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一经传出,顿时在整个红星大队掀起了风浪。
虽然只是公社开办的小作坊,虽然只是个临时工,但到底跳出了农门,有了工资、还有各种农村人弄都弄不来的稀罕票据。
以后,人家楚明富就是光荣的工人了,不必再像他们一样面朝土地背朝天,靠天吃饭。
如果楚家再使点力,楚明富又好好干活,兴许还能成为正式职工。
到那时,楚明富可就是端上了铁饭碗,旱涝保收!
就算再闹天灾,人家也饿不到了哇。
众人越想越羡慕楚明富。
还有一小撮人,嫉妒得甚至开始传楚家的闲话——楚明富一没学历、二没本事的,凭啥能去公社当临时工?
言下之意,竟是暗指楚大队长走了后门。
这个锅可不能背!
李老太听到风声,立刻跑出去跟三姑六婆们炫耀:“其实也没啥,就是我们家小四的老丈人帮了点忙。嘿,我这个亲家啊,就是厚道!”
三姑六婆的威力十分巨大。
不消半天的功夫,整个村子就都知道了。
没两天,红星大队也全都传遍了。
众人这次是真的服气了,唉,难怪都说楚明渊那小子有福气呢。
可不是天大的福气嘛。
大家还在讨论去年安心妮嫁过来时陪送的丰厚嫁妆,人家安家就又给楚家弄了个工人的名额。
哎呀,这么好的亲家,真是十里八乡都难找出一个啊。
至于为啥去公社的是楚明富而不是楚明渊,村民们也有猜测:估计是楚小四这家伙嫌累,不愿意,这才让给了亲哥哥。
换做正常人,肯定不会把到手的“饭碗”让出去。
可楚小四——
啧啧,这厮就是个好吃懒做的家伙,吃饭都懒得自己盛,都是亲妈给端到跟前。
这样的人,恨不能守着爹娘混吃一辈子,能舍得去下力气干活?
再说了,人家也不缺这一份工作。
楚小四可是娶了安家的宝贝闺女啊,安父安母都是县里有名的能耐人,这两口子一辈子攒下的好东西,将来都会留给唯一的闺女。
县里的房子、安老爷子的自行车,还有外人想都想象不出来的钱,统统都是安心妮和楚明渊两口子的。
当然,还有安老爷子的工作保底,他那可是县城机械厂的正式编制啊。
有了这些,别说楚小四了,就是换成别人,估计也看不上一个临时工!
众人越想越眼红,对楚家也是羡慕到了极点——哎呀,自家怎么就没有娶到这么好的儿媳妇?
接收到众人羡慕嫉妒恨的眼神,李老太心里别提多舒服了。
当年娶刘翠芳时丢的面子,也全都捡了回来。
现在,红星大队上下,谁还会笑话他们老楚家是“冤大头”?
哼,他们楚家的男人有能耐呢,要不然,能娶到安家的宝贝闺女?
当初安家愿意把闺女嫁给说不上对象的楚明渊,李老太就挺感激人家的。
安心妮的丰厚嫁妆,更让李老太赚足了村里人的羡慕,她愈发喜欢这个儿媳妇。
当然了,撇开安心妮的身价不提,单是安心妮的性子,李老太也非常喜欢。
安心妮被安父安母养得非常单纯,甚至有点儿憨,她不会耍什么心机,更不会那些弯弯绕绕。
有什么话就说,有什么问题就问;高兴了就笑,不高兴就撅着小嘴儿,整个人仿佛一潭清泉,一眼就能看到底儿。
李老太娶了四个儿媳妇,老大贤惠、老实,却也有些小心思。
老二就更不用提了,表面老实,内里藏奸,也就是这些年她一直压着,所以老二家的才没有翻起大浪来。
老三媳妇精明,人也泼辣爽利,幸好还讲道理,知道香臭好赖。
老四媳妇,最可人疼,生得白净软糯,开口也是娇憨,从不惹是生非,对她这个婆婆也是真心敬爱。
李老太吃到的第一块糖,穿到的第一件羊毛毛衣,喝到的第一口麦乳精,全都是老四媳妇给的。
人家也从未仗着娘家有钱,自己嫁妆丰厚就在婆家趾高气扬。
相反,这孩子对谁都真心相待。
唯一的缺点,就是不爱干活。
这、也不是什么缺点,人嘛,如果不是生活所迫,谁又天生爱干活?
人家家里条件好,父母也宠着,所以从小不干活,也是人家的福气。
李老太觉得,会投胎就是一种本事。
反正吧,李老太看到安心妮的第一眼就觉得投缘,随后婆媳相处,更是越来越和谐。
弄到最后,李老太唯一的女儿、楚明渊的双胞胎姐姐楚明荣都有些吃味儿:“娘,我和四弟妹,到底谁才是你的亲闺女啊!”
楚明荣也就随口这么一说,她和楚明渊一起在娘胎里待了九个多月,彼此间的感情最是深厚。
楚明荣早出生一刻钟,却总把楚明渊当成需要她照顾、保护的小弟弟。
她与楚明渊长得有些相似,但她更秀气些,也就显得更加漂亮。
再加上她读过高中,虽是农村户口,但亲爹是大队长,家境也不算太差。
刚毕业,楚明荣就嫁给了家在县城的同班同学。
楚明荣的公爹是县城供销社的小领导,婆婆是护士,家里只有她丈夫一个儿子,条件不是一般的好。
楚明荣嫁去县城的时候,在红星大队也是轰动一时,人人都说她飞上枝头变了凤凰。
楚明荣的日子,也确实过得非常好。
过门没三个月就怀了孕,转过年就生了一对龙凤胎,可把婆家给高兴坏了。
公婆齐发力,想办法给楚明荣弄了个工作,她出了月子,就成了收购站的正式职工。
靠山吃山,楚明荣在收购站工作,也就能接触很多稀缺的物资。这两年,没少贴补娘家。
婆家因着一对龙凤胎,再加上楚明荣很会来事儿,丈夫对她更是真爱。公婆对楚明荣也高看几眼,对于她贴补娘家的行为,也就没太计较。
再一个,楚家不是那种极品亲家。
每次下了新粮食,或是得了什么野味儿,都会让人送来一份儿。
东西不算多,可也是一种态度,表明人家不是只知道占便宜、不知道回报的吸血虫。
楚明荣贴补娘家的时候,对小弟最是照顾,那年楚明渊能去县里的国营饭店打牙祭,也全靠亲姐支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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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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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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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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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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