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氏女与沈探花无媒苟合?
她之所以嫁给沈探花做妾,不是传说中的冲喜救命,而是因为早就珠胎暗结?
听完了这些猛料,不管真假,吃瓜群众们就知道,眼前这个妇人必须要把御状告下去了。
因为,就算她此时反悔,她也没了活路,杨家断不会容许一个“诋毁”杨家声誉的女人活着走出京城。
“安氏”告了,扳倒了杨氏,兴许还有一线生机!
众人不再阻拦,皇帝那边也得到了消息,因为里面还与两个皇子有些许关系,皇帝没有二话,一个字:审!
当然,安妮作为民妇,敲响了登闻鼓,按照律例,还是要挨一顿廷杖。
不多不少,刚好三十。
行刑的太监,不知是得了哪家的好处,竟高高抬起、轻轻落下,三十廷杖打完,安妮虽然整个背部以下都疼得火烧火燎,却没有伤到骨头。
安妮心里有数,那些人,要么得了两位皇子的授意,要么就是杨家的对头给了好处。
管它是谁呢,让她能少受些罪也是好的。
被人抬到了御前,安妮故意露出又惊喜又惶恐的模样,她整个人匍匐在地上,根本不敢抬头,像足了一个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农妇。
“安氏,有何冤屈,只管道来!”
“不过,朕需提醒你一句,妻告父,形同子告父、民告官,不管官司胜败与否,你都要受三年刑狱之苦!”
一个威严的声音从高处传来,安妮的身形愈发瑟缩了。
但听完这番话,她还是坚强的挺起了腰身,重重磕了三个头,“民、民妇知道!”
“民妇不是故意以下犯上,颠倒夫妻人伦,实在是没了活路。”
“尤其两个孩子可怜,呜呜,他们已经没了亲娘,如今亲爹更是为了自己的仕途,而要害了他们的性命。”
安妮说得可怜,也不忘奉上证据。
首先,她说杨氏与沈重提前勾搭,也不是信口胡来,而是有证据。
“这是沈重与杨氏的情书,日期是在沈重乡试之前。而杨氏过门,则是乡试之后!”
“这是为杨氏女接生的稳婆的口供,杨氏所出的沈默并非她对外宣称的早产,而是足月出生。如果是足月,那么表明,他们早在婚前两个多月就有了私情!”
“这是……”
安妮的准备非常充分,她一份一份的拿了出来。
皇帝随手看了看,面沉似水,看不出喜怒。
站在朝堂上的杨家家主,却冷汗涔涔。
因为“安氏”所说的那些事,有一些他知情,有一些他虽当时不知道、事后也得到了回禀。
基本上,“安氏”没有诬蔑,杨家确实做了不少不光彩的事。
可这些杨家却不能承认,就算人证物证俱在,杨家也不能认下那些罪责。
一旦认了,京兆杨氏三百年的名声和基业,也就彻底毁掉了。
但这种事,真心不是你不想认就可以不认的。
怪只怪前期杨瑟和沈重太嚣张,或许他们觉得安氏太蠢,并没有太过顾忌。
是以,在沈重和杨瑟来往的情书里,不但有肉麻兮兮的情情爱爱,还有隐晦的许诺。
尤其是杨瑟,她本就不聪明,面对情郎的时候,更不会掩饰,在某封信里,居然隐约提到了只要“障碍”扫除,她就会下嫁沈家。
到时候,沈重会得到杨家的庇护!
障碍?
朝堂上站着的人,就没有一个傻子,他们当下就明白杨氏口中的“障碍”指的是谁。
还不是碍眼的继室和原配所出的一双儿女?
混官场的人,大多都不是多么良善的人。
但,那些人为了仕途、为了前程或许有所舍弃,也还存有底线。
像沈重这般,杀妻灭子的狠心人,着实少见。
安氏不是原配糟糠,也没有为安家生育子嗣,可她舍命救了沈重啊。
而更讽刺的事,所谓的“放榜日当街刺杀”,居然也是沈重搞出来的,为的就是弄死安氏和两个孩子,好来个“双喜临门”。
嗯,升官发财死老婆,还真是人生三大喜事啊。
可怜“安氏”,不知枕边人郎心似铁,居然还舍命相救,不但让自己小产,还彻底没了生育能力。
这会儿看到“安氏”拿出的贼人口供中,赫然提到了去年八月份的那场刺杀,“安氏”那哀伤、绝望的表情,看得一众见多人间百态的官员们都有些不忍。
唉,难得的贤妻啊,奈何遇到了狠心凉薄的中山狼。
安妮拿出来的证据非常充分,朝堂上的君臣都信了。
尤其是皇帝,因为早在“安氏”呈上状纸和证据之前,就有人偷偷向他回禀了。
两位皇子的侍从,虽然不知道沈家之前的“故事”,但半路劫杀,他们却亲身经历。
事后审问贼人的时候,他们更是全程围观。
亲耳听到贼人首领说自己是杨家找来的刺客,受了沈重的重金委托,这才在半路上以抢劫为名,劫杀安氏和沈雄沈宁三人。
安氏和沈宁也就罢了,不过是两个女人。
但沈雄——
皇帝的怀里还藏着一封信,是几日前元溪先生命人八百里加急送来的亲笔书信。
皇帝很尊敬自己的这位老师。
外人只知道元溪先生是他的先生,却鲜少有人知道,当年先帝立储的时候,曾经在他和贵妃所出的皇子之间犹豫不决。
还是元溪先生坚持站在他这边,并再三劝说先帝:礼法不可废,嫡长继承更是朝廷安稳的基石!
正是以元溪先生为首的几位经世大儒的强力支持,先帝才最终将皇位传给了当今皇帝。
皇帝一直感念先生的恩德,更深刻明白,元溪先生淡泊名利,却也不是个除了学问啥也不懂的书呆子。
先生桃李满天下,门生故旧遍布朝野,更是读书人仰望的名师大儒。
他在仕林的影响力,绝非一般。
皇后为何送二皇子去元家?
贵妃又为何紧跟其后,让爱子去讨好元溪先生?
为得都是元溪先生本身所代表的那股看不到的势力和影响力。
幸而元溪先生不在乎权势,并恪守礼法,从不轻易掺和立储之事。
皇帝信任先生的为人,也相信他的眼光,先生既然说沈雄是个天资聪慧的好孩子,那沈雄必然不俗。
既然先生夸“沈安氏”是难得的贤妻良母,那她肯定也是个极好的女子。
没有看到证据之前,皇帝就信了安妮,看到那些各个当事人的证词、口供,皇帝愈发相信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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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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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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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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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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