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后街,一个身着常服的中年男子,饶有兴致的凑在墙边,仔细看着上面的一个洞。
他嘴里说着,还禁不住伸出手指,在洞前比划了一下。
“回大人,正是!”
身边一个小厮装扮的人,恭敬的回答道。
“真的使用手指?没有借助其他的工具?”
中年男子还是有些不敢置信,他是正统的读书人,从来不信那些江湖传闻、市井段子。
反正在他的认知里,有天生力气大的人,可力气再大,也不可能有这样逆天的天赋。
轻轻用一根手指就能在实心青砖上戳出一个洞?
呵呵,就是最荒诞的传奇故事也不敢这么写!
“是的,小的曾打听过,当时围观的人很多,他们都亲眼看到安氏就是随意一戳——”
小厮刚开始也是不信的,奈何每个围观的人都言之凿凿,一个两个可以撒谎,而二三十号人都这么说,就让人不得不信了。
“安大郎,听说安氏是你亲妹子?”
中年男子凑在墙边看了许久,用手摸来摸去,也没有发现有什么动手脚的地方。
他站起身,扫了眼身后跟着的几个衙役,直接点名其中一个健壮魁伟的男子。
那男子听到大人召唤,赶忙站到近前,躬身回道,“好叫府尊大人知道,小人的三妹确实嫁给了沈重沈秀才。”
“哦,那她真的天生神力?”中年男子,也就是府城的知府杨枫饶有兴致的问了一句。
不能怪他八卦啊,他是真的好奇。
安大郎犹豫片刻,仔细回想了一番,然后有些苦笑的说,“三娘虽然是我亲妹子,可到底男女有别。小人只恍惚记得,三妹幼时很顽皮,跟邻里男孩打闹的时候,也往往都能打赢!”
安大郎说得比较保守。
他没有承认自家妹子是大力士,可又用实例证明,她家妹子武力值很高。
小时候就能把周围的男孩子打得嗷嗷叫,为此,安家没少给左邻右舍赔礼道歉。
听安大郎表情有些尴尬的说起这些,杨枫忍不住笑出声来,“还真是个率真、直爽的性子啊。”妥妥的男人婆、霸王花啊。
可怜沈重沈秀才,那般丰神俊朗、文质彬彬,竟娶了这么一个彪悍、霸道的母大虫。
不过,这安氏虽然天生神力,却从未传出什么恶名。
反倒是最近几天,坊间充斥着安氏身为继母却待继子继女如亲生,为了救被歹人掳走的继子,更是只身追出城门。
这则流言刚刚流传的时候,还有人质疑,安氏一介弱女子,如何能对抗歹人、成功救下继子?
墙上这个被手指戳出来的窟窿,给了所有人一个明确的回答:人家天生神力啊!
是啊,在绝对的力量面前,别说一个人贩子了,就是三五个壮汉,也未必是人家安氏的对手。
另外一个,众人也对于过去安氏没有传出“威名”有了解释。
人家小姑娘天生神力,怕自己控制不好力度,又怕世俗异样的眼神,这才一直瞒着。
还是继子被掳走,她救人心切,一时情急竟忘了遮掩,这才暴露了她的这个天赋。
普通人能想到的事,聪慧过人、又见多识广的杨枫如何想不到。
他刚想着沈重可怜,温润君子娶了个河东狮,但很快又忍不住喟叹,“唉,安氏对沈重倒是情真意切啊。”
安三娘一直掩藏自己天生神力的天赋,却为了救继子而暴露。
她为何这么做?
还不是爱屋及乌?!
如果沈重听到杨知府的这番心声,肯定更加憋屈。
“求您了,千万别说什么‘爱屋及乌’了,我现在真是很死这个词儿了!”
沈重是真的听不得“爱屋及乌”!
清晨,他一睁眼,妻子就会端着贤惠、又深情的表情,带着两个孩子跑去书房给他请安。
沈重不许任何人进入他的书房,可安妮却说,“你我夫妻一体,我对相公更是真心一片,为了相公,我舍身去救沈雄,为此都不惜暴露自己最大的隐秘!”
“我这般全心全意的待相公,相公难道还有什么要隐瞒我的秘密?”
肯定有!
且证据就在书房。
可沈重不能承认啊。
怪只怪他过去演得太好,他给所有人的认知也是:他因着忘不了前妻,所以不喜欢安氏。可他守礼守规矩,正妻该有的体面,他全都给了安氏。
还因为他不能给予安氏应有的感情,他分外尊重安氏。
哪怕明知道她行事或有不端,不懂规矩、不知礼数,却还是对她格外看重。
很好,现在安妮就开始“以彼之矛攻彼之盾”了。既然沈重这么敬重正妻,对她更是赤诚以待,又怎么能拦着她不让她进书房?
如果沈重是朝廷要员,那么书房里可能有国家机密,就算是正妻,也不好进入。
可问题是,沈重只是个秀才啊,书房里除了书,也不会有什么贵重物品。
沈重又整日以端方君子的形象示人,他若是再推三阻四的不让妻子进入,反倒像是在遮掩,仿佛书房里真有见不得人的秘密。
不得不说,沈重再一次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安妮说得义正言辞,话语间还带着些许控诉,沈重便不敢再坚持,任由安妮带着两个孩子踏入了他的书房。
沈宁对父亲,很是畏惧,却也有着为人子女天生的孺沐。
哪怕过去对父亲再失望,这会儿看到他,还是会本能的想亲近。
只是她不敢。
安妮就柔声在她耳边劝着,“宁儿,快去叫爹爹啊。你长得最像爹爹,爹爹也最疼你了!”
沈宁对继母的惧怕,早已融入到了骨子里。
虽然这两日,继母对她和颜悦色,更没有打骂,可她还是害怕。
继母对着她耳朵说话,她整个人都僵住了,后背更是泛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她怕啊,她是真的怕,就怕前一刻还笑靥如花的继母,下一刻就会抡起藤条把她打得遍体鳞伤。
相较于狠心恶毒的继母,沈宁虽然畏惧沈重,可她还是更愿意跑向他。因为不管怎么说,沈重都是她亲爹!
沈宁像只受惊的小兔子,扑通一下子就扑进了沈重的怀里。
沈重从未抱过孩子,此刻忽然被个小身体撞个满怀,还是这般全身心的信任与依赖,他坚硬如铁的心,仿佛都被撞得柔软了。
沈雄并没有在意这些,他仗着自己人小,又趁着沈重只顾着盯“安氏”,偷偷在书房里东摸西找,终于,他在书桌边的大瓷瓶里找到了几张梅花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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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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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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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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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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