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不管她出于怎样的目的,她确实在某些方面改变了这个时代。
原主穿越的这具身体,当然,也是安妮目前的身体,身份是安南侯府的二小姐。
安南侯是大夏新贵,大夏朝立国不过二十年,当初先帝起兵造反,安南侯便是先帝身边的一个亲兵。
他跟随先帝南征北战,立下赫赫战功。
新朝建立后,先帝论功行赏,封安南侯为开国县侯。
安南侯还在先帝的一力支持下,娶到了赫赫有名的千年世家琅琊王氏女。
呃,虽然琅琊王氏已经没落了。
安南侯夫人王氏,除了一个高贵的姓氏,更是穷得连嫁妆都置办不起。
但,再没落,再贫寒,人家也是高高在上的世家女,是可以凭借姓氏傲王侯的存在。
如果不是安南侯曾经救过王氏的命,如果不是安南侯在婚前签订了诸多不平等条约,连皇室都不鸟的王氏,根本就不会下嫁安南侯这么一个脚上的泥都没有洗干净的寒门子。
安南侯一个农家出身的军汉,能娶到世家女,简直是做梦都不敢想的美事。
所以,可想而知,安南侯有这么敬重王氏这个妻子。
夫妻成亲二十多年,安南侯严格遵守了自己婚前签订的协议,不纳妾、不蓄婢、无有异生子。
安南侯膝下的一子二女,皆是王氏所出。
他身边,别说什么美婢了,连个母的都没有,全都是小厮服侍。
安南侯对王氏也是百依百顺、有求必应,不但将整个侯府全都交给王氏搭理,连自己的私产,也都统统上交。
两人成婚二十多年,恩爱异常,俨然就是京城最出名的模范夫妻。
就是先帝,当初给臣下赐美人的时候,被王氏驳回,也没有真的计较,反而笑成安南侯惧内。
对于这样的戏谑,安南侯非但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外出交际的时候,别人若是暗讽他怕老婆,他就理直气壮的表示:我怕老婆我光荣,你们想怕老婆还没机会哪。
众人:……
好吧,这厮果然是个粗鄙的**子,说话恁难听。
但没办法,人家说的是实情。
在大夏朝的诸多新兴勋贵,有很多跟安南侯一样出身农家的寒门子弟,但只有安南侯一人娶到了真正的世家女。
不是旁支,不是弄虚作假,而是货真价实的琅琊王氏女。
王氏嫁给安南侯的时候,虽然没有金银玉器、绫罗绸缎、店铺田庄做嫁妆,但那一牛车的家族藏书,足以引得无数人垂涎。
彼时刚刚经历了战乱,无数珍贵古籍都被战火、兵乱所毁坏。
而似王氏这般,能用上百卷古籍做嫁妆,其价值已经不能用银钱来衡量。
就是京城的世家,皇宫里的先帝,都十分眼热。
因为有这些古籍,王氏丝毫没有觉得自己“穷”,而是无比骄傲、万分有底气。
安南侯也把那些古籍当成祖宗一样供着,为了存放,他甚至斥巨资在侯府修建了一栋藏书阁。
只可惜,这些古籍,并不属于安家,而归王氏以及她的子女所有。
即便如此,安南侯也高兴。
王氏的子女,也是他的孩子啊。
等王氏百年后,这些东西,便会永远留在安家,成为安家的传家宝!
安南侯这般敬爱王氏,对她所出的一子二女,也是疼到了心尖上。
三个子女中,安南侯最疼安华霓这个小女儿。
安华霓,也就是安妮目前的身份。
她是安南侯和王氏的二女儿,她上面还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哥哥。
姐姐安华年,今年十七岁,正在跟三皇子议亲。
哥哥安政,十六岁,前两年考进了京城有名的南麓书院,成绩非常优秀。
安华霓最小,今年只有十四岁。
她出生的时候,安南侯终于结束了南征北战的日子,回到了京城。安南侯错过了长子长女的出生,却亲眼看到了刚落地的小女儿。
那红红、软软的一团,绒毛稀疏,皮肤发皱,安南侯却怎么看怎么觉得好看。
他那双舞刀弄枪的大手,根本不敢往小女儿身上招呼,唯恐自己控制不好力道,就把娇嫩的小闺女给碰坏了。
还是王氏含笑让奶娘手把手的教给安南侯抱孩子。
用惯了刀的大手,小心翼翼的托起了小小的奶娃儿,安南侯的心都跟着发颤,他身体僵硬的一动都不敢动。
那一刻,他这个目不识丁的大老粗终于知道了什么叫“掌上明珠”。
他家小闺女,可不就是他捧在手上的绝世宝珠嘛。
有了人生第一次抱孩子的经历,安南侯便一发不可收拾,整天抱着小闺女四处显摆。
待安华霓长大些,他更是偷偷抱着孩子去军营。
王氏好笑又好气,不过,看在丈夫确实是心疼女儿的份儿上,她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但,这一纵容就纵出问题来了。
几年后,王氏惊愕的发现,自家小闺女,她堂堂世家王氏女的亲女儿,居然被丈夫宠成了一个舞刀弄枪、斗鸡走狗的野猴子!
王氏看到二女儿要么跟一群小郎君混在一起打马球,要么就躲到军营里争强斗勇,向来完美的世家贵妇仪容开始龟裂。
然而……王氏怪丈夫宠溺小女儿,其实她又何尝不是惯坏安华霓的“元凶”之一?
王氏每次看到小女儿一身灰土的从外面回来,就暗下狠心:一定要好好教导霓儿。
结果,安华霓抱着她撒两句娇,她就把这事儿忘到了爪哇国。
如此反复了好多次,王氏自己都绝望了。
她在心里不住的安慰自己,也罢,霓儿这样也不算太坏。
毕竟谁也没有规定,世家女就一定要循规蹈矩,一定言行典范。
真正的世家贵女,不是一味的讲究规矩、礼仪,而是能管家、理事,帮着丈夫料理家务。
强敌来了,还能骑马、射箭。
彼时讲究君子六艺,就是真正的世家贵女,也是文武双全。
唔,她家小闺女文这方面或许差些,但于武一道,绝对能秒杀一众京城贵女,这,应该也是一个极大的长处吧。
王氏就这样自我安慰着,任由安华霓自由生长,成为京城赫赫有名的安小霸王。
但,这样的情况,终于在两年前发生了改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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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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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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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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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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