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计在襄阳准备练兵的时候,宛城的大事如约上演。
孙坚杀死南阳太守张咨,推举逃奔于此的后将军袁术为太守,南阳自此进入袁术时代。
然南阳民众不知道的是,这几年要陷入水深火热的境地。
袁术在洛阳就是纨绔公子,任长水校尉时,奢淫无度,人送外号“路中悍鬼”袁长水。若非其是四世三公的袁家嫡系子弟,何以能举孝廉,年纪轻轻就出任二千石高官?
孙坚因为出身低微,又杀了王睿、张咨,为免被追责,所以投靠了袁术。
给袁术献上南阳这个大礼,有袁术为后台,自然不敢再有人以此事来找麻烦。
而袁术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大肆招兵,准备参与讨董联盟。
这是首要大事,若是能成为会盟的盟主,就能让他的权力更进一步,领导天下群雄。
所以袁术毫不顾忌南阳数年间遭遇的几次动乱,强行征召青壮入军。
一时间,民怨沸腾。但无奈形势所迫,不得不从。
于此同时,有人看清了南阳的形势,打点好行礼,准备离开。
而一水之隔的南郡,便是个安稳的地方。
……
“夫人,抱好孩子,我们走吧。”宛城外的一个村子里,中年大汉收拾好了行装,放到一个简易的马车上,对抱着孩子的妇人说道。xǐυmь.℃òm
“夫君,真的要走吗?住了几十年了,我舍不得离开。”妇人怀抱着孩子,恋恋不舍道。
“太守的公文已下,若是为夫被强征入军,上了战场,你们娘仨还怎么活下去?”大汉说道,“离开吧,去个安稳的地方,找个好大夫,给叙儿看病要紧。”
“可是,这些年我们为了给孩子看病,家里的东西都卖的差不多了,就算有医术高明的大夫,我们还有钱吗?”妇人担心的说道。
“不用担心,等到了安稳的地方,为夫找个好差使,应该能支撑我们一家生活。”大汉尽管心里也没底,但嘴上却不说。
“爹、娘,要走了吗?”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自马车里探出头。
“坐好了,这就出发。”大汉哈哈一笑,扶着夫人孩子上了马车,自己坐到驾车的位置,挥动鞭子,开始赶路。
马车里,妇人暗自叹息。
他们家原本还算富裕,支撑丈夫练武也不成问题,然因为儿子自小身体不佳,患了重病,家业都卖光了,仅剩这辆马车。
车里最贵重的物品,大概是丈夫视之为宝的巨弓和长刀了。
背井离乡,哪里才是安宁之所呢?
……
襄阳,募兵已经进行了三天,但只招募了二百余人。
因为之前的事故,襄阳民众对报名参军不甚热情。但因为待遇提升,还是有不少人来的。
只不过,奇计选人很严,并不是说你来报名就接收的,而是要经过考核、筛选。
年纪太大的不要,一般只要十八到三十岁的人;实力如何不重要,军队的训练足以让士卒强大起来,但身体要足够强壮;大家族的子弟,可以接收,但事先会说好,所有人从军士做起,一视同仁,想有优待的不接收……
当然,如果你有特长的话另说,只要被看中,就算不达标也能被选上。
这个特长,是以奇计的意见为主。三天的招兵,他一直在现场看着。
读过书、识字多的,射箭准的,力气大的,骑术好的,投掷准的,精于术数的,身手灵活的……
这样的人,奇计招了十几个,杜三他们都不知道是什么标准。
不过对他们来说无所谓,只要有人了就行。
原本计划的三天募兵计划,因为未到达三百人的目标,奇计又增加了一天,准备招够三百人为止。
这天是杜三守家,侯永陪着奇计在军营处招募人手。
时近中午,一辆马车进入襄阳城。
中年大汉才一入城,就听见大街上有人议论纷纷,谈论的全都是县兵招募的事。略微打听,就知道了个大概。
初临贵地,余财不多,想要快些找个营生,似乎去县兵应募是个不错的选择。
和在宛城不同,在那里当兵,是要上战场的,而襄阳,县兵才被孙坚带走,就算重新成军,也是以守城为主,南郡没有动乱,自然无需作战,还是比较安全的。
襄阳本地人参军意愿不强,而已以自己的实力,投军之后,刨除那些大家子弟占据的位置,至少当个百人将不成问题,县兵俸禄上涨,养家勉强也够了。
而带来的那些钱财,可以省下来给孩子看病。
这么想着,中年大汉的行动快了许多,打听到逆旅的所在,将妻儿暂且安置之后,匆匆赶往军营招募点。
已至寅时,招了三百多人的奇计,正准备吩咐侯永结束招募,突然看见一个行色匆匆的大汉赶来。
想了想,便没有开口。
侯永见上官没有吩咐,就继续进行下去。
“请问,可还要招募军士?”人虽然高大魁梧,但语气很轻,把自己摆在低处。
人到中年,历经生活,早已磨平了棱角。
一切为了养家糊口,为了挑起家庭的重担。
否则,刘表当初为何要抛下三个孩子,穿越危险的战地,远赴洛阳应征。
“招是要招的,不过你,似乎年龄大了点,有四十了吧?”侯永看着大汉道。
“还差两年,年纪大了一定不行吗?”大汉饱含期待的问道。
“也不一定不行,”侯永打量着他,“你有什么特长吗?就是比别人强的地方。”
“我弓箭还行,不知道算不算?”大汉想了想道。
“当然,我们最缺的就是精于射箭的军士了。”侯永有些惊喜,他可是知道自家县尉的喜好,回头对一个军士道,“准备弓箭。”
“你叫什么名字,哪里人?”他看着大汉,示意吏员记录。
“我教黄忠,南阳人氏,今日刚到此地,生活尚无着落,便来投军了。”大汉,也就是黄忠说道。
“黄忠?”一旁的奇计闻声看了过来,“要不要运气这么好?都准备收尾了,竟然来了条大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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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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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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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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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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