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安妮不同,她在任务世界活了上千年,见了不知多少极品、渣男。
对于人性更是有着深刻的认识。
她从沈重的某些言行,就嗅到了熟悉的味道——渣男!
或许,原主对丈夫的控诉,并不是她心理扭曲之下的臆想,而是真的看穿了他的真面目。
反正吧,安妮觉得,沈重就算不是人面兽心的人渣,也不是他表现的那般深情似海、温润如玉的君子!
他娶安三娘,也是别有目的。
安妮从他跟安三娘相处的种种细节可以看出,他并不喜欢安三娘。
而安三娘本人,也只是普通市井人家出身的姑娘,相貌平平,目不识丁。
家世、相貌一般,也没啥过人的才情,更没有什么贤名,条件极好的沈重却一眼相中了安三娘。
这本身,就透着古怪。
沈重虽然是二婚了,可他家产颇丰,年纪轻轻就考取了功名,且今年的乡试,他也很有把握考中举人。
这样一个黄金单身汉,就算膝下带着两个拖油瓶,也是府城不少闺秀的理想对象!
他,实在没道理娶安三娘这样处处不出挑的寻常女子啊。
安妮又仔细回想了一下原主的记忆,可惜,原主刚嫁过来一年,跟沈重单独相处的时间,加起来都没有两个月。
她对沈重,根本就不了解。
只知道他年轻、英俊,很有才学,是很多人口中“别人家的孩子”。
安三娘在闺中的时候,就听说过沈秀才的大名。
人人都说,他是寒门走出来的贵子。
等等,寒门?!
安妮掉回头去,重新过滤了一遍原主的记忆。
终于在某个犄角旮旯发现了些许线索,原主听人说过,沈家本来也只是寻常人家。
为了供沈重读书,沈母还曾经给人浆洗衣服。
沈家的房子都差点儿被卖掉了。
还是六年前沈重考中了秀才,娶了府城有名的富商严氏之女,家里的生活才有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只是严家很会做人,暗地里贴补了女婿,也从未张扬。
而严氏也是个贤惠的,拿着嫁妆养着夫家,没有半点邀功、显摆。
时间久了,人们竟忘了沈家曾经的寒酸,只当沈重有本事,考中科举后,让家里人过上了好日子。
安三娘因为要跟沈家议亲,这才托人打听了一下,知道了那些陈年旧事。
即便如此,安三娘也没把这些放在心上。
沈重太出色了,出色得让所有人都忘了,沈家能有好日子过,全都是托了严氏的福!
严氏因病过世,沈重对严家一如既往的亲近。
严家觉得他有情有义,将来发达了,应该也不会做白眼狼。所以,没了严氏,严家仍然继续暗地里投资沈重。
而这些,安三娘就不知道了。
但安妮却能猜到。
呵呵,一个秀才,连廪生都不是,没有收入,却能在最好的书院读书,平日里以诗会友、外出踏青,样样都需要钱。
沈家父母都是寻常人,沈重娶了严氏后,更是不再做工,而是使奴唤婢的当上了老爷、太太!
就算严氏嫁妆丰厚,可她过世也有三年,坐吃山空,金山银山也不够这么挥霍的。
安妮推测,沈重除了严氏的嫁妆,应该还继续从严家拿到了赞助!
沈重,绝对不一般!
安妮再三整理,确定自己将安三娘的记忆融合完毕,这才出了系统空间。
“哟,这会儿老实了?”
安妮看了眼乖乖抱着茶碗喝茶的奶娃儿,也就是沈重目前唯一的儿子沈雄。
她没好气的说道,“你行啊,才三岁就知道害人。要不是我亲自把你带出来,我还以为你被人换了呢。”
安妮故意加重了“被人换了”几个字的读音。
她暗中观察沈雄的反应。
果然,听到这几个字的时候,沈雄的眼睫毛微微颤抖了几下。
但很快,他又恢复了镇定。
安妮挑眉,她没有猜错!
就是不知道,眼前这位是重生男,还是穿越人士。
“行了,你也别在我跟前装什么乖孩子了,哼,都敢把我卖给人牙子,还敢说什么我娘家没人,就算丢了也没人报官,你个小混账羔子,真是什么话都敢说!”
安妮压低嗓门,继续骂着,“今天算我失策,忘了带个下人一起来。你小子回家以后,最好给我老实一点,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你自己心里明白。”
“少给我装听不懂,我今天算是看出来了,你小子懂得比谁都多,心更是跟莲藕一样,到处都是眼儿!”
安妮一边威胁,一边抱怨,嘀嘀咕咕说了好半晌。
沈雄吸溜完半碗茶,这才平复了所有的情绪。
别看他表现得似乎很镇定,其实一直都在害怕,他的后背都被冷汗给浸湿了。
好不容易重活一回,结果回来的节点说好不好、说坏也不坏,一睁眼,就回到三岁那一年,被继母带着出了城。
沈雄刚刚确定自己真的重生了,还不等惊喜、庆幸,就看到了那个一辈子的噩梦——黑三!
就是这个混账,伙同继母把他卖去了边城。
他明明是个富家少爷,却当了几年的马奴,吃不饱穿不暖,天天都要挨鞭子。
他心里藏着恨,不甘心就这么死了,咬牙撑着,这才活了下来。
但那几年的奴隶生涯,到底给他留下了极深的烙印,就算日后富贵了,他也无法忘记。
而他的一切悲剧,也因被卖而起。
父子反目成仇,仇人还不等他出手报复,就已经没了好下场。
位极人臣也洗不去曾经的屈辱,沈雄直到死,都抱恨不已。
老天垂青,竟让他重回小时候,这一次,他定要让恶毒继母付出应有的代价,也让她尝尝被人当成牲口一样,被随意买卖的屈辱与凄惨!
只是,他没想到,继母反应还挺快,一个弱女子居然干掉了一个壮硕的大男人。
嗯,不愧是杀猪匠的外孙女啊,就是比普通闺阁女子强悍。
不过,听继母这会儿话里的意思,她似乎被这次的事吓到了,应该会消停一段时间。
自己现在还小,继母若是能暂时消停,沈雄也乐见其成。没办法,他需要时间长大。
思及此,沈雄抬起头,露出灿烂的笑容,“母亲,咱们彼此彼此,希望您能真的聪明些,看清事实,不要傻傻的给人当枪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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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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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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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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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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