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这房间内整理得还算井井有条的摆布,郑曼在想着自己的丈夫这阵子应该是辛苦了,一直都在外面打仗,也没个女人照顾自己。
只是郑曼不知道的是,另外一个人却是注意到了她的存在——那就是已经被安置在战区警卫部队总司令部留守处的参谋沈薇。
作为一名尽职尽责的留守处参谋沈薇在这段时间可以说是做到尽职尽责了,留守期间几乎是能干的活全都干了,可以说她已经对整个战区警卫部队总司令部十分熟悉的了,也包括人员编制,各团的情况。
当然了,沈薇对于张天海的信息自然也是想了解的,只是因为她的级别不够,不能碰到关于张天海等一众高级军官的個人档案,因为那属于机密。
虽说沈薇级别不够,不能碰到张天海的机密等信息,但这并不妨碍她从别的渠道去了解张天海的信息,比如说,闲暇时候跟团里的老人打听情况,还真别说,真让她打听出些东西了——如张天海娶了一个极其优秀的女人作为老婆,也正是因为娶了她的原因,她才跟着来到第九战区警卫部队的前身,第三战区直属第一团了。
对于郑曼的信息,沈薇也想着手调查,但是始终是没有办法入手,就连郑曼的信息都是如同一团迷雾,谁也不知道这个漂亮且带着危险气息的女人来自哪个部队。
或许是因为张天海曾经给她许过一段不成熟的诺言吧,才使得她格外关注郑曼的信息,沈薇的内心之中的不甘也只有她自己知道。
于是乎,当郑曼回到第九战区警卫部队总司令部留守处的时候,沈薇马上就知道了。
“小郑,听说你见着总指挥的夫人了?”沈薇看上去有些八卦,这和她之前那一身活泼的气质可是有极大不同,这像极了一个八卦大妈,要不是那一身中央军军服,还真以为是八卦场合了。
那名被称作“小郑”的人,是一名新兵,是张天海等人开拔去前线时,留下的一批新兵,组成的新兵留守连中的其中一员。
“沈参谋,我可跟您说了,那郑处长回来,可是带了一个连的士兵回来的,那领头的军官可都是少校军衔呢!”那小郑压低了声音说道,生怕这周围有人路过,就听到他的评价。
“这样啊。”沈薇同样也瞅一眼四周,因为这是一片大操场的原因,所以她也基本一眼就能看清周围的形势了。
“是啊,她回来的时候,怀里还抱着一孩子,应该就是总指挥的小孩了。”那小郑继续说道,“不过,这总指挥还真是有福气,竟然能娶到一个家世这么好,而且还那么好看、杀气的女人咧。”
小郑说的时候,却没注意到,沈参谋的脸上闪过了一丝微不可查的酸楚——只能怪造物弄人了,如果命运早一点,或许站在他身边的就应该是她沈薇了。
想归这么想,但沈薇还是自己的事的——她来到这里不是为了自己的,更多的是为了报效国家,既然他生活得如此幸福,她就应该死了这份心的,何况自己还是有任务在身的。
“那小孩多大了?”沈薇问了一句。
“大概也就几个月吧,嗷嗷待哺的样子。对了,我刚刚听说了,护送郑处长在重庆回来的那个连要在咱们留守处这里呆两天才回去。”很明显,这个小郑的保密意识并不强,得知什么消息都要说。
咳咳咳……当然了,这也跟这人是沈参谋有关的,沈参谋是自己人……ωωω.χΙυΜЬ.Cǒm
“两天时间?这够住么?前线的部队不是已经在撤回长沙的路上了么?到时候咱们这营区够住吗?”沈薇眉头轻皱,但她很快就想通了——前线部队打仗伤亡如此惨重,不可能没有位置空出来给他们驻扎的。
很快,沈薇就做了一个决定,那就是她要去拜访郑曼郑处长这个总指挥夫人,怎么说都好,就算交个朋友也是有好处的嘛。
带着这个想法,沈薇是说走就走,说干就干,马上来到郑曼的住所,然后敲了敲门:“郑处长好,我是总司令部留守处参谋沈薇。”
此时的张平安才刚刚睡着不久,所以郑曼将他轻轻放在床上之后才去开了门。
令到郑曼感到惊讶的是,这位前来敲门的沈参谋竟是一个个高腿长、身上自带着一股书香气质的年轻姑娘,但她没有表现出来,她只的是轻轻一笑,说道:“沈参谋,请问有事吗?”
面对于眼前这个身穿普通装扮,但身上却流露出一股清冷气质的女人,沈薇也并没有感到胆怯,她也知道面前这个女人不简单,她只是微笑着行了一记军礼,然后说道:“郑处长,卑职作为留守处的参谋,卑职觉得卑职有责任、也有义务前来问候一下,特别是您回到咱们部队以后在重庆带回来的部队的衣食住行,作为留守处的一员,卑职必须关心到位呀。”
沈薇的理由十分充分,而且她脸上所洋溢着的笑容确实很容易令人放松警惕。
对于,郑曼不置可否,她只是笑了笑,说道:“沈参谋,他们要在此休整两天才返回重庆。这个事儿,我已经吩咐留守处的处长了,他已经去办了,不过还是要谢谢你的关心才是。对了,孩子刚刚才睡着,我就不招呼你进来喝一杯茶水先了。”
或许是因为小张平安已经睡着了的原因吧,郑曼的话很轻柔,但话语中的落落大方却不是一般普通人家所能体现的。
对此,沈薇对郑曼这号人物可不是一般地印象深刻——她像一把刀,像一把柔若无骨的软刀,你能体现到她的软,同时也能感受到她蕴含着的刀锋与杀气,果真若卫兵小郑所说的那般杀气!
“谢谢郑处长了,您舟车劳顿了,您早点休息吧!有什么事儿,您尽管吩咐我就是了。”沈薇微微一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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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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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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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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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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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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