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攻略极品>第1434章 我是开国土鳖(二)
  “国公爷,老夫人请您过去!”

  安妮刚刚睁开眼睛,耳边就响起了一个恭敬、畏惧的声音。

  安妮没有立刻应声,而是不动声色的打量四周。

  这里是一间古色古香的房间,紫檀雕花的罗汉床,藕荷色的帐幔,靠墙还摆放着一个硕大的书架,书架上摆满了书。

  安妮仔细看了看,发现那些书不是统一的线装书,而是一些竹简、帛书和卷轴等。

  这是宋朝以前?

  还是架空?

  安妮暗自想着,却没有耽搁,继续观察着。

  她很快就发现了一个问题,这间屋子的布置很有意思,明明是摆放了不少名贵的东西。

  比如瓷器、金玉以及各种看着就很值钱的玩意儿。

  可不知为何,这些东西凑在一起,就透着一股让人无语的“暴发户”气息。

  安妮低头,看了看自己穿越的这具身体,嗯,这次,她又穿成了一个男人。

  且还是那种五大三粗、满身腱子肉的精壮男人。

  安妮轻轻捏了捏紧实的胳膊,胳膊很粗,搁在后世,应该能抵得上一个苗条女子的大腿。

  安妮又用力握了握拳头,感觉充满了力量。

  而她的掌心、指腹布满了老茧,看老茧的位置,做过武林高手的安妮,可以肯定,这具身体定是常年练武。

  “国、国公爷?”

  小厮见自家国公爷一直不吭声,心里有些犯嘀咕:刚才看到国公爷身边的秦升小哥抱了一坛子酒来书房,难道国公爷大白天的就喝醉了?

  旋即,小厮就摇头,否定了自己的猜测。

  因为他没有听到那仿佛打雷一般的呼噜声。

  安妮已经打量完周遭,她似是想到了什么,径自站起身,缓步走到了书架的书案旁。

  这不是高足书桌,而是矮足的案几。

  案几上摆放着笔墨纸砚,只是砚台干涸,笔尖簇新,白纸上更是半个字迹都没有。

  而案几后面也没有摆放椅子,而是铺了一张竹席。

  安妮的目光上下移动,大致比量了一下距离,她可以判定,按照这个高度,人想要伏案,只能跪坐。

  安妮越来越能肯定,自己穿越的年代,应该在唐宋之前,最迟也是初唐时期。

  当然,也有可能是类似年代的架空世界。

  安妮为了确定自己的猜测,伸手在书架上抽了一卷竹简。

  打开熟牛皮绳,轻轻抖开竹简,入眼的就是一行行的隶书。安妮在古代考过科举、做过高官,当然也熟知各种字体。

  她细细辨认了一下,发现这些隶书应该是魏晋时代的风格。

  安妮一目十行,确定这本书是一本秦氏家族的氏族志。

  秦?

  难道自己穿越的这具身体姓秦,且还是世家门阀?

  但,安妮回头望了眼满屋子的暴发户摆件,又低头看了看布满老茧的手,对自己的猜测有了怀疑。

  “国、国公爷,老夫人——”

  小厮见自家国公爷忽然从床榻上翻了下来,一声不吭,直接奔向了他平时最讨厌的书案。

  还、还拿起了竹简,似模似样的看着。

  小厮差点儿惊掉下巴,话说,那些书在安国公府,只有两个用处——

  第一,用来装点门面,好彰显自家国公爷不是粗鄙莽汉。

  第二,用来催眠,自家国公爷只要一看到那些曲里拐弯的字,一听到那些带着韵味的文章,就会立时入睡、鼾声如雷!

  可如今,自家国公爷竟捧着一卷竹简,不但没有打哈欠的意思,还看得十分投入。

  小厮忍不住扭头去看窗户,嗯,日头还在东边挂着啊,没有从西边出来。

  那啥,他家国公爷不会是受刺激了吧?

  想想也是,国公爷出身寒微,小时候家里穷,被家里卖掉了。

  幸好他身量高,哪怕因为营养不良而十分瘦弱,但骨架子在啊。

  老话说“有骨头不怕不长肉”,只要给上几顿饱饭,将来就是个身高八尺的精壮汉子!

  因着个头高,看着也还机灵,国公爷被当地的镇守将军府买了去。

  后来,他靠着自己,硬是混到了将军府大少爷的身边,成为了贴身的小厮。

  大少爷见他身体健壮,动作也灵活,便觉得他是个练武的材料。

  闲暇之余,大少爷就亲自教他几招。

  原本只是打发时间的游戏,但那时的国公爷练得有模有样,大少爷顿时起了爱才之心。

  请专人教授他武功,待他成年后,还放了他的身契,安排他去军中历练。

  后来,天下大乱,群雄纷争,个个都想逐鹿中原。

  镇守将军也有雄才伟略,不过他没有造反,而是打着朝廷的名义“平乱”。

  大少爷作为嫡长子,跟着镇守将军南征北战。

  现在威风赫赫的安国公,在那个时期,还只是大少爷身边的一个护卫小队长。

  镇守将军“平乱”十多年,最终入主中原,成为新朝的开创者。

  可惜,镇守将军年事已高,且在征战中受了重伤,坐上龙椅没有两年,就撒手人寰。

  大少爷是嫡长,又战功彪炳,所以顺利登基,成为新朝的第二任皇帝,年号承平。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啊,安国公作为大少爷的嫡系亲信,太子麾下的八虎将之首,太子登基,他自然也能获得封赏。

  于是,曾经的奴隶、军中莽汉秦猛,一跃成为开国辅运的安国公,超一品,世袭罔替。

  从卑微到尊贵,从赤贫到豪富,秦猛骤然掉进富贵窝,就有些得意忘形。

  他的家人,也都找了来。

  做了十几年孤家寡人的秦猛,在新朝建立后,就瞬间有了一大家子的亲人。

  秦猛没有在意家人曾经的冷漠,反而非常享受这种热闹、温馨的家庭氛围。

  秦猛不在意,秦猛的父母心里却有些心虚,他们为了补偿,亦或是为了拉近跟便宜儿子之间的关系,便有意把秦猛的表妹嫁给他。

  但,那位表妹只是寻常农户之女,无才无貌,根本就配不上超一品的国公爷。

  秦猛被亲情迷晕了头,他的主子,当年的大少爷、现如今的承平帝却看得分明。

  秦猛名义上是他的仆人、臣子、最得力的干将,但实际上,早些年承平帝却是把他当儿子、当学生养。

  承平帝断不会让任何人糟蹋、欺负秦猛,哪怕这些人是秦猛的父母。

  所以,承平帝亲自给秦猛赐了婚,女方正是彼时赫赫有名的世家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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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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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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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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