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雄大喊一声,仿佛刚刚发现身后有贼人,他小小身子护在了元童后背。
元童一惊,下意识的往后一看,就看到了让他目眦尽裂的一幕。
一个贼人不知怎的,竟摸到了他们身后。
贼人的脸被打得红肿,两只眼睛都眯成一条缝了,可还是满脸凶狠的举着钢刀就要往这边砍。
元童在街面上长大,又跟随元溪先生走南闯北,不知经历了多少危机,他反应很快,在刀锋即将扫到沈雄的那一刹,用力一个转身,又把沈雄护在了身后。
可他到底还是慢了一步,贼人没能砍中沈雄,但刀刃还是扫着沈雄的肩膀而过。
刺啦!
刀刃划破单薄的衣衫,割破了皮肉,鲜血瞬间流了出来。
“唔!”沈雄闷哼一声。
“雄儿,你、你流血了!”沈宁被吓得六神无主,本能的惊呼了一声。
“雄儿!”元童又惊又怒,拿着刀的手用力一挡,架住了贼人的刀,他顺势飞出一脚,直接踢中了对方的下三路。
嗷!
贼人发出野兽般的哀嚎,哐当一声丢掉手里的刀,双手捂着下面,满地打起了滚。
元童根本不去看贼人,一脚踢飞了丢在地上的武器,确定贼人没有还手的能力,便赶忙去看沈雄的伤口。
“雄儿,你感觉怎样?”元童见他只是皮外伤,总算稍稍松了口气。
“疼!童叔,我、我的胳膊好疼!”沈雄双眼噙着泪,可怜兮兮的说道。
“活该!谁让你乱动的?”元童多毒的眼睛啊,哪里看不出沈雄眼底的一丝闪烁。
当然,打架时能专攻别人下三路的元童,骨子里也不是死板的人。
沈重伪装技能满级,却也没能骗过元童的眼睛。
元童与沈雄相处两年多,彼此也有了感情,元童便知道了更多沈家的故事。
所以,元童哪怕还没有证据,也知道,眼前这场劫杀,跟沈重绝对有关系。
这沈家,父不父,也就不能怪子不子了啊。
所以,沈雄想将计就计,揭穿沈重的真面目,元童并不觉得哪里不对。
但,他不该以身犯险。
不就是一个小小的沈解元嘛,想要收拾他,还不容易?
何必拿自己的身体做工具?
苦肉计是那么好用的?
说穿了,元童这般生气,更多的还是心疼沈雄。
沈雄当然知道元童待他的这份真心,哪怕被骂了,他也不恼。
“童叔,我、我也是没办法。”
沈雄趴在元童的怀里,任由元童给包扎伤口。
他凑在元童的耳边,轻声喟叹,“他是我爹,就算真的杀死我,外人顶多骂他一句不慈,却也不会把他怎样!”
在彼时,儿女就是父母的所有物。
父母给了儿女生命,就可以主宰他们的生死、命运。
儿女若是反抗,就是大逆不道。
一句“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就能憋得儿女们吐血不已!
元童也是个没有父母亲缘的。
他因为残疾而被父母遗弃,被元溪先生收留后,元童曾经试着打探过自己的身世。
他想过各种可能,甚至还主动为父母找了遗弃他的理由——家贫,正常的孩子都养活不起,又何况天生有残疾的孩子?
结果,却让元童大失所望。
几经周折,元童终于查到了自己的亲生父母,他发现,他家并不穷,甚至算得上当地有名的富户。
那样的家境,根本不存在养不起一个残废儿子。
父母之所以遗弃他,只是觉得生了个不健全的孩子,会让人耻笑,会没面子!
亲生骨肉,却抵不过所谓的“面子”,元童内心的悲愤可想而知。
也就是他跟在元溪先生这样心胸豁达、行事磊落的大儒身边,否则,没有元溪先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他早就黑化去报复社会了!
虽然没有黑化,可在元童内心深处,仍有一处黑不见底的深渊。
他听了沈雄的话,内心那处深渊就开始敞开了血盆大口,他的眼睛也变得幽深,“你爹又怎样?他若亲自动手,活活打死你都没问题。可现在,他却是买凶杀人——”
性质可就不一样了。
“叔,这个需要证据,也需要计划!”沈雄敢跟元童坦白,就是因为早就知道元童骨子里也是个叛逆的人。
“证据?人证算不算?”元童知道了沈雄的心思,也就没有啰嗦,直接顺着沈雄的思路开始准备。
嗯,这满地打滚的贼人,总能撬开几个人的嘴巴,问出一些有价值的线索。
就算没有,也可以炮制一些!
“算!”沈雄用力点头,眼睛亮晶晶的。
他就知道,童叔就算知道他的小算计,也会站在他这一边。
就在两人嘀嘀咕咕的时候,安妮已经将最后一个贼人撂倒,大步流星的走了过来。
“雄儿怎么样了?伤得严不严重?”安妮蹲下来,伸手就要去摸沈雄的胳膊。
沈雄没敢动,他知道继母在关心他。
“母亲,我还好!”沈雄虚弱的说道。
“母亲,雄儿被贼人砍了一刀,流了好多血!”看到最信任的继母,沈宁终于撑不住了,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宁儿别怕,有我在,断不会再让贼人伤害到你们!”
安妮见沈宁哭得可怜,语气也禁不住温柔下来,她轻轻抚着沈宁的背,柔声安慰道。
“姐,你别哭,我、我真的没事儿!”
沈雄说着“没事儿”,却两眼一翻,直接“昏”了过去。
元童已经知道了沈雄的计划,心里骂了一句鬼机灵,脸上却带着关切的表情,急声喊道,“雄儿!雄儿!”
那声音,那语气,仿佛沈雄就要断气一般。
远远躲在草丛里的几个锦衣侍从,听到这个声音,心里都是一个咯噔。
不是吧,元溪先生的便宜弟子被砍死了。
那、那他们又该怎么办?
要知道,他们各自的主人,为了讨好元溪先生,听闻元溪先生最看重的小弟子要随父进京,便指派了他们随行护卫。
不管是主人,还是他们这些侍从,都以为只是一场顺手人情。
毕竟彼时朝廷的治安还是很好的,只要走官道,只要不走夜路,就不会有什么危险。
且那些山贼也都是有眼力见的,见他们一大队人,鲜衣怒马,看着就不是寻常富户,山贼断不会轻易招惹。
可谁又能想到,刚出城没多久,光天化日之下就杀出这么多贼人啊。
这些侍从都只是勋贵人家的子弟,没有经历过阵仗,平时狐假虎威还成,见到真正的亡命之徒,第一个反应就是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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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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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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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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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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