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被人抬出去的杏花,这会儿还在哀嚎,听说腿骨都砸碎了,就算接好,也要落个残疾。
十几岁的姑娘家,自此就成了瘸子。杏花可是奴婢啊,就是真正的富贵人家,也未必会养这样一个废物。
更不用说像沈家这样的虚假暴发户了。
宫花可以想象,等待杏花的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被放了身契,赶出沈家。
表面上,主家大方,给了她自由。
可实际上呢,就是“驱逐”。
一个瘸子,身上还带着伤,被主家赶出去,又能有什么好下场?
现在的“安氏”,就是个疯子。
如果贸然顶撞了她,她还不定怎么发疯呢。
就算大少爷回来了可以帮她做主,可伤害已经造成,该受的罪,她也都受了。这些可不是简单的补偿就能弥补的。
万一再跟杏花似的……
宫花激灵灵打了个寒战。
她赶忙收敛心神,恭敬的应答:“是,少奶奶。”
安妮见她这般,忽又来了兴致,故意问了句,“如果太太问起?”
宫花心里骂着娘,却还要讨好的回道,“奴婢会禀明太太,都是下人笨手笨脚,不小心打坏了东西。”
而那个“下人”人选,自然非注定要倒霉的杏花莫属啊。
“你果然聪明,难怪相公这般看重与你。”安妮含着笑,说出的话,却酸味十足。
宫花被吓得一个哆嗦,她生怕“安氏”忽然发疯,再给她来一记暴击。
她弯着腰,极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少奶奶说笑了,奴婢就是个丫鬟,上不得台面,更不敢奢望大少爷的看重。”
“哼,算你识趣!”
安妮冷笑一声,径直往外面走去,走出去了好几步,才丢下一句,“对了,别忘了再跟太太回禀一声,就说我回娘家了!”
宫花:“……是!”
望着安妮的背影,宫花险些把一口银牙都咬碎了。
安氏,你等着,待大少爷回来了,看他怎么收拾你?
你真当自己是个人物了,能在沈家肆无忌惮?
安妮没听到宫花的心声,就算听到了,她也不在乎。
出了院门,安妮让仆人去找了辆马车。
沈家虽然标榜富贵人家,可到底根基浅薄,家里养着二十多个下人,已经算是豪奢了,根本无力供养马车什么的。
还是那句话,人家严家是投资者,不是沈重的亲爹,不会真的毫无底线、毫无限制的供给沈重银钱。
所以,沈家的女眷出门,大多还是雇马车。
但,出入能雇佣马车,对于市井普通人家出身的“安三娘”来说,已经是非常奢侈的享受了!
就是周围的邻居,看到安妮在仆役的搀扶下,趾高气昂的坐上雇来的马车,也都露出羡慕的神色。
安妮似乎很享受这种目光,她还故意跟来往的路人打招呼——
“婶子,回家吃饭啊?我去哪儿,呵呵,还能去哪儿啊,我回趟娘家。”
“唉,今天真是把我吓坏了,你说这青天白日的,家里还能,哦不对不对,我婆婆不让说,就是雄儿调皮,生生把我吓坏了。”
安妮故意含混其词、颠三倒四。
她很清楚,中午她在牛氏院子里的那一通闹,沈家的“故事”早就被周围的邻居知道了。
沈家所在的区域,虽然标榜非富即贵,但这个“富贵”也是相对而言。
跟普通小老百姓比起来,这里的居民还算富贵。
可跟真正的大富之家相比,这里就是一群刚刚解决温饱问题的屁民!
所以,周围的邻居们,依然很八卦,会不讲什么规矩的偷偷躲在人家后墙听热闹。
知道了什么新鲜的八卦,也会积极的传播。
安妮相信,虽然不到半天的功夫,但附近的百姓,应该都听说了沈秀才家的新闻。
果然,跟安妮搭话的这位大婶,听到安妮的话后,眸光不停的闪烁,脸上更是露出八卦的渴望。
“确实挺吓人的。”
大婶为了得到更多的八卦,便顺着安妮的话,接了一句。
“可不是!我小门小户的,又是过门没两年的新媳妇,哪里见过这样的阵仗?”
安妮拍着胸脯,一副心有余悸的模样,“偏偏相公又出门了,家里也没个商量的人。我就想着回娘家一趟,好歹跟我哥哥说一声。”
“对对,这种事儿啊,最好还是跟安捕快说道说道。”大婶这次倒不是随意符合了,而是真的这么认为。
不管是“安氏”之前说的孩子偷偷跑出去,还是安家进了贼把孩子偷走了,这些都算是治安事件。
而既是治安事件,官府就绕不过去。
巧得很,安三娘的娘家大哥安大郎是府城的捕快,算是官府中人。
安大郎生得魁伟,性子却憨厚,走了外公的路子当了捕快,也不会欺压市井小民。
乡邻、熟人遇到点儿大事小情,安大郎也热心帮忙。
所以,别看安三娘的名声一般,周围的三姑六婆对她褒贬不一,但提起安大郎,众人却都会竖起大拇指!
“是啊,偏我婆婆,唉,不说了!”
安妮故意提及牛氏,还故意露出一言难尽的表情,那语气、那神情,引得围观的妇人们猜测不已。
目送安妮乘坐马车离开,众妇人凑到了一起,叽叽咕咕说起了沈家的八卦。
不得不佩服妇人们的想象力,让她们一通脑补,各种靠谱不靠谱的“真相”纷纷出笼。
“安三娘”这个传说中的恶毒继母,在妇人们的口中,也成了为难的后母。
牛氏还算不错的好名声,也受到了些许影响。
反正吧,众人不再坚信“安三娘”是什么毒妇,甚至还是勇于救继子的好母亲!
这些,安妮并不知道,知道了也不在意。她就是顺势这么一推,有效果最好,没有效果也无所谓。
因为除了所谓的舆论,她还有娘家,这才是她最有利的依靠。
安家出身市井,在贵人眼中,不过是升斗小民。
但安家在底层也有一定的关系、人脉。
比如安外公,是府城有名的屠夫,半城的人都吃过他宰的肉,就是府尊大人府上,也曾经把安外公请去杀猪、宰牛。
有件事,跟府尊大人有关,安妮必须确认一下。
而自己这边唯一能接触到知府这样显贵的人,就是安外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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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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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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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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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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