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提前命人在元家不远处修建了一栋宅子,宅院背山靠水,环境很是宜人。
安妮又买了几亩地,招了几户佃农帮忙耕种。
每日里,都有佃农送来新鲜果蔬、肉蛋,院子里又有下人干活,安妮根本无需忙碌什么。
她还是那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少奶奶,只是住的地方变成了更为宽敞的山居。
安妮每天盯着厨娘做了饭食,然后提着食盒,一天三顿的去元家送饭。
每次过去,安妮都会带着沈宁。
元溪先生是真正的大儒,他不会迂腐的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看到沈宁乖巧,又怜惜她幼年丧母却还要照顾幼弟,虽然没有收她入门,但每次看到她,都会指点她功课。
知道沈宁每日都在练大字,元溪先生还把自己写的一些字帖送给沈宁。
元溪先生学识渊博、见多识广,谈吐间,哪怕是寻常闲话,也都透着真知灼见。
不说沈雄这个亲传弟子受益颇多,就是沈宁,每天借着给弟弟送饭的当儿,跟元溪先生说上几句话,也学到了很多道理。
安妮又高薪请了一位家世败落的世家女给沈宁做先生。
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沈宁彻底褪去了曾经的怯懦、畏缩以及小家子气。
她变得越来越自信,举手抬足,也透着大家闺秀的气质。
最最重要的是,她不再是啥都不懂的黄毛丫头,而是成为言之有物的小才女,她的大脑被各种知识、奇闻充盈。
在她的身上,隐约有了“腹有诗书气自华”的味道。
沈雄亲眼看到了姐姐的蜕变,他欣喜又心酸。
而姐姐为何能有这般改变,沈雄更是心知肚明。
这一切,都是继母带来的!
不知不觉间,沈雄对于继母的感觉也越来越复杂。
他不止一次的在心底告诫自己,继母是仇人,前世她亲手打死了姐姐,还把自己卖去了草原当马奴。
可今生的继母,又是他和姐姐的恩人。
不管出于怎样的目的,继母庇护了他们,给他求得拜师的机会,为姐姐聘请女先生……他们姐弟能有今日,全都是继母的功劳!
沈雄觉得,他是应该恨继母的,可又不能抹杀继母对他们的恩德!
唉,真是左右为难啊!
在沈雄的各种纠结中,两年多的光阴转瞬即逝。
沈雄已经启蒙完毕,年仅五岁的他,开始读四书五经等经典。
沈宁则有了小少女的模样,安妮的精心投喂,小姑娘不再瘦瘦弱弱、头发稀疏。
她还是不胖,脸上却有些许婴儿肥,皮肤白里透红,头发乌黑靓丽,一看就是被人精心教养的娇小姐。
“母亲,咱们真的要回去啊?”
沈宁有些不舍,她已经习惯了山村的生活。
“嗯,前些日子你们的父亲来了信,说他已经从书院回来,不日就会抵达府城。”
安妮也舍不得山村的安静生活,可现实却不允许他们继续在这里躲清闲。
沈重回来了。
这也好理解,再有几个月就是会试了。
参加会试,就要去京城。
府城距离京城两千多里地,前去一趟就要花费十天半个月的时间。
而在彼时,如果家里条件允许的话,很多举子都会提前进京。
一来是避免路上出了什么意外,而耽搁了会试。
二来也是早去做准备,提前到了,可以参加参加诗会,结交一些贵人朋友,若是能打听到会试的小道消息,那就更美了。
沈家出身一般,可他们有严家的资助啊。
严家也是奸猾,虽然决定“舍沈重而择沈雄”,但沈雄太小了,想要出仕,怎么着也要十几年的时间。
沈重却成功在即。
如果这时骤然撤销对沈重的投资,不但会得罪沈解元,还会让自己前期的投资打了水漂。
严家是合格的奸商,自是不会做这样的赔本买卖。
顶多,就是严家借着那次流言的事儿,略略削减了一些对沈家的投入。
一来是省钱;
二来也是警告一下沈重——不管严氏是不是他沈重的正缘,她都是他的原配,杨氏出身再好,也不能盖过严氏去!
对此,沈重倒也能理解。
泥人还有三分土性呢,严家已经够好说话了,要是换个稍微有气性的人家,知道杨氏踩着严氏“正名”,而沈家又纵容,早就跟沈家翻脸了。
沈重得了解元,跑来投靠的商户很多,倒也不全指望严家的那点银子。
可严家到底是他的岳家,之前他利用严氏刷足了“情深义重好男人”的名声,倒不好对严家太过凉薄。
严家削减了投资,沈重理解之下,倒也帮忙牵线搭桥,帮严家促成了几笔大买卖。
严家见好就收,不但恢复了过去的投入,还偷偷塞给沈重不少红包。
严家这边没有放弃沈重,对沈雄那边却还继续投入。
别的不说,安妮能在山村过得那么惬意,能有钱买房置地、请先生,全靠严家买单呢。
这次,沈重要去京城参加会试,严家第一个跳出来表示:提前进京,一应费用,严家全都负责。
沈重大方的收了银子,看着杨氏怀里抱着的儿子,白白净净,眼睛明亮,一看就是个聪慧的好孩子。
唉,可惜占了个“庶”字,明明他的血脉高贵,却硬是被沈雄那个商户女所出的孩子压了一头。
杨瑟生了孩子,不见憔悴,反而愈发美艳,如同一颗熟透了的桃子,无比诱人。
她也不跟沈重说什么委屈,就是抱着孩子哀哀的哭,哭得沈重心都碎了。
正好,沈雄拜师的事已经过去了两年多,安氏带着孩子隐居山村,坊间也没了她的诸多传言。
绝世好继母什么的,也没人再讨论。
此时,倒是动手的最佳时间。
“什么?母亲,他、他要带咱们一起进京?”
沈雄听到这个消息,顿时有些担心,赶忙跑来问安妮。
安妮笑着点头,“是啊。你父亲说了,如果没有意外,这一科他应该能中。若是考中了,以后就留在京城。”
“不只是咱们母子三个,就是杨姨娘母子,还有你祖父祖母,都要进京的。”
“只是你祖父祖母年迈,而沈默年纪又太小,他们不好赶路,倒是咱们母子三个,最适合跟你父亲一起进京……”
进京好啊,不进京,不赶路,沈重哪有机会动手?
他不动手,安妮又如何让他身败名裂、万劫不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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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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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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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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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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