过来。”王灵儿朝花逢春勾了勾手指。

  “本公子来啦小姐姐!”花逢春屁颠屁颠凑了过来。

  王灵儿一把揪住了她的耳朵:“还小姐姐,姑奶奶再大两岁都能当你娘了,你还敢调戏姑奶奶!”

  花逢春被揪的哎呦直叫唤:“我说的是真的,我真的喜欢不裹脚的女人!”

  “我也喜欢!真的!”宋安一本正经地说道。

  两声熟悉的咳嗽声传来,老爹背着手走了进来。

  “小安逢春,王姑娘比你们大上许多,乃是你们的长辈,日后不许你二人对她言语轻佻无理!”

  老爹语气很是严肃。

  然鹅,他老人家看向王灵儿时,脸色和语气顿时来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他老人家和颜悦色,语气十分儒雅温润:“方才宋某听燕青等几位兄弟讲,犬子等众初到兰陵当日,王姑娘便箪食壶浆热情款待。而后每日更是给宋某的兄弟子侄送上一日三餐。尤其是对宋某之子宋安和贤侄逢春,王姑娘更是给了他二人无微不至母亲般的关爱,宋某不胜感激——”

  宋安顿时感觉头顶天雷滚滚。

  我没听错吧?

  他老人家说的是……母亲般的关爱??????

  宋安和宋安的小伙伴花逢春都惊呆了……

  更让他和他的小伙伴惊呆的还在后面。

  老爹很君子地轻轻用手指尖牵过王灵儿的手,然后反过来用手掌轻轻托着她的手背,从腰间取下一块玉佩轻轻放在人家手心。

  这块鸳鸯玉佩宋安见过,是老爹一直挂在腰间的,据说还是爷爷宋太公传给老爹的。

  “大恩不言谢,王姑娘之恩宋某无以为报,此是宋某最爱之物,送给王姑娘。”

  “多谢宋爵爷!”王灵儿欣然笑纳放进了自己兜里。身为一个生意人,送上门的便宜没理由不占。

  “王姑娘觉得小安和逢春两位小斯如何?”老爹问王灵儿。

  “县令小老爷睿智聪慧,花捕头胆识过人,奴家甚是欣赏他二人的年轻有为。”王灵儿彬彬有礼地说。

  “王姑娘喜欢这两个小厮吗?”

  “喜欢。”

  宋安长长地松了一口气,他坚信刚才老爹说的“母亲般的关爱”是口味,是老爹见王灵儿这个大美女时一激动说秃噜嘴了,不然怎么会问王灵儿喜不喜欢他这个儿子?看来老爹是想让儿子跟王灵儿喜结连理啊……

  不过说实在,对于王灵儿这个大美人,宋安只想和她做游戏,并不想娶了当老婆或是小妾,因为她是个女权主义者,必然容不得自己的丈夫再去爱别的女人,而宋安又不是感情专一的人。

  但是有一点令宋安有点费解,老爹干吗要问王灵儿他跟花逢春怎么样?难不成他老人家想要王姑娘一女配二夫?

  “既然王姑娘不嫌弃小安和逢春,不如就让他二人拜王姑娘为干娘如何?”老爹说的一本正经。

  宋安:“……”

  花逢春:“……”

  此时此刻,宋安和宋安的小伙伴又一次惊呆了,老爹的思维跳越幅度太大,他俩都已经无法用任何言语来形容自己的心情了。

  王灵儿倒是很爽快地答应了。

  老爹望着生无可恋的宋安和花逢春:“小安逢春,还不快拜见你们干娘!”

  天哪,这还是亲爹么?

  儿子想跟人家老板娘上炕,您老却叫儿子拜人家当干娘!

  怪不得九百年后的二十一世纪的儿子多坑爹,现在终于找着病根了,因为九百年前时兴爹坑儿子!

  天道循环,这是报应!

  ……

  老爹带着张顺和史进回梁山泊了,留下燕青在兰陵帮助宋安打理衙门里的事务。

  本来他老人家是想让王灵儿跟他一块回梁山泊去玩玩的,王灵儿也答应了。

  可宋安对兰陵县风土人情哪儿哪儿都不熟,还需要王灵儿给做向导,他跟花逢春卖萌装可怜又是给王灵儿捶背捏腿又是一口一个“干娘”叫着,王灵儿这才答应留下来。她倒是很享受这俩货叫自己干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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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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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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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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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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