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距离安妮从南安普顿港出发,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年。
这一年的时间,安妮也跟班内特夫人写了几封信,并收到了班内特夫人以及几个姐姐的来信。
信不多,却也足以让安妮知道,伊丽莎白在她离开的两个月后,顺利嫁给了达西先生,成为彭伯利庄园的女主人。
而简也紧跟其后,答应了宾格莱先生的求婚。
不知出于怎样的考虑,宾格莱先生直接买下了当初租住的尼日斐花园,成为班内特家的邻居。
宾格莱先生顿时成为班内特夫人最喜欢的女婿,至于什么可爱的威克汉姆先生,多金高贵的达西先生,都被班内特夫人排在了后面。
她也不是不喜欢那两个女婿了,只是,他们两个,一个和妻子远航出行,一个则远在彭伯利,班内特夫人跟人吹嘘的时候,都觉得少了些什么。
还是宾格莱先生好啊,住得近,还能时常上门去做客,就是日常参加舞会的时候,班内特夫人也能直接指着温柔善良的宾格莱先生说:“看!那是我的女婿,尼日斐花园的主人,一年有五千英镑的收入呢!”
当然,最让班内特夫人开心的,还是宾格莱先生对她这个岳母的态度。
自从两个年长些的女儿相继嫁入豪门,班内特夫人的性情也有所改变。
她无法直接蜕变成睿智、优雅的贵妇,却也不会动不动就像过去那般大呼小叫、拜金肤浅。
至少,班内特夫人慢慢认识到,她的某些行为,似乎不是很体面,让女儿跟着丢脸了。
这种认知,让班内特夫人又是羞愤、又是自责,她尽量改变自己。
但她心里也清楚,自己的性格很难彻底改变,在她不经意的时候,还是会闹笑话。
可就是这样一个可能会出丑的岳母,宾格莱先生并没有嫌弃,反而一如既往的尊敬他。
这就更加难能可贵了啊。
尤其是宾格莱先生身边还有个鼻孔看人的宾格莱小姐,兄妹两个的迥异态度,班内特夫人这般愚钝的人,都能清晰的感受到。
这还是宾格莱小姐克制的结果。
毕竟,简已经成为宾格莱夫人,是宾格莱家族的女主人。
而宾格莱小姐想要顺利的带着嫁妆嫁人,就不能得罪这位亲爱的嫂子。
所以,简答应宾格莱先生的求婚后,宾格莱小姐又积极的跟简联络,试图重新成为简的好闺蜜。
简很善良,可她并不是无知的蠢货。
已经被宾格莱小姐欺骗了一次,她不会再次犯错。
不过,看在宾格莱先生的面子上,简还是保持了对宾格莱小姐起码的客气。
但也仅止于“客气”,而绝非像伊丽莎白对乔治安娜那样的亲切。
简对宾格莱小姐更像是对待客人。
客客气气的交谈,不远不近的来往,在宾格莱小姐得意的说有位伦敦来的绅士向她求婚之后,更是快速帮宾格莱小姐备嫁。
宾格莱小姐:……
这种被人急于扫地出门的感觉,真心不舒服。
不管宾格莱小姐怎么想,她还是在不久之后就嫁给了那位布朗先生。
小夫妻或许没有达西夫妇、宾格莱夫妇那般幸福甜蜜,却也能相敬如宾。
宾格莱小姐两万英镑的嫁妆,也让她在嫁人后,能够挺直了腰杆。
她非常得意于自己能有这般丰厚的嫁妆,这也是她唯一能够嘲讽简和伊丽莎白的地方。
所以,嫁人后,偶尔回到尼日斐花园,在简面前,她总能有意无意的将话题扯到嫁妆的问题上。
她脸上带着笑,语气更是故作随意,可她的意思太明白了:简,你虽然成为了宾格莱家的女主人,可你寒酸的嫁妆,依然是备受诟病的缺憾。
宾格莱小姐不是一个多么聪明的人,她自以为掩饰的很好,可其他人很容易就能看穿她的心思。
就是单纯、善良的宾格莱先生,有时也感觉到了:妹妹的话,似乎有些攻击性,而她攻击的对象,不是别人,恰是他最爱的简!
但,宾格莱小姐到底是他的亲妹妹,善良如宾格莱先生,真的很难狠得下心来去训斥、甚至驱逐妹妹。
再一个,宾格莱小姐有时说的话虽然难听了些,可也是事实。
简的嫁妆确实不够丰厚。
班内特家的名誉确实不够完美,莉迪亚当初私奔的事,哪怕过去快一年了,在朗博恩还是有人会偶尔提起。
还有班内特夫人,性子虽然有所改变,可还是有些荒唐。
她简直快把尼日斐花园当成班内特家的后花园了,哪怕没有被邀请,她也会带着剩下的两个女儿来拜访。
宾格莱爱简,也愿意忍受班内特家的一些麻烦,但时间久了,次数多了,他也会偶尔心烦。
偏偏他不像好友达西先生那般果决、高冷,他和简都不怎么擅长拒绝别人。
再一次遭遇到班内特夫人不请自来、还险些因为过度热情惊扰到他伦敦来的几个朋友时,宾格莱先生真的有点儿受不了了。
恰巧宾格莱小姐也在,再一次见识到班内特夫人拉着女儿跟陌生的男子热切交谈。
呃,班内特夫人那个架势,与其说是交谈,还不如说是“推销”自己的女儿。
宾格莱小姐拿着伦敦最新样式的小巧折扇,轻轻遮住下半边脸,她眼里带着鄙视,轻声笑着说道:“亲爱的简,班内特夫人还是这么的‘热情’啊!”
简温婉的笑着,只是那笑意没有延伸到眼底。
嫁给宾格莱先生的这几个月里,她的日子一直过得非常甜蜜。
夫妻恩爱,家务有管家、女仆打理,根本无需花费她太多的精力。
她的生活甚至比出嫁前还要轻松、惬意。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宾格莱家有个烦人的宾格莱小姐。哦不,现在应该是布朗夫人。
另外,母亲和妹妹……好吧,作为一个孝顺的女儿和好姐姐,她不该嫌弃自己的亲人。
但,有的时候,母亲她们已经造成了她生活中的困扰。
只是简太善良,也太柔和,根本不会拒绝,更不会对自己的至亲太绝情。
所以,她只能忍受这些。
“热情是妈妈最大的优点。”
简这话说得有些言不由衷,可只能这么说。
“对了,简,你听说了吗,伦敦又有新鲜的事儿了!马修爵士,就是哥哥的一位好友,半个月前刚刚结婚,他的妻子足足有一万英镑的嫁妆呢。”
宾格莱小姐,也就是现在的布朗夫人,又一次把话题扯到了“嫁妆”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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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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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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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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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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