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向安妮的目光,更是充满愤怒、怨毒,他几乎快要忍不住,想冲上去一口咬死这个毒妇!
安氏恶毒,落得前世那样的下场也是罪有应得。沈雄唯一的遗憾,就是没能亲自动手。
但沈雄长大后,经历了世间的复杂、无奈,撇开私仇,他竟也对安氏生出一丝丝的怜悯。
她应该是深爱父亲的,只可惜父亲并不喜欢她。
甚至,还有可能利用了她。
看看前世吧,坏事都是安氏做的,可真正得利的却是沈重。
沈重考中举人,年轻有为,开始入了京城来的贵人的眼。
但他不但有妻子,还有一儿一女,人家贵人想投资,也不会投资这样一个有家室的人。
就在这个时候,沈重的妻子弄死了继女、卖掉了继子。
丑事曝光,沈重固然要被人诟病“治家不严”,可他所有的障碍都被扫清了啊。
沈重又表现得非常完美,直接把这件事对他的负面影响降到了最低。
最后,不但顺利娶到了世家贵女,还跟严家达成继续合作的协议,彻底将严家变成了他的钱袋子。
有了充足的银钱支持,又有世家提携,沈重这才能够没有后顾之忧的在官场奋斗!
而安氏呢,被休弃,被娘家驱逐,流落破庙又流产,一个人死在了血泊之中,死后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
她坏事做尽,最终也下场凄惨。
有些事不能细想,仔细一想就让人毛骨悚然。
且这些都只是沈雄的猜测,并没有什么证据。
前世,沈雄想到这些,只是感叹,因为事情已经发生,他再研究、再掰扯,也不会有任何改变。
但今生不同啊,他重回三岁,继母、亲爹,还有姐姐,周围的那些亲戚,都不再是冷冰冰的一个名字,而是活生生存在于他周遭的人。
重活一世,沈雄要弥补上一世的缺憾,要保护自己的亲人,要报复伤害自己的仇人……
“好了,时间不早了,该回家了!”
就在沈雄想得出神的时候,耳边响起了安妮不耐烦的声音。
他猛地惊醒过来,正好对上安妮的眼睛,“小兔崽子,我再警告你一句,回到家里,不该说的话,一个字都不要说!”
一边说着,安妮还一边举了举巴掌,威胁的意味不要太明显。
沈雄故作畏惧的瑟缩了一下,乖乖的点头,“母亲,我知道了!”
“哼,知道就好!”
安妮从荷包里掏出几枚铜板,拍在了桌子上,“小二,结账!”
结了茶钱,安妮拉着沈雄便离开了茶棚。
安妮一边往城门走去,一边时不时的回头往后看一看。
很显然,她还是怕那个黑三再忽然之间窜出来。
沈雄察觉到安妮的小动作,心里暗笑,继母其实就是个色厉内荏的纸老虎。
说她恶毒吧,有时候她胆子比谁都小。
说她怯懦吧,她又敢做那等骇人听闻的事。
“呀,沈家娘子,这是去哪儿了啊,怎么弄得一身土?”
进了城门,一路回到坊区,开始遇到相熟的人。
有热心的妇人,见安妮和沈雄这对母子形容有些狼狈,便好奇的问了一句。
“孩子调皮,偷偷跑出去玩儿,我一路追出去,结果竟跑到了城外,这不——”
安妮故作无奈的叹了口气。
原主平时还算会掩饰,打骂沈宁沈雄姐弟的时候,也都是背着人。
所以,外人并不知道她的恶毒。
当然了,这种事儿,瞒不过身边的人,也瞒不过有心人,只是那些人不愿意深究罢了。
但在邻居或是亲戚面前,原主还是摆出了一副和善的假面。
“哎呀,那可不行啊。城外多乱啊,孩子又小,不管是遇到拐子,还是山里的狼,后果都不堪设想啊。”
这妇人也是当娘的,看了眼才三岁大的沈雄,禁不住关切的提醒。
“是啊,所以我发现雄儿不见了,都顾不得跟家里说一声,就匆匆跟了出来。幸好雄儿没事,否则,相公回来了,我可怎么跟他交代啊!”
安妮柔声细气的说着话,脸上的担忧却十分明显。
“孩子找到就好,沈家娘子,你对孩子好,咱们都看在眼里,就算有个什么万一,只要你问心无愧,沈秀才也不会怪你!”妇人劝着。
安妮却没再说话,只是笑了笑,然后告辞离去。
望着这对母子的背影,妇人摇了摇头,然后对身边的邻居说道,“唉,都说安氏好福气,嫁给了年轻有为的沈秀才。可这一进门就给人家当继母的苦,只有亲自经历了,才会明白啊!”
“对啊,后母难为啊!”
“听说沈秀才对前头的那个严氏用情极深,为她守孝一年就不说了,严氏走了这都三年了,沈秀才还跟严家来往如常!”
“唉,那安氏岂不是更苦?”
男人记挂前头的妻子,跟前又有前头生的儿女晃悠,作为女人,闲聊的妇人们以己度人,觉得换成自己处在安氏的境地,肯定会过得憋屈。
几个妇人的议论声不高,但架不住安妮耳朵好使啊。
听到她们的窃窃私语,安妮的唇角微微上扬了些许弧度。
穿过几条巷子,安妮按照原主的记忆,找到了沈家。
这栋房子,并不是沈家的老宅,而是严氏过门后,沈重出面购买的。
三进三出的院子,位置也是地段极好的城东,左右邻居非富即贵,进进出出的不是轿子就是马车。
安妮步行出现在沈家气派的大门外,看着就有些突兀。
门口有个当差的小厮,看到安妮和沈雄回来,先是一愣,接着就殷勤的跑上来行礼。
安妮也没有停下步子,随意的应了一声,就拽着沈雄进了远门。
穿过前厅,路过中庭,一路来到了女眷居住的后庭。
后庭最好的房子,如今被沈重的亲娘牛氏占着。
她本是寻常市井妇人,前些年还会抛头露面的出去挣钱,沈重娶了严氏后,她也尊贵起来,真把自己当成了“老太太”。
牛氏出身一般,一旦富贵了,却比那些真正的贵妇还要“讲究”。
所谓的“规矩”更是十分严苛,牛氏这边的气派也是最足的。
比如,就算是儿媳进来,也要由丫鬟通传。
没有“老太太”发话,就是安氏,也要站在院子里立规矩!
这次,安妮却没有等小丫鬟通传,而是一把拖着沈雄,闯进了堂屋。
因为她想看看,牛氏看到她带着沈雄回来,下意识的反应是个什么样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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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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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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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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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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