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小姐,你真美,像雪原之神。”一个保镖忍不住称赞。
“少废话,给我找人,要是今天你们找不到牧羡之,我叫人给你们来收尸。”季倩说完,冷冷地睨了一眼说话的人,她来,是找牧羡之的,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她喜欢的人,她会护到底。
秦姝算什么?
在季倩眼里,她不过就是一个跳梁小丑,为她跟牧羡之的感情做个铺垫而已,想到这,季倩一点一点抽掉手上的绒手套,转头厉目瞪着那几个保镖,“还不找?等死?”
几个保镖深知季倩的脾气,在外人看来,季倩看起来是一个磊落大方,极好相处的女孩,在他们这,她为人处事,要比季坤还要狠辣百倍。
她奉行,人都是贱骨头的宗旨,对下人,非打即骂。
“是,我们这就去找,大小姐一定要保持卫星电话畅通,我们有什么消息,随时跟大小姐联系。”戴着墨镜的保镖应了,随即一挥手,众人戴好滑雪板,风驰电掣地从高峰划下去。
雪峰上,立刻掀起五六道白色的雪浪,季倩站在高处,拿着望远镜,嘴角噙着一抹不易察觉的笑。
牧羡之,你最好留着一条命等着我!
半个小时过后,季倩的卫星电话滴滴滴地响起来,季倩接通电话,“喂,人找着了?”
“找到了,在一个背风处架了帐篷,好像还有一个女人陪着,我们没有惊动……”那个保镖讨好地回话。
季倩漂亮的丹凤眼微微一眯,秦姝,真是不巧,看来今天老天没有太关照你!
“坐标,我马上过去!”
“378.24”属下发来一个定位坐标,季倩迅速戴好绒手套,从身边的保镖手里拿过雪橇划杆,戴了护目镜,一个十分利落的姿势,从山峰划下去,直接往那个坐标划去。
……
当第一缕阳光照进帐篷的时候,秦姝微微睁开了眼睛,牧羡之还没醒,脸色看起来比昨天要好很多,只是眉头还皱着。
没事了!我就在你身边,不会让你有事的。
看着最心爱的人胸口微微起伏,秦姝心里涌起一抹温暖,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牧羡之过了这个劫难,一定就会没事的。
秦姝伸起手指替他拥了拥眉心,突然想到,牧羡之昨天就穿着单衣窝在雪洞里,四肢一定冻伤了,她立刻起身,穿好衣服,查看牧羡之的四肢。
果然,牧羡之的双脚脚趾呈乌青色,已经是三级冻伤,手指昨晚她护得好,颜色正常。
她怎么就能把这个给忘记了?
秦姝自责不已,迅速钻出帐篷,脑海里回忆着治冻伤的办法,应该是找一处山洞,挖一些石壁上结成的雪霜,然后拼命的搓冻伤的肢体。
她放眼望去,就看到不远处有一座石山,太好了,她心里一喜,忙往过跑去。
雪洞下,霜雪有厚厚的一层,秦姝差不多要把整面山岩上的霜雪都挖下来,她一定要让他尽快醒过来,这样他们就可以一起下山,回家。
她怀抱着一袋霜雪往回走,就发现地上多了几道雪橇的印迹。
是救援的人来了?
那太好了,秦姝差点就把手里的霜雪丢了,直直往帐篷那边跑去,跑着跑着,她就发现不对劲,只见一个穿着大红色防寒服,身上披着厚厚皮草披肩的女人站在那里。
突然,一个熟悉的声音远远响起,“秦小姐,你果然找到了牧羡之,太感谢你了。”
“谢我什么?”秦姝还是懵的,季倩的确说要来找牧羡之,只是当时她走的太急,也没有跟季倩多说什么,现在看到她在这,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季倩看着秦姝,二十多个小时,让这个女人憔悴了很多。
看她手里抱着一袋霜雪,双手冻得通红,连衣服和裤子上都沾满了霜,季倩的眸光里闪出同情,秦姝要不是她的情敌,说不定,她还真能欣赏这个女人的拼劲。
谢什么?
当然是谢谢秦姝找到牧羡之送到她怀里了。
季倩脸上挂着无害的笑,缓缓地朝着秦姝走过来,语气很轻柔和缓地说,“秦姝,你不是还在这里做梦,觉得牧羡之会是你的人吧!你也不看看,你自己现在的德行!”
秦姝错愕地看着季倩,她不明白,为什么人突然就会变了嘴脸。
在宴会上,她对季倩是有好感的!
那天在牧家,母亲被牧家的人刺激发疯,是季倩替她说话,在四面楚歌的时候是她的一句话温暖了秦姝。
“季倩,你是不是对我有什么误会?”说出这话来,秦姝都开始笑自己的善良太过,递给敌人一把刀子的恰恰是自己纵容。
季倩扬了扬下巴,几个彪形大汉就向秦姝围拢过来,秦姝那一刻才彻底清醒,心里发出一阵冷笑,原来这才是那个大尾巴的狐狸。
“没什么误会,只是秦姝,你不该存在这个世界,更不该出现在牧羡之的身边!你别怪我狠心,今天你死在这里,就当是跟牧羡之在一起了,我会给你立块石碑。”
季倩本来想抢在秦姝前头,但因为这边大雪天,父亲为了她的安全才拖延了时间。
不过,她不会让秦姝抢了做牧羡之救命恩人的机会。
既然秦姝活不过今天,她也就打开天窗说亮话,让她死的明白点,丹凤眼里转过一抹平静,就看到秦姝先是错愕,接着狠绝地看着季倩,似想把她生吞活剥似的,季倩笑了。
“季倩,牧羡之现在需要赶紧治疗冻伤,否则他的脚会没的。”
“都到这个时候了,你还关心他的脚?”季倩有些不解,这女人的心思,还真难猜。
四周的大汉已经围过来,今天这情形,秦姝恐怕不能再侥幸赢了,不过,如果牧羡之醒了,他们不一定敢对着牧羡之就怎么样她。
“那你又关心他什么呢?牧家的家产还是牧夫人的头衔……季倩,牧羡之是不会爱你的,他心里只有我一个,今天我要是死在这里,他这辈子都不会再爱别的女人。”
拖延时间,也许不是一个明智之举。
但秦姝现在别无他法,四面全是雪峰,大叫一声,或许雪崩会把他们全葬在这里,但那又有什么意义?她要的是,牧羡之好好活着。
季倩听到这话,很不高兴。
牧羡之跟秦姝在牧家的亲亲我我又浮现在脑海,她眼里渐渐没了笑意,一旁的几个保镖感觉后颈冷嗖嗖的,心想这个秦姝也是不怕死的,这时候还敢激怒她?
“秦姝,你不过是个没人要的女人罢了,牧辰不要你,你又跟那个权琛在一起六年,你以为牧羡之稀罕你这三手货?”
“我是三手货,牧羡之照样心疼,就算你是处女,又能怎么样?牧羡之都没有多看你一眼,不是吗?”秦姝这话出,就听到季倩嘶声大叫,“把这个臭女人,给我扔到悬崖下面,放一枪,让大雪埋了她!”
“大小姐,这里是雪峰,不能放枪,我们也会被埋的。”
“那就先杀了她,再扔下山崖,我绝对不要让她再活着。”季倩疯了一般怒叫。
很好!
这么大的声音,牧羡之,你快醒醒!
秦姝心里祈求,山谷绵延浩荡,她本不是个迷信的人,可是这会她却想祈求上帝显灵,就让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吧!
可是帐篷里安安静静的,牧羡之依旧在昏迷,秦姝的眼神暗淡下去,怀里的霜雪融化了,顺着她的手腕流进衣服,顿时,身体和心都一片寒凉。
季倩顿时明白秦姝的想法,就冷笑,“秦姝,牧羡之暂时不会醒,你就死了这条心吧!”
Χiυmъ.cο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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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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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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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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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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